ETC车路协同系统技术要求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专用短程通信(5.8GHz DSRC(ETC))的车路协同系统(ETC车路协同系统)的技术要求,包括系统总体要求、通信接口要求、典型交互服务流程、DSRC设备技术要求、MEC单元技术要求、路侧感知子系统技术要求、云平台技术要求、运维管理、安全应用、部署要求等。适用于基于5.8GHz DSRC系统的应用场景开发、验证及商用,适用于公路及城市道路。
系统架构: ETC车路协同系统包括车端(用户)、路端、云端三部分。车端包括ETC 1.0 OBU用户和ETC 2.0 OBU用户。路端包括路侧感知子系统、MEC单元和RSU。路侧感知子系统对道路交通信息进行感知;MEC单元对感知设备输入的信息进行分析和决策,输出可用的交通环境和交通事件等信息;RSU接收MEC单元输出的交通信息,通过DSRC通信方式发送给通信覆盖范围内的OBU。云端负责对路端交通信息进行汇聚和决策,并将决策结果发送给相关路端设备。
应用场景: ETC车路协同系统主要应用场景应包括但不限于面向安全类、效率类、服务类的共计11种车路协同(I2V)应用场景集合。
应用功能: 系统具备交通事件类、交通状态类、基础设施状态类功能。
服务对象: ETC 1.0 OBU用户与ETC 2.0 OBU用户。
服务方式: ETC 1.0用户OBU应具备提示功能;ETC 2.0用户可通过语音、图文等方式进行播报提醒。
通信接口要求: 主要包含RSU-OBU接口、MEC-RSU接口、MEC-云平台接口。路侧感知子系统按照各自默认的设备接口与MEC单元通信。
典型交互服务流程: 包括广播模式和专有链路模式。广播模式下,OBU收到RSU的广播信息后,直接处理即可。专有链路模式包括典型播报、订阅播报、ETC交易链路播报。
DSRC设备技术要求: 包括OBU技术要求和RSU技术要求。OBU应符合通信要求、产品形态、部件、信息存储方式、应用的更新、防拆卸与恢复、自检功能、供电、环境、电磁兼容、安装位置、OBU休眠、接口、安全、性能等要求。RSU应符合产品形态、符合相关标准、具备远程工作参数调整、状态监控、自检、固件在线更新、支持PSAM、PCI密码卡、功耗、支持并发通信、颜色、体积等要求。
MEC单元技术要求: 负责路侧感知数据储存、融合处理和转发。应符合通用要求、接口要求、安全要求、性能要求等。
路侧感知子系统技术要求: 由摄像头、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及其他感知设备的一种或几种组成。应能感知交通事件、交通状态、交通气象环境、基础设施状态等信息。应符合通用要求、接口要求、安全要求等。
云平台技术要求: 应具备交通信息及路况信息的采集、汇聚、分析、处理和发布,对公路实施交通态势监测、预测与预警,提供交通信息服务。应符合通用要求、接口要求、安全要求、性能要求等。
运维管理: 对路侧设备及云平台的集中、统一管理。接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RSU、MEC单元等设备。应支持配置设置、配置查询、告警上报、性能上报、心跳、远程升级、Code码、日志管理等功能。
安全应用: 应符合网络安全防护要求、设备安全防护要求、应用安全防护要求、物理和环境安全防护要求。
部署要求: 关键设备部署应符合基本原则、路端部署选点原则、门架部署原则、侧装部署原则。云平台部署应符合采用租用或自建方式构建、部、省两级云平台之间应采用主备双链路方式实现、省级区域云与路侧边缘云应采用高速公路通信专网实现联网、监测点至通信专网之间可采用光纤传输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