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随着工业化和农业规模化发展,中国土壤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国家政策法规一直是环保工作的中坚力量,从“十二五”到“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政策重心经历了从起步探索到成熟完善再到绿色化低碳化转型的过程。
第一部分 产业规划与引导政策
从“十二五”到“十四五”,国家对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行业的政策重心逐步从调研探索、风险管控向系统化、绿色化治理升级转变,逐步实现全过程系统化协同发展,推动土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一、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的综合目标
- “十二五”时期:污染情况全面调查、建立行业标准,重点建立行业标准、明确管理责任以及搭建评估框架。
- “十三五”时期: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提升治理质量,重点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信息化管理平台。
- “十四五”时期:土壤污染治理系统化、过程绿色化,重点实施全过程系统治理和绿色低碳修复,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推进水、气、土、固体废物、农业农村污染共同治理。
二、工矿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
工矿用地土壤污染具有污染程度较重、污染物类型多样、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治理难度大的特点,同时工矿用地又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因而其治理问题一直是政府的工作重点。
- “十二五”时期:推进重点地区土壤修复,以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治污设施周边等典型污染场地为重点,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 “十三五”时期:严控工矿企业生产过程污染,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划定重点省份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十四五”时期:推进工矿企业生产绿色化改造,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聚焦重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涉重金属无机化工等重点行业,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
三、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
农业用地土壤污染主要来源于过量使用化肥和农药,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和病原菌、寄生虫卵等,影响土壤本身的肥力和生产力,还会通过植物吸收进入食物链,影响农作物的品质和产量,进而危害人体健康。
- “十二五”时期:调整种植结构,深化土壤环境调查,强化种植结构调整,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分级管理利用制度,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分。
- “十三五”时期: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安全,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质量类别,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 “十四五”时期:排查重金属污染成因,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防治,突出绿色低碳化设计,以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为重点,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输入输出因素开展长期观测,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第二部分 财政补贴与价格政策
土壤污染修复难,修复周期长,修复资金需求大,中央累计拨付财政资金约800亿元用于土壤修复,但仍不能满足场地治理需求。2025年将下达总计金额为30.8亿元的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历史遗留污染地块修复与污染源头防控项目,但补贴额度及资金支持有一定限制。
第三部分 市场准入与供给控制政策
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源头控制与排污许可管理、建立全面的动态监测体系、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以及推进土壤修复领域的第三方治理,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方面采取了多维度、系统化的措施。
一、健全土壤污染相关法律法规
- 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
- 建立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与排污许可管理
- 强化生产者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督促其依法履行治理修复义务。
- 促进源头控制与生产过程污染减量,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污染土壤。
-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排污单位应依法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定期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三、建立健全动态监测
- 加强土壤污染状态调查与监测,为治理修复提供数据基础,逐步完善土壤污染数据收集与共享机制。
- 完善信息共享等数字化手段,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四、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
- 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各污染物浓度的风险筛选值和风险管制值给出了具体标准和管理措施。
- 实行土壤分级管理,将农用地和工矿用地按污染程度分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 强化土壤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
- 推进政府治理的系统化、现代化,合理设定环境目标并纳入规划,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依法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提高企业治污能力,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体系。
五、推进土壤修复领域第三方治理
- 推动环境污染治理的市场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由排污者通过缴纳或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
- 鼓励专业机构参与包括土壤污染在内的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等环节,提供专业化服务。
第四部分 税收优惠政策
对涉及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的企业所进行的环境保护项目、环保设备购置、资源综合利用等活动,我国在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方面进行减免,降低企业的治理成本,提高其参与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工作的积极性。
第五部分 金融及土地等要素支持政策
自2011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行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包括创新投融资模式设立专项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拓宽信贷和债券融资渠道,以及建立项目库和“补贷保”联动试点来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
第六部分 技术创新与研发支持政策
为推动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行业技术创新与研发升级,我国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包括推广废物资源化技术以减少土壤污染,加快适用技术的成果转化和推广,推动工业绿色转型的关键技术创新,发布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的先进技术装备目录和绿色技术目录,培育综合利用领域的专业人才,整合科研资源加强土壤污染与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以及攻关关键技术材料和装备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