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市|能源|煤炭 评级:买入 兖煤澳大利亚(3668 HK) 目标价:40.00港元 FY24运营大致符合预期 FY24权益煤炭产量同比增长10% 现价30.00港元总市值39,613.18百万港元流通股比例15.23%已发行总股本1,320.44百万52周价格区间26.00-39.35港元3个月日均成交额28.91百万港元主要股东兖矿能源(1171 HK)(占62.26%)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 公司公布FY24运营表现,整体符合我们预期。权益煤炭产量同比增长10%至36.9百万吨,符合公司指引35-39百万吨,更较我们预测35.7百万吨高出3%。动力煤销量同比上升15%至32.5百万吨,略低于我们预测32.9百万吨1%。冶金煤销量同比上升10%至5.2百万吨,较我们预测4.6百万吨高出14%。 4Q24动力煤售价环比反弹 FY24动力煤平均售价同比下跌24%至160澳元/吨,仍较我们预测158澳元/吨高出1%。按季度,4Q24售价为163澳元/吨,低于4Q23的180澳元/吨,但高于3Q24的157澳元/吨。 FY24冶金煤平均售价同比下跌22%至276澳元/吨,低于我们预测292澳元/吨5%。按季度,4Q24售价为242澳元/吨,低于4Q23的292澳元/吨及3Q24的259澳元/吨。 首席执行官变更的影响不大 近日戴维.詹姆斯.穆尔特先生提出辞去公司首席执行官一职,并已经生效。他在公司任职7年,其中担任此职5年。公司已经委任执行委员会主席岳宁先生担任代理首席执行官,直到公司对此职作出长期任命。我们认为首席执行官变更的影响不大,因为公司经营多年已具规模,更一直获得母公司兖矿能源(1171 HK)有效支持,而且新任代理首席执行官岳先生拥有20多年煤矿运营和管理经验,相信可稳定公司持续运营。 重申“买入”评级 待FY24业绩公布,我们维持FY24-26股东净利润预测及40.00港元目标价,对应33.3%上行空间及8.5倍FY25目标市盈率。维持“买入”评级。 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 风险提示:(一)生产延误;(二)电力需求大幅波动;(三)钢铁市场衰退;(四)政治风险;(五)汇兑损失。 相关报告 20241125-兖煤澳大利亚(3668 HK)首次覆盖报告:站在需求反弹的风口上 分析师周健锋(Patrick Chow)+852 2359 1849kf.chow@ztsc.com.hk 注:截至2025年1月17日来源:Wind、中泰国际研究部 注:截至2025年1月20日来源:Wind、中泰国际研究部 历史建议和目标价 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 公司及行业评级定义 公司评级定义: 以报告发布时引用的股票价格,与分析师给出的12个月目标价之间的潜在变动空间为基准; 买入: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在20%以上增持: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以上至20%之间中性: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至10%之间卖出: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损失大于10% 行业投资评级:以报告发布后12个月内的行业基本面展望为基准;推荐:行业基本面向好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谨慎:行业基本面向淡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国际”或“我们”)分发。本研究报告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发送本报告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不因接受到本报告而视为中泰国际客户。本研究报告是基于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但我们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不论报告接收者是否根据本报告做出投资决策,中泰国际都不对该等投资决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以任何形式分担投资损失,中泰国际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客户也不应该依赖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我们会适时地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各种规定可能会阻止我们这样做。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行业报告之外,绝大多数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出版。中泰国际所提供的报告或资料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任何报告或资料所提供的意见及推荐并无根据个别投资者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及独特需要做出各种证券、金融工具或策略之推荐。投资者必须在有需要时咨询独立专业顾问的意见。 中泰国际可发出其他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反映研究人员的不同观点、见解及分析方法,并不代表中泰国际或附属机构的观点。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研究人员于发出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我们的销售人员、交易员和其它专业人员可能会向我们的客户及我们的自营交易部提供与本研究报告中的观点截然相反的口头或书面市场评论或交易策略。我们的自营交易部和投资业务部可能会做出与本报告的建议或表达的意见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权益披露: (1)在过去12个月,中泰国际与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并无企业融资业务关系。 (2)分析师及其联系人士并无担任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之高级职员,亦无拥有任何所述公司财务权益或持有股份。(3)中泰国际或其集团公司可能持有本报告所评论之公司的任何类别的普通股证券1%或以上的财务权益。 版权所有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未经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材料的任何部分均不得(i)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ii)再次分发。 中泰国际研究部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9-195号李宝椿大厦6楼电话:(852) 3979 2886传真:(852) 3979 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