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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二季度碳交易市场运行与政策盘点 ——碳价突破百元碳市场扩容在即 目录 1.全国碳市场二季度运行 Ø整 体 运 行趋 势Ø碳 价 格 影 响分 析Ø成 交 量影 响 分 析 2.国家政策文件 Ø政 策名 称Ø发 布时 间Ø发 布主 体Ø要 点分 析 全国碳市场二季度运行 2024年4月以来,全国碳市场碳配额交易价格在3月份高位的基础上又进一步上涨,并在4月24日以收盘价100.59元/吨首次突破百元大关,较碳市场交易首日的开盘价48元/吨已经翻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生效,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为碳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开启了我国碳市场的法治新局面。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泥熟料生产》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水泥熟料生产》征求意见稿,《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相关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碳市场以高价位释放出了积极的信号,发挥了碳减排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为高排放企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动力。 全国碳市场二季度运行 第二季度碳价格在高位波动,挂牌成交量也较上一季度有明显上升,但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占比为29.35%,低于一季度的36.52%,呈下降趋势(见图1所示)。分析主要原因,二季度碳市场以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为主,高达946.3万吨,相比一季度的大宗协议成交量554.82万吨有大幅度提升,而二季度挂牌成交量为393.1万吨,与一季度319.21万吨相比,涨幅不大,反映了市场参与者更倾向于通过大宗交易来完成履约需求。 全国碳市场二季度运行 进一步分析二季度碳市场价格和成交量趋势(见图2所示)。从4月份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为90.66元/吨,持续上升,至4月24日达到100.59元/吨收盘价格,并在百元高位价格维持8日,最高达到103.47元/吨。随后直至二季度末,碳配额价格稳定在90元/吨以上波动。 全国碳市场二季度运行 碳配额价格突破百元高于预期,主要受一系列政策影响。2月初公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提供了法律依据。继3月中旬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铝冶炼行业>意见的通知》后,水泥熟料生产相关指南也开始征求意见,水泥、铝冶炼等重点排放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步伐加快。 从成交量来看,二季度总体成交量为1339.4万吨,总成交额为12.54亿元,远高于一季度的总成交量874.03万吨、总成交额6.75亿元。虽然全国碳市场仍以大宗协议交易为主,但总成交量的大幅提高和碳价维持高位波动,反映了政策支持和扩容预期为碳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动力。 国家政策文件 《关于严格控制氢氟碳化物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关于严格控制第一批氢氟碳化物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通知》于2021年发布,旨在加强二氟甲烷(HFC-32)等5种HFCs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2023年11月,生态环境部编制并发布《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正式对18种HFCs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在第一批通知的基础上,明确其余13种HFCs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管控要求,发布此次征求意见稿,以确保所有受控的HFCs化工生产建设项目都得到适当的管理和控制,以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实现国际环境公约的履约目标。 国家政策文件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放核查技术指南水泥熟料生产》征求意见稿 该征求意见稿是生态环境部继3月15日就铝冶炼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后再次发布相关文件,预示着全国碳市场的扩容进程在不断加快,相关重点排放企业可提前采取技术改造与节能减排措施做好应对。 这些优先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除了碳排放量大以外,还具有生产流程标准化高、生产设备和技术成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主要来源清晰等特点,如水泥熟料生产碳排放源主要集中在化石燃料燃料和石灰石煅烧过程,能耗与物耗均可监测,使得碳排放的量化与监控相对容易。 国家政策文件 《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千政策措施的通知》 该通知提出通过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先行探索、建设碳达峰试点、发展绿色金融、加强资源节约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综合手段,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促进经济的绿色低碳转型,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保护水平。在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基础方面,提出支持建设国家碳计量中心,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开展产业园区和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评试点,推进源头降碳,并探索创新碳账户、碳普惠等模式。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方面,提出支持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支持加强林草碳汇试点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灌木造林等项目开发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健全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 国家政策文件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条例指出要建立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碳汇权益等交易机制,推动交易市场建设,完善交易规则。利用市场化手段调节环境资源的分配和使用,能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使环境权益如碳排放权等可以货币化交易,增加了环境权益的经济价值,同时通过交易机制为减排提供经济激励,鼓励企业和个人减少污染和碳排放。 国家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等七部门 意见提到推动金融系统逐步开展碳核算,从核算方法、数据库、数据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和数据库,推动成熟的碳核算方法和成果在金融系统应用,提升金融机构碳核算的规范性、权威性和透明度,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运用大数据、金融科技等技术手段为碳核算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还要求债券发行人核算并披露募集资金所支持项目的碳减排量和碳排放量,逐步构建可衡量碳减排效果的绿色金融统计体系,研究丰富与碳排放权挂钩的金融产品及交易方式。 国家政策文件 《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发布主体 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等七部门 方案提到加强低碳技术标准攻关,衔接碳市场建设需求,加快制定有色、建材、化工、轻工等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尽快实现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全覆盖。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国家标准,统一具体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原则、方法和数据质量,制定碳标签、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推动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制定,加快出台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助力产业低碳转型。统筹国内国际,持续开展汽车、家电、碳排放等领域标准比对分析,积极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稳步推进国内国际标准衔接。 国家政策文件 《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 发布主体 生态环境部、统计局 要点分析 该公告包括2021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和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供核算电力消费二氧化碳排放量时参考使用,同时还公布了计算方法。 其中2021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是0.5568(kgCO2/kWh),代表了单位发电量(包括火电、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发电等所有电力类型发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2021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是0.5942(kgCO2/kWh),代表了单位发电量(包括火电、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发电等所有电力类型发电量,但扣除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2021年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0.8426(kgCO2/kWh),代表了单位化石能源电力发电量(从火电中扣除生物质发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国家政策文件 《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方案》 生态环境部、发改委等九部门 方案旨在以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任务为核心,结合实际开展综合性、系统性评估工作,引导气候投融资地方实践与顶层设计形成良好互动,推动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基础更扎实、落实更深入、成果更有效。评估体系包括5类一级指标和21项二级指标,明确了评估对象、方法、步骤、结果等工作要求,综合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量化评价办法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分。 国家政策文件 《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通知》 发布主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要点分析 通知为进一步落实节能法规标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能效对标达标,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而制定。重点用能单位指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法人单位,在全国范围内约有2万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约占全国总量70%,是落实节能降碳政策、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的重要主体。 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全面摸清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通知布置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摸排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摸排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和形成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等4项重点任务。 国家政策文件 《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 2024年5月14日 发布主体 发改委、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意见旨在通过数字化手段推动城市绿色可持续发展,强调绿色智慧协同模式,提出省市县一体化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化管理,开展重点行业和区域碳排放监测分析,鼓励建设零碳智慧园区和绿色智能建筑,建立碳普惠机制,构建个人和企业碳账户,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居民生活的数字化与绿色化转型,构建更加低碳、高效、环保、智能的城市环境。 国家政策文件 《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 发布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 指南提到供应链主导企业要积极探索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牵头或参与制修订行业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鼓励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开放共享碳排放数据,鼓励大型企业联合行业协会等加大培养碳足迹核算人才力度,面向行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提升行业碳足迹核算能力。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建立产品环境声明(EPD)平台,对外披露碳足迹等环境影响情况,推动上下游产业实现互认和采信。 国家政策文件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发布主体 要点分析 节能降碳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国家发改委答记者问时提到,初步测算,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后,“十四五”前三年全国能耗强度累计降低约7.3%,在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的同时,节约化石能源消耗约3.4亿吨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约9亿吨。与此同时,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全国能耗强度降低仍滞后于时序进度,部分地区节能降碳形势较为严峻,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任务仍然艰巨。 《行动方案》在全面梳理、系统分析、深入测算的基础上,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重点领域行业节能降碳量等具体目标,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了节能降碳十大行动,从评价考核、节能审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节能监察、统计核算等5个方面提出了完善节能降碳管理机制的具体要求。健全制度标准、完善价格政策、加强资金支持、强化科技引领、健全市场化机制、实施全民行动等6方面工作举措,为落实节能降碳目标任务提供支撑。 国家政策文件 《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