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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報告書2024-2025 股份代號:0113 目錄 頁次 集團資料 3 主席報告書 4-5 致董事局之審閱報告書 綜合損益計算表7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8 綜合財務狀況表 9 綜合權益變動表10 簡明綜合現金流轉表 11-12 未審計之中期財務報告書附註 13-25 權益披露 26-27 其他資料 28-30 集團資料 總辦事處及主要業務地址: 董事局:集團執行主席:潘廸生 香港九龍尖沙咀東部加連威老道九十八號東海商業中心四樓 執行董事:潘冠達(首席營運官)陳漢松劉汝熹 註冊辦事處: ClarendonHouse,2ChurchStreet,HamiltonHM11,Bermuda. 獨立非執行董事:馬清源艾志思馮愉敏林詩韻 主要銀行: 法國巴黎銀行東方匯理銀行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柯淑英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審核委員會: 艾志思(主席)馬清源馮愉敏 卓佳登捷時有限公司香港夏慤道十六號遠東金融中心十七樓 百慕達股份過戶登記處: 提名委員會: ConyersCorporateServices(Bermuda)LimitedClarendonHouse,2ChurchStreet,HamiltonHM11,Bermuda. 潘廸生(主席)馬清源艾志思林詩韻 股份上市場所: 薪酬委員會: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馬清源(主席)陳漢松艾志思 股份代號: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0113 投資委員會: 網址: 潘廸生(主席)潘冠達陳漢松 http://www.dickson.com.hk 獨立核數師: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於《財務匯報局條例》下的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主席報告書 財務業績及中期股息 於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之營業額為港幣九億六千一百八十萬元,較去年同期港幣十二億七千二百四十萬元,下降百分之二十四點四。 應撥歸於權益股東之淨溢利為港幣一億三千一百六十萬元,較去年同期港幣二億一千九百七十萬元,下降百分之四十點一。 基於所述業績,董事局議決派發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股份港幣一角(二零二三年:港幣一角)。 鑑於本集團強健之財務狀況,董事局已批准在未來一年內根據本公司股東所授予股份回購之一般性授權進行最多港幣一億元之股份回購。該股份回購不但提升股東回報,同時亦保留本集團之財政實力,使本集團能繼續尋找新投資機會,以多元化及擴大其盈利基礎。 業務回顧 於回顧期間內,香港之消費者信心繼續極度疲弱,而各收入階層之消費者前往深圳等中國城市外遊與日俱增,這些城市在娛樂及購物方面均提供更超值、更高服務水平及多元化的體驗;加上日元疲弱,本地及中國內地消費者繼續不斷地到日本旅遊及消費。因此,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銷售營業額下降了約百分之二十五。 在台灣,儘管當地消費者信心疲弱,本集團之銷售營業額以當地貨幣計算仍能取得百分之三點四之增長。本集團將繼續積極控制營運成本及庫存。 在中國,儘管整體名貴商品市場非常疲弱,但本集團之零售及電子商務業務之銷售額以當地貨幣計算增長了百分之二點三。此乃因本集團在拓展零售網絡之同時,亦持續其整合分銷網絡之策略。 投資市場仍持續波動。本集團繼續審慎管理其投資組合,並取得港幣二千七百三十萬元之溢利。 未來展望 本集團預期香港零售市場在可見之未來仍持續疲弱。這乃由於房地產市場復甦緩慢、股票市場動盪,以及本地消費者信心疲弱所致;而各收入階層之消費者均持續偏愛選擇出國旅遊及消費,不論是在娛樂及購物方面均提供更超值、更高服務水平及多元化體驗的深圳,或是在貨幣疲弱及享有退稅優惠,令名貴商品之零售價格更顯著便宜的日本或歐洲。同時,儘管中國內地遊客訪港人數有所增加,訪港時間卻普遍較短,而且他們已不再如以往那般專注於購物。因此,我們認為在可見之未來香港消費開支不會有任何重大改善。 台灣市場將仍充滿挑戰,因當地消費者亦到日本及南韓旅遊,而當地貨幣疲弱及提供遊客退稅優惠,令該地之名貴商品零售價格更顯著便宜。 在中國,儘管消費者信心軟弱,本集團對中國之長期前景仍然持樂觀態度,並將尋求繼續擴充其在該地區之業務。 投資方面,本集團將繼續審慎管理其投資組合。 本集團將持續採取最審慎方式來管理其零售網絡,並將繼續嚴格控制各營運層面之成本。 憑藉本集團擁有淨現金港幣二十八億七千三百二十萬元及其穩健之財政狀況,本集團定能應對艱難之零售環境、潛在之經濟衰退危機,並把握新的投資機會,以多元化及擴大其盈利基礎。 集團執行主席潘廸生 審閱報告書 致廸生創建(國際)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董事局 引言 我們已審閱列載於第7頁至第25頁廸生創建(國際)有限公司的中期財務報告書,此中期財務報告書包括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之綜合財務狀況表,與截至該日止六個月期間之有關綜合損益計算表、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綜合權益變動表及簡明綜合現金流轉表,以及附註解釋。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上市公司必須符合上市規則中之相關規定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之規定編製中期財務報告書。董事須負責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編製及列報中期財務報告書。 我們的責任是根據我們的審閱對中期財務報告書作出結論,並按照我們雙方所協定之應聘條款,僅向全體董事局報告。除此以外,我們之報告書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我們概不就本報告書之內容,對任何其他人士負責或承擔法律責任。 審閱範圍 我們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審閱工作準則》第2410號「獨立核數師對中期財務信息的審閱」進行審閱。中期財務報告書審閱工作包括主要向負責財務會計事項之人員詢問,並實施分析和其他審閱程序。由於審閱之範圍遠較按照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核之範圍為小,所以不能保證我們會注意到在審核中可能會被發現之所有重大事項。因此我們不會發表任何審核意見。 結論 根據我們的審閱工作,我們並沒有注意到任何事項,使我們相信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的中期財務報告書在所有重大方面沒有按照《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之規定編製。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香港中環遮打道十號太子大廈八樓 廸生創建(國際)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合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業績連同比較數字如下: 綜合損益計算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間 第13頁至第25頁之附註乃屬本中期財務報告書之一部份。應付本公司權益股東股息之詳情載列於附註7內。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本期間溢利 附註: 有關上述全面收益之組成部份對稅項並無影響。 第13頁至第25頁之附註乃屬本中期財務報告書之一部份。 綜合財務狀況表 結算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間 簡明綜合現金流轉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間 營運資金變動前於業務所得之現金(附註1) 存貨之遞減/(增加)應收款項、按金及預付款項之遞減/(增加)持作買賣之其他金融資產之增加應付款項、應計款項及撥備之(遞減)/增加其他營運資金之變動 經營業務所得之現金 繳付稅項(淨額) 經營業務所得之現金淨額 於投資業務所得之現金淨額 320,669 融資業務所支用之現金淨額 附註: 1.營運資金變動前於業務所得之現金,已就折舊(附註4)、從非上市權益及非權益證券所得之已變現及未變現虧損淨額(附註3)、利息收益(附註3)及其他非現金項目作出調整。 2.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乃為期末之現金及銀行結存。 第13頁至第25頁之附註乃屬本中期財務報告書之一部份。 未審計之中期財務報告書附註 1.重大會計政策 (1)編製基準 本中期財務報告書乃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所適用之披露規定而編製,並包括符合香港會計師公會(「會計師公會」)所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之規定。本中期財務報告書已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獲授權發佈。 本中期財務報告書乃按二零二四年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納之相同主要會計政策而編製,惟預期於二零二五年度財務報表中所反映之會計政策之變更則除外。該等會計政策之任何變更詳列於附註1(2)。 為遵照會計準則第34號而編製之中期財務報告書,管理層須作出判斷、估算及假設,因而影響政策之應用及按年累計基準呈報之資產及負債、收益及費用等數額。實際結果可能與該等估算有所差異。 本中期財務報告書包括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及所選取之解釋附註。該等附註包括解釋各項對了解自二零二四年年度財務報表發表後本集團財務狀況及表現之變動尤為重要之事件及交易。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及其附註並不包括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財務報告準則」)之規定而編製之完整財務報表所要求之一切資料。 本中期財務報告書乃未經審核,惟已由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根據會計師公會所頒佈之香港審閱工作準則第2410號「獨立核數師對中期財務信息的審閱」進行審閱。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致董事局之獨立審閱報告書已載列於第6頁內。此外,本中期財務報告書已由本公司之審核委員會審閱。 本中期財務報告書內所載列有關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之財務資料乃為作比較之資料,並不構成本公司於該財政年度之法定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惟該等資料乃摘錄自該等財務報表。本公司之核數師已就該等財務報表發表核數師報告。該核數師報告為無保留意見的,並且不包括核數師在不作出保留意見下以強調方式提請注意之任何事項。 (2)會計政策之變更 會計師公會已頒佈多項財務報告準則之修訂,並於本集團本會計期間首次生效。該等發展對本集團所編製或呈列於本財務報告書於本期間或過往期間之業績及財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 本集團於本會計期間並無應用任何尚未生效之新準則或詮釋。 2.收入及分部資料 (1)收入 本集團之主要業務為銷售名貴商品及證券投資。 收入為減去折扣及退貨之銷貨發票價值,從專櫃及寄賣銷售所得之收益淨額、持作買賣之證券之公平價值變動、股息收益、及證券投資分部下之債務證券及短期銀行存款之利息收益。 各主要收入分類之金額如下︰ 主要顧客之資料 本集團銷售商品予眾多個別顧客,而並無集中依賴某些顧客。根據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營業分部」並無主要顧客之資料可供披露。 (2)分部報告 本集團按部門管理其業務。為符合向本集團最高級執行管理層內部滙報資料之一貫方式,以作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本集團呈列了以下兩個可呈報分部: 銷售名貴商品之業務:銷售名貴商品予零售及批發之顧客及從專櫃及寄賣銷售所得之收益淨額。 證券投資之業務:投資於上市及非上市證券。 (i)分部業績 分別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可呈報分部之資料如下: 收入及支出乃根據該等分部所產生之銷售及所帶來之支出而分配於可呈報分部。用於計量呈報分部之溢利乃為除稅後之溢利。 (ii) 可呈報分部之收入及損益之調節表 收入及溢利 並不須對收入及除稅後溢利進行調節,因可呈報分部之總計數字相等於本集團之綜合數字。 (iii) 地區資料 下表列載有關(i)本集團從對外顧客所取得之收入;及(ii)本集團物業、機器及設備及使用權資產之所在地區之資料。顧客所在地區乃根據貨物送達之目的地而區分。指定非流動資產所在地區之區分,乃根據該資產本身之安放地點。 3.其他收益 從非上市權益及非權益證券所得之已變現及未變現虧損淨額出售物業、機器及設備之虧損以攤銷成本價計量之上市債務證券之減值虧損撇回/(認列)利息收益外匯之虧損淨額 4.除稅前溢利 除稅前溢利已扣除下列各項: 折舊-物業、機器及設備-使用權資產銀行貸款之利息租賃負債之利息 5.稅項 綜合損益計算表內之稅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