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旨在阐明将可持续投资相关新条款纳入国际投资协定的理由,并确定这些条款如何与可持续投资的国际标准相一致,识别出可以在可持续投资目标整合方面进一步加强的领域。报告基于经合组织的原则进行分析,并参考了《外国直接投资质量建议》(FDIQR)及其相关的政策工具箱。
报告分析了九个国际投资协定(IIAs)样本,发现其中的可持续投资条款涵盖了大多数FDIQR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具有相似的范围。然而,在特定领域,IIA条款的范围比FDIQR原则要窄,例如政策一致性、投资影响评估、利益相关者意识、投资促进与便利化以及投资决策中的可持续性因素等。报告建议,IIA可以通过纳入更具体的政策工具和方法,或加强缔约方之间的合作,来进一步强化可持续投资的考虑。
报告还介绍了实施框架,以支持缔约方遵守有关可持续投资的相关条约承诺。该框架包括基于条约的合作机制(例如,联合委员会)、与国际组织的合作,以及更广泛的开发合作。报告认为,仅靠国内措施和努力可能并不足以应对挑战,需要开发一个专门的方法论框架,旨在促进各方遵守关于可持续投资的国际承诺。
最后,报告分析了两种将可持续投资承诺纳入国际投资协定谈判的选项:一种是以引入基于现有与FDIQR相符的条约条款的语言为基础,另一种则依赖于缔约方在实施相关IIA条款方面的合作。报告认为,谈判国的具体国家背景、自身能力和发展阶段,以及谈判各方自身的谈判惯例,都会影响最适宜的政策工具选择,以实现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