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CTAD的分析显示,2010年至2024年间国际投资协定(IIAs)的改革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早期阶段(2010年代初)侧重于完善传统投资者保护标准和争端解决机制,而2015年后则出现了以投资合作、便利化和促进为主的新趋势。
主要改革特征:
- 合作与便利化:新协定中包含更多促进、合作和投资促进条款。超过80%的协定(自2020年以来)包含合作条款,部分协定设定了联合活动的时间表和目标。投资便利化条款占比持续上升,其中68%要求投资框架透明,44%改进投资者及其关键人员的入境程序。
- 保护标准:投资保护标准更加细化,以保障国家监管权。49%的近期协定用封闭式义务清单替代了公平和公正待遇(FET)标准,87%的协定将一般适用监管措施从征收条款中排除。
- 自由化:40%的协定(自2020年以来)包含预设立条款,承诺移除新投资的准入限制和条件。约三分之二禁止将业绩要求作为准入条件。
- 争端解决:投资者-国家仲裁的使用频率下降,43%的近期协定不包含此类机制。替代方案包括国家间争端解决、友好解决或国家间争端解决与友好解决相结合。各国还细化了对ISDS的同意范围,超过三分之二的协定仅将条约索赔置于ISDS管辖下。
- 可持续发展:自2020年以来签订的协定包含多种可持续发展条款,但深度承诺和主流化仍需加强。最常见的可持续发展条款包括环境保护、健康和劳工标准的公共政策例外(80%的协定包含此类条款),以及不降低标准的规定(约65%的协定包含)。
关键数据:
- 2024年,至少有17项双边投资条约(BITs)和13项包含投资条款的更广泛经济条约(TIPs)签订,使IIAs总数达到3,323项。
- 过去十年中,只有11%的终止IIAs被新协定取代,发达国家占未替代终止协定的58%。
- 自2020年以来,约47%的包含保护内容的TIPs和20%的总体IIAs仅采用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
结论:
尽管新协定的改革取得进展,但大量未改革的旧协定仍主导投资体制,限制了政策空间并导致昂贵的ISDS索赔风险。全面有效的改革需要涵盖新旧协定,并在各级政策制定中加强协调。UNCTAD正通过技术援助、研究和政策分析推动改革,并正在制定指导原则以促进可持续发展的IIAs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