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于2017年10月31日通过实施决定,采纳了针对北塞浦路斯土耳其社区的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旨在通过鼓励土耳其塞浦路斯社区经济发展,促进塞浦路斯重聚和岛屿经济一体化。计划内容包括本地基础设施发展和环境保护、支持农村发展和乳业部门、通过学校提供教育助学金和奖学金、对民间社会的支持以及加强希腊族塞浦路斯人和土耳其族塞浦路斯人之间的社会信心,并通过提供额外资金拨付至文化遗产技术委员会。
该行动计划的最大联盟贡献设置为3,483,6240欧元,并从欧盟2017年一般预算拨款中的预算线13 07 01获得融资。实施方法包括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预算执行任务可委托给特定实体或个人。
此外,决定规定了灵活条款,累计变更分配给特定行为的金额不得超过最大贡献额的15%,且不超过5%可用于资助在当前融资决定采纳时不可预见的行为。实施和关闭期限的延长不视为重大变更。所有针对本行动计划的法律承诺应最迟在预算承诺日期后三年内完成。
该决定符合《欧盟条例》(欧盟条例第231/2014号)第13(2)条中提到的IPA II委员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