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于2018年10月16日通过一项实施决定,批准了2018年为土耳其北塞浦路斯社区采用的行动计划。该决定基于《欧洲联盟运行条约》及相关法规,旨在通过金融支持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特别是其第3条和第110条的规定。
核心观点与目标
该行动计划的目标包括:发展当地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提升动物疾病危机准备和食品安全标准;支持教育和劳动力市场发展;创造更有利的创业生态系统和商业创新;加强希腊裔和土耳其裔社区之间的信心。具体措施包括试点双边奖学金计划、技术委员会、文化遗产计划和失踪人员委员会的专项资金支持,以及提供欧盟信息,促进定居过程。
关键数据与预算
最大欧盟贡献额设定为34,473,000欧元,从2018年欧盟一般预算的预算线13 07 01中融资,可能包括滞纳金利息。
实施方法与监督
该计划通过直接和间接管理实施。间接管理任务可委托给附件中指定的实体(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北爱尔兰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前提是已签订贡献协议。根据《欧盟、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例》(EU, Euratom)2018/1046第154(3)条,这些实体需接受评估,并确保财务利益保护。授权官员可不经提案邀请授予补助金。
非实质性变化规定
累计对特定行动的分配调整不超过最大贡献额的15%,且不显著影响行动性质和目标时,不应被视为重大调整。实施和关闭期限的延长也不被视为重大调整,前提是不影响行动性质和目标。
附件与条件
附件列出了《欧盟、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例》(EU, Euratom)2018/1046第110(2)条所需的要素。所有单个法律承诺应在预算承诺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延期付款产生的利息支付得到允许,项目实施允许适当变更以保持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