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与险种结构复盘
中国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经历了四个阶段:高预定利率时代(1996年5月前,最高10%),2.5%利率时代(1996年5月至2013年),3.5%费改时代(2013年至2022年)以及预定利率快速下调时代(2023年至今)。各阶段代表型险种分别为传统寿险、新型产品、健康险和传统寿险。预计下一阶段分红型增额终身寿、年金险销售力度将提升。
人口老龄化和社会保障制度是未来驱动人身险产品长期增长的核心驱动力。 健康险和养老险均面临发展瓶颈,产品形态创新是破局关键。
二、日本
日本寿险业标准利率经历了从快速单次下调到依照市场利率动态调整的转变。1990年至2001年,标准利率由5.5%下降至1.5%。1995年,日本建立评估利率机制,明确规定标准利率需与10年期国债利率挂钩。但受制于利差损期间保费低增长甚至负增长,低预定利率保单对存量的摊薄效用较弱,直至2013年左右日本主流险企才开始走出利差损。
2014年,日本对标准利率计算方法进行了修订,缩短观察期、增加更新频率、降低调整标准,评估利率对市场利率敏感性大幅提升。趸交终身寿产品标准利率自2020年1月以来一直处于0%的历史低位。
三、美国
美国建立起了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制度,1980年以前,法定评估利率上限均由监管部门直接给出。1980年后,美国《标准评估法》修正案形成了至今仍在使用的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动态调整机制。受益于评估利率动态机制的建立,美国寿险保证利率追随市场利率持续下调,2022年保证利率已不足0.25%,驱动利差提升至0.93%。
1980年美国《标准评估法》修正案动态评估利率机制,将年度监管评估利率与穆迪公司公布的适用时间段内企业债券月平均综合收益率的月平均值相挂钩。但由于穆迪公司企业债券收益率始终高于美国十年期国债利率,美国寿险产品法定评估利率始终处于高水平。
2018年VM-22的实施大幅提升了收入年金产品对市场利率的敏感性,核心特色一是将评估利率由年度调整修改为季度调整,二是将参考利率变更为2年、5年、10年和30年期的美国国债利率,且久期越长的保单组别对应的长久期国债的权重越高,三是对于大额保单采取日度评估利率。
四、德国
2010年德国利率首次下降至2%区间,监管一年后出台Z准备金制度应对利差损。2011年,德国引入额外准备金制度、建立Z准备金,当监管给出的评估利率小于公司精算准备金利率时,则要求寿险公司使用参考利率(当前为10年期零息欧元掉期利率的10年平均值)与精算准备金利率间的差额计提Z准备金。
2018年Z准备金参考利率进一步调整,以降低保险公司准备金计提压力。2011-2018年,德国寿险公司因低利率共计提准备金600多亿欧元,占总精算准备金的6%以上,利率下行背景下保险公司面临较大的准备金计提压力。
五、投资建议
基于美国、日本、德国经验,我国利差损调控政策出台时间不晚于这些国家。预计大型险企中长期基本无利差损压力。当前保险股大幅折价,以2023年的静态EV估算,A股估值隐含的长期投资收益率假设仅处于1.7%-2.0%区间(除国寿3.3%外),H股估值隐含的长期投资收益率假设仅处于0.4%-1.1%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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