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景建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利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利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及改善公司现金流,公司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客户融资租赁业务的合作,公司就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销售的公司产品提供回购担保,回购担保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整,担保有效期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该事项于2023年6月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6月27日又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23年9月30日,融资租赁金额共计2,399,000.00元。 2、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该事项于2023年7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8月8日又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确定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3年8月8日,于2023年9月12日完成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67.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652.40万股的1.19%,授予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60元/份,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2人。 3、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6日在北交所上市,自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20日止,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3年4月20日为触发日。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孟家毅、李树秀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7月27日期间实施稳定股价增持方案,自二级市场竞价买入共计50,000股,增持总金额为298,629.73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