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景建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利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利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单位:股 股东张思锋与股东李素玲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租”)采取向公司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产品,公司就江苏金租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销售的公司产品提供回购担保。报告期内涉及2家客户未按期支付租金,江苏金租将公司和客户起诉,其中第一起一审判决公司承担付款责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尚未开庭(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该诉讼事项共涉及金额48.54万元。其中第二起诉讼于4月份开庭,涉及金额62.98万元。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两笔案件共涉及金额111.52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0.52%,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上述担保事项中其他客户陆续还款,公司对外担保金额降为160.02万元,较上年期末减少32.45万元,担保余额160.02万元。 3、股权激励计划:公司2023年开展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计划对应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由于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2024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行权期未能行权。公司已将第一个行权期33.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未达到第二个行 权期2025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第二个行权期未能行权,公司将对第二个行权期剩余的33.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4、已披露的承诺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有关内容。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承诺事项的情况。 5、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单位: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