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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19财报-
百大集团: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百大集团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国际”)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7,524,646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西子国际持有公司股份159,921,566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2.50%,其与一致行动人陈夏鑫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6,834,31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7.00%。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002、2024-003、2024-004号临时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托管情况说明 2008年1月30日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百货)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杭州百货大楼家电商场、计算机分公司、(杭州)百货大楼维修公司及杭州百大广告公司(不含该公司对外投资的企业)委托给银泰百货管理,管理期限自2008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共20个管理年度。委托管理合同内容详见2007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第十三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2010年7月5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包括调整管理年度时间区间、增加委托管理范围等事项。合同内容详见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年11月10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为对杭州百货大楼经营场所、办公室场所、仓库进行调整,委托管理协议主合同约定的委托经营利润基数不变。合同内容详见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28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三)》,同意部分豁免疫情可能导致的银泰百货委托经营利润现金补足差额义务,但最高豁免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合同内容详见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9月19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四)》,为便于经营管理,双方同意由公司注销委托银泰百货管理的杭州百大广告公司,并相应调整托管范围。详见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30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五)》,同意在人民币250万元以内豁免银泰百货2022年度可能存在的现金补差义务。详见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报告期委托管理费情况如下: 2、委托理财情况说明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投向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等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季度获得委托理财收益1,384.33万元。 3、对外投资情况 (1)私募基金投资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情况如下: [注1][注3]公司持有基金管理人浙江新干世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派驻一名董事。[注2] 2023年9月25日,公司与杭州浙丰宏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Pre-A轮投资人,合计以人民币2,100万元认购杭州纳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镜科技”)新增的注册资本,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300万元,认购纳境科技新增的人民币8.2174万元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以取得本次增资完成后在全面稀释基础上纳境科技1.1070%的股权。详见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049号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出资完毕。 (2)二级市场投资情况 2024年2月,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转让全部16金地02债券,收回资金23,696,098.14元。 2024年3月, 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转让一揽子股票(沪深300指数跟踪)、港股中信银行(00998)和中国银行(03988),收回资金50,273,711.94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二级市场股票杭州银行(600926)期末市值150,325,465.95元,金地商置(00535)期末市值126,004,843.90元,合计276,330,309.85元。 4、重要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就杭州大酒店物业租赁纠纷事宜,公司已于2023年4月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解除公司与承租人签署的租赁合同及一系列补充协议,并要求承租人腾退返还物业、支付拖欠款项及违约金,2024年3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租赁协议》于2023年9月22日解除,并判令承租人腾退返还该物业至公司,支付拖欠款项、占有使用费、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截至本报告期末,承租人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具体租赁纠纷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以及定期报告中“重大合同-租赁情况”、“重大诉讼事项”处的相关表述。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租人累计拖欠公司租金及配套管理服务费等款项合计37,206,263.99元(暂仅计算至2024年3月31日,前述金额不含违约金及诉讼相关费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二审法院尚未开庭审理该纠纷,最终诉讼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承租人履约能力未知,后续判决生效后,仍存在承租人拖欠的款项最终无法足额收回的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物业无法及时按约定收回或收回后需承担空置损失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应诉,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将根据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吴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丰奕晓会计机构负责人:丰奕晓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丰奕晓会计机构负责人:丰奕晓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丰奕晓会计机构负责人:丰奕晓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