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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9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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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百大集团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托管情况说明 2008年1月30日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百货)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杭州百货大楼家电商场、计算机分公司、(杭州)百货大楼维修公司及杭州百大广告公司(不含该公司对外投资的企业)委托给银泰百货管理,管理期限自2008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共20个管理年度。委托管理合同内容详见2007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第十三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2010年7月5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包括调整管理年度时间区间、增加委托管理范围等事项。合同内容详见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年11月10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为对杭州百货大楼经营场所、办公室场所、仓库进行调整,委托管理协议主合同约定的委托经营利润基数不变。合同内容详见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28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三)》,同意部分豁免疫情可能导致的银泰百货委托经营利润现金补足差额义务,但最高豁免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 合同内容详见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9月19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四)》,为便于经营管理,双方同意由公司注销委托银泰百货管理的杭州百大广告公司,并相应调整托管范围。详见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30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五)》,同意在人民币250万元以内豁免银泰百货2022年度可能存在的现金补差义务。详见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报告期委托管理费情况如下: 2、委托理财情况说明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投向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等。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委托理财额度由12亿元调整为15亿元,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2024-013、2024-026、2024-049、2024-057号临时公告。 公司本报告期获得委托理财收益1,093.65万元。 3、对外投资情况 (1)私募基金投资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情况如下: 备注: [1]、杭州源聚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源聚丰创投基金”)各合伙人于2024年上半年签署补充协议,将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延长一年至2026年12月24日止。 [2]、杭州浙丰宏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丰宏胜创投基金”)各合伙人于2024年12月签署新合伙协议,将浙丰宏胜创投基金投资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退出期顺延至2027年12月31日。同时因自然人合伙人曹丞玺减少出资额,基金规模相应减少至28,200万元,公司出资额不变,持股比例将上升至14.1844%。目前,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正在办理中。 [3]、公司副董事长董振东先生担任源聚丰创投基金及浙丰宏胜创投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参与基金项目决策,但无一票否决权。 [4]、公司持有源聚丰创投基金及浙丰宏胜创投基金基金管理人浙江新干世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派驻一名董事。 (2)二级市场投资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二级市场股票杭州银行(600926)期末市值134,169,909.80元,金地商置(00535)期末市值129,306,267.79元,合计263,476,177.59元。 (3)公司以被投资公司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工信”)账面净资产及持股比例作为基础,对持有的股权公允价值进行合理估计。杭工信近年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因亏损导致净资产连年下降。 公司持有的杭工信股权初始投资成本为305,909,375.00元,持股比例为6.2625%,累计已确认的投资分红46,029,375.00元;累计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48,751,670.07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其账面金额为257,157,704.93元。未来若杭工信净资产继续下降,则公司持有的杭工信股权公允价值存在进一步损失的风险。 4、重要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杭州大酒店物业租赁纠纷事宜,公司已于2024年8月取得二审生效民事判决,判决公司与 承租人杭州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人”)签署的租赁合同及一系列补充协议于2023年9月22日解除,并部分支持了公司主张的拖欠款项及违约金。承租人不服前述生效判决,于2024年12月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25年2月,省高院裁定驳回承租人的再审申请,再审已审查终结。具体租赁纠纷情况及判决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以及定期报告中“重大合同-租赁情况”、“重大诉讼事项”处的相关表述。 承租人已被案外第三人申请破产清算且法院已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公司已就承租人拖欠公司的款项按法律规定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对连带保证人海徕(天津)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龚兆庆、张晓玲(以下合称“连带保证人”),公司已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拱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拱墅法院已向连带保证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连带保证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公司尚未获得任何清偿。鉴于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偿债能力未知,公司申报的债权及申请执行的款项存在最终无法足额收回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丰奕晓会计机构负责人:丰奕晓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公司负责人:吴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丰奕晓会计机构负责人:丰奕晓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