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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财报-
百大集团: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百大集团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注]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佰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于本报告期实缴出资到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托管情况说明 2008年1月30日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百货”)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杭州百货大楼家电分公司(原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百货大楼家电商场”)、计算机分公司、百货大楼维修分公司(原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百货大楼维修公司”)及杭州百大广告公司(不含该公司对外投资的企业,以下简称“广告公司”) 委托给银泰百货管理,管理期限自2008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共20个管理年度。委托管理合同内容详见2007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第十三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2010年7月5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包括调整管理年度时间区间、增加委托管理范围等事项。合同内容详见刊登在2010年7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016年11月10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为对杭州百货大楼经营场所、办公室场所、仓库进行调整,委托管理协议主合同约定的委托经营利润基数不变。合同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11月1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020年4月28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三)》,同意部分豁免疫情可能导致的银泰百货委托经营利润现金补足差额义务,但最高豁免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合同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022年9月19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四)》,因广告公司近年来实际开展的经营业务较少,为便于经营管理,公司与银泰百货协商拟收回广告公司予以注销,并相应调整委托管理范围,合同内容详见2022年9月2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091号公告。 2022年11月30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五)》,同意在人民币250万元以内豁免银泰百货2022年度可能存在的现金补差义务。合同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106号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委托管理费情况如下: 2023年1-9月,公司期初应付银泰百货2022年度委托管理费2,482,933.60元,报告期内已支付1,794,613.46元,本期公司计提委托管理费2,354,063.51元,报告期末尚未支付的委托管理费为3,042,383.65元。 2、委托理财情况说明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投向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等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报告期内获得收益2,984.88万元。 [注]公司于2023年4月收到中航信托《征询函》,公司认购的“中航信托•天启【2020】552号融创青岛壹号院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延期。详见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027号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受托人分配的信托本金12,154,800.19元,部分信托收益2,288,345.80元。尚余信托本金27,845,199.81元未收回。公司就该信托计划已计提信用减值准备788.15万元。公司将持续督促中航信托加快资产处置,尽早收回投资本金,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对外投资情况 (1)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情况如下: [注1]2023年9月25日,公司与杭州浙丰宏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Pre-A轮投资人,合计以人民币2,100万元认购杭州纳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镜科技”)新增的注册资本,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300万元,认购纳境科技新增的人民币8.2174万元注册资本,剩 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以取得本次增资完成后在全面稀释基础上纳境科技1.1070%的股权。详见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049号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出资完毕。 [注2][注3]公司持有基金管理人浙江新干世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派驻一名董事。 (2)公司投资1亿元的花样年项目所涉及的诉讼借款纠纷案已于2022年5月25日取得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055号临时公告。花样年集团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杭州星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胜诉,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收回投资款项9,601.24万元,尚余本金398.76万元未收回。 4、重要租赁事项进展情况 杭州大酒店物业出租事宜,截至本报告期末,承租人累计拖欠公司租金及相关费用合计3,393.17万元(未含违约金)。鉴于承租人多次违约,公司已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解除公司与承租人签署的租赁合同及一系列补充协议,并要求承租人腾退返还物业、支付拖欠款项及违约金,诉请金额合计7,048.27万元,具体诉讼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因承租人履约能力未知,存在拖欠款项最终无法足额收回的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物业无法及时按约定收回或收回后需承担空置损失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已正式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将根据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重要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与杭州嘉祥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仍处于强制执行阶段,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执行款项人民币648.60万元,尚余申请执行款人民币1,349.71万元未执行到位。该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