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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点评:行业竞争加剧,业绩短期承压

2024-03-28牟国洪中原证券李***
年报点评:行业竞争加剧,业绩短期承压

行业竞争加剧,业绩短期承压 ——天赐材料(002709)年报点评 证券研究报告-年报点评 增持(首次)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 事件:公司公布2023年年度报告。 投资要点: 公司业绩短期承压。2023年,公司实现营收154.05亿元,同比下降30.79%;营业利润23.43亿元,同比下降65.90%;净利润18.91亿元,同比下降66.92%;扣非后净利润18.24亿元,同比下降67.0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22.74亿元,同比下降45.38%;基本每股收益0.9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78%,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其中,公司第四季度实现营收32.81亿元,环比下降20.71%;净利润1.39亿元,环比下降70.02%。2023年,公司非经常损益合计6683万元,其中政府补助8726万元。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锂离子电池材料、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锂离子电池材料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动力电池产量持续增长,带动电解液需求增长。中汽协和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显示: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合计销售944.81万辆,同比增长37.48%,合计占31.45%;其中新能源汽车合计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2024年1-2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120.60万辆,同比增长29.30%,合计占比29.98%。伴随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增长及动力电池出口增加,我国动力电池和其他电池产量持续增长。2023年我国动力电池和其他电池合计产量778.10GWh,同比增长42.5%;其中出口152.6GW。2024年1-2月,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合计产量108.8GWh,累计同比增长29.5%;其中出口16.6GWh。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2024年延续和优化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动力电池上游原材料价格回落有助于动力电池降价及提升新能源汽车性价比,总体预计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仍将保持两位数增长,对应电池上游电解液等关键材料需求将持续增长。高工锂电统计显示:2022年,我国电解液出货84.4万吨,同比增长68.80%;2023年出货111万吨,同比增长31.52%。展望2024年,在下游整车降价和降本趋势下,锂电企业在持续提升产品性能基础上要最求极致性价比,为此降本将持续成为行业主旋律;电解液细分领域出货预计仍将保持两位数增长。 相关报告 联系人:马嶔琦电话:021-50586973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号16楼邮编:200122 公司锂电材料业务短期承压,产业一体化优势显著。公司锂电材料主要包括锂电池电解液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并围绕布局了六氟磷酸锂、新型电解质、添加剂、磷酸铁、碳酸锂加工和锂辉石精矿等 关键原材料,战略布局锂电池循环再生业务;同时通过自主研究和收购方式在2022年正式切入正负极粘结剂和锂电池用胶类产品业务。2016-2020年,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营收在公司营收中占比总体稳定在65%左右;2021-2022年,公司锂电材料营持续实现翻倍增长,且营收占比显著提升,由2020年的64.57%提升至2022年的93.30%,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销量持续增长,如2022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合计销量同比增长92.0%,其次2021年行业价格显著增长。2023年,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合计销量61.21万吨,同比增长42.07%,产能利用率为39%-63%,其中电解液销量39.6万吨,同比增长约24%;对应锂离子电池材料营收合计141.04亿元,同比下降32.26%,主要系锂电产业相关产品价格同比显著下滑,如百川盈孚统计显示,2023年电解液均价为3.40万元/吨,同比下降59.31%,其中公司第一大客户CATL实现销售81.18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52.70%。 2023年,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核心原材料自供比例持续提升,液体六氟磷酸锂、LiFSI自供比例达到93%以上,部分核心添加剂自供比例在80%以上,第三方数据显示公司电解液国内市场占有率提升至36.4%。产能布局方面,国内重点落地四川电解液产能、池州液体六氟磷酸锂产能、宜昌磷酸铁产能及九江碳酸锂提纯产能;海外方面,德国OEM工厂顺利投产,北美电解液项目持续推进,已于2023年6月份购买土地;在韩国设立配样室,精准配套LG、SDI等韩国客户。资源循环业务方面,公司碳酸锂提纯产线顺利投产,并着手于碳酸锂湿法冶炼工艺研发;其它锂电材料方面,部分粘合剂产品顺利通过客户验证并批量销售,电池用胶类产品已形成一定市场规模。 展望2024年,考虑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全球布局,以及电解液产业链具备一定行业地位和一体化优势,如公司液体六氟磷酸锂单位产能投资和生产成本均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获得了国际大客户高度认可,预计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出货仍将持续增长,锂电产业链价格总体保持在相对合理水平,但全年均价与2023年行业均价相比预计仍承压。 公司盈利能力回落,预计2024年将环比四季度改善。2023年,公司销售毛利率25.92%,同比大幅回落12.05个百分点。其中,第四季度毛利率为16.96%,环比第三季度回落7.36个百分点,为近年来新低,主要系锂电产业链产能持续释放导致细分领域价格显著下降,且行业竞争加剧。2023年公司分产品毛利率显示:锂离子电池材料为25.26%,同比回落13.29个百分点;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为35.84%,同比提升6.01个百分点。公司持续注重研发投入,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6.46亿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19%,较2022年提升0.18个百分点。截止2023年底,公司专利申请数共834项,其中获得授权472项,包括发明专利280项。电解液价格前期显著回调,近期总体稳定,结合公司行业地位及产业链布局,预计2024年公司盈利能力环比2023年四季度将改善。 关注碳酸锂项目建设进展。2023年12月,公司公布关于投资建 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项目的公告:项目由子公司天赐资源新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0.7亿元,项目建设周期为14个月。项目实施是公司基于锂电池产业链一体化布局背景下,对公司资源线上游选矿和下游高纯碳酸锂和氟化锂衔接具有重要意义,项目投产后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电解液核心原料供应链上的战略布局、提升电解液及磷酸铁锂产品的成本优势、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后续积极关注项目建设进展。 首次给予公司“增持”投资评级。预测公司2024-2025年摊薄后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65元与1.07元,按3月27日21.76元收盘价计算,对应的PE分别为33.23倍与20.34倍。目前估值相对行业水平合理,结合行业发展前景及公司行业地位,首次给予公司“增持”投资评级。 风险提示:行业竞争加剧;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不及预期;产业链价格大幅波动;汇率大幅波动。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Wind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Wind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Wind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中汽协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中原证券(注:2024年1月统计口径变为动力和其他电池,增速为联盟公布值)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高工锂电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百川盈孚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百川盈孚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Wind 资料来源:中原证券,Wind 行业投资评级 强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涨幅10%以上;同步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涨幅-10%至10%之间;弱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跌幅10%以上。 公司投资评级 买入: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15%以上;增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5%至15%;谨慎增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10%至5%;减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涨幅-15%至-10%;卖出: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沪深300跌幅15%以上。 证券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分析师执业资格,本人任职符合监管机构相关合规要求。本人基于认真审慎的职业态度、专业严谨的研究方法与分析逻辑,独立、客观的制作本报告。本报告准确的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对报告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报告信息来源合法合规。 重要声明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并仅向本公司客户发布,本公司不会因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含的信息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本报告中的推测、预测、评估、建议均为报告发布日的判断,本报告中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价格、价值及投资带来的收益可能会波动,过往的业绩表现也不应当作为未来证券或投资标的表现的依据和担保。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的意见并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本报告所含观点和建议并未考虑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标、财务状况以及特殊需求,任何时候不应视为对特定投资者关于特定证券或投资标的的推荐。 本报告具有专业性,仅供专业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参考。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报告作为资讯类服务属于低风险(R1)等级,普通投资者应在投资顾问指导下谨慎使用。 本报告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不得刊载、转发本报告或本报告任何部分,不得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未经授权的刊载、转发,本公司不承担任何刊载、转发责任。获得本公司书面授权的刊载、转发、引用,须在本公司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报告出处、发布人、发布日期,提示使用本报告的风险。若本公司客户(以下简称“该客户”)向第三方发送本报告,则由该客户独自为其发送行为负责,提醒通过该种途径获得本报告的投资者注意,本公司不对通过该种途径获得本报告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声明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等各种服务。本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意见或者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潜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或者其他决定的唯一信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