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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经济与政策思考:稳就业需要考虑的形势及重点

2022-05-23杨畅中泰证券李***
当前经济与政策思考:稳就业需要考虑的形势及重点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Table_Title] 分析师:杨畅 执业证书编号:S0740519090004 电话:021-20315708 Email:yangchang@r.qlzq.com.cn [Table_Report] 相关报告 [Table_Summary] 投资要点  疫情反复对于就业的影响,在2022年与2020年发生了一些变化;  其中之一是2022年疫情反复的时点与2020年存在不同;  2020年疫情反复在春节期间,存在一定数量的留乡未返城人员,或压低了城镇调查失业率;  对于2020年城镇调查失业率是否被压低,尝试使用2021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以及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等数据进行刻画;  2022年疫情反复在3月逐步发生,春节前返乡的人员已逐步返城;  如果2022年疫情反复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程度接近2020年,那返城人员有可能推高城镇调查失业率,这也对应了当前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上行,但可能仍未结束;  现阶段对于增量政策工具讨论较多,但需要对增量政策工具锚定的目标进一步明确,  由于宏观调控的目标包括多个,当前时点我们认为或应对充分就业赋予更高的权重;  原因在于虽然经济增长会带动就业增加,但面对疫情扰动,并不适用经济正常运行状态下的政策集合;  或需要将目标直接锚定充分就业,尽量缩短从经济增长向充分就业传导的时间窗口;  在具体行业上,或应该重点支持以下八个行业: 第一,制造业、建筑业,容纳就业排名前两位的行业; 第二,批发零售、租赁商务,既容纳了大量就业,也受到了一定的疫情冲击; 第三,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科技勘查、文体娱乐,就业占比看似不高,但可能受疫情冲击最为严重,对于就业的挤出或也更为明显。  风险提示事件:1、政策变动风险。2、疫情变化风险。3、劳动力的测算基于一定的假设以及公开历史数据的归纳分析,相关结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仅供参考。 、 稳就业需要考虑的形势及重点 ——当前经济与政策思考 证券研究报告/宏观策略专题报告 2022年05月23日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 2 - 宏观策略专题报告 内容目录 1. 当前就业形势 .................................................................................................. - 3 - 2. 增量政策工具或应锚定充分就业 .................................................................... - 7 - 3. 哪些行业或是稳就业的重点 ............................................................................ - 7 - 4. 风险提示 ......................................................................................................... - 8 - 图表目录 图表1:城镇调查失业率与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 ................................... - 3 - 图表2:农民工规模及增速(2017-2021年) .................................................... - 3 - 图表3:乡村居民生活用电的异常变化(2019-2021年) .................................. - 5 - 图表4:根据2019-2021年两年复合增速计算的2020年农民工数量可能达到的规模 ......................... - 5 - 图表5:根据农民工与用电量数据回测的2020年失业率 ................................... - 6 - 图表6:以就业人员占比为权重计算的行业用电量变动幅度 .............................. - 8 -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 3 - 宏观策略专题报告 现阶段,面对疫情反复对经济运行产生的异常扰动,需要考虑增量政策工具予以对冲。但还存在另一个关键要素值得讨论,增长政策应该锚定哪个目标。在经济正常运行时期,锚定经济增长往往放在首选,经济增长的同时会带动充分就业;而面对疫情反复对经济运行的冲击,锚定充分就业的目标,或许更能保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1. 当前就业形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5月16日公布的数据,就业总量继续修复。前4个月城镇新增就业406万人,低于2021年同期437万人,好于2020年354万人。但4月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6.1%,连续6个月回升,并且超过了2020年疫情反复时期的水平;从就业人口的结构来看,16-24岁人口调查失业率分别为18.2%,较前值提高了2.2个百分点;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为5.3%,较前值提高了0.1个百分点;另外,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6.7%,较前值跳升了0.7个百分点。总体来看,大城市和青壮年劳动力的就业成为比较明显的问题。 图表1:城镇调查失业率与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 来源:WIND、中泰证券研究所 为什么当前城镇调查失业率以及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要高于2020年,原因或在于2020年的疫情反复在春节期间,由于农民工留乡未返城,乡村作为就业的“保护垫”,避免的失业率的抬升。 可以尝试结合《2021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做相应的推算:4月2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21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比较明显的变化,是2020年出现的异常缺口,当年农民工总数为28560万人,较上年下降1.8%。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或受2020年疫情冲击,导致农民工主动或被动无法从业,进而在数据上出现了异常的缺口。 图表2:农民工规模及增速(2017-2021年)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 4 - 宏观策略专题报告 来源:国家统计局、中泰证券研究所 而2020年2月疫情期间,城镇调查失业率异常跳升至6.2%,反映了疫情冲击对就业的扰动。但需要注意城镇调查失业率的统计口径,根据2018年4月1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就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一文中的表述,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范围是城镇常住人口,既包括城镇本地人口,也包括外来的常住人口,如从农村转移至城镇的人口,它不要求失业登记,也不限定户籍、工作经历等条件。从调查方法来看,与通过行政记录获取登记失业率的方法不同,调查失业率是通过对住户抽样调查的方法获得失业率数据。 这就导致存在一种可能性,原本在2019年期间,可以被纳入“城镇外来常住人口”统计范围的农民工。由于受到疫情影响,主动或被动未能进入城镇,导致“城镇外来常住人口”的实际数量出现了回落;而由于相应的农民工不纳入城镇调查失业率的统计范围,因此,当时的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或低估了实际的失业情况。 根据《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附注1调查简介)的说明,“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等情况,国家统计局2008年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8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488个村和22.6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是在“农民工输出地”,并且抽选了“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这就存在可能性,原本在“输出地”纳入“农民工”口径的“农村劳动力”,并没有返回城镇,而是停留在农村,参与农村生产和生活,那就不视作“农民工”,也就不纳入“农民工监测调查”的统计范围,与之相对应的是2020年农民工数量的下降缺口。 对返乡未回城劳动力尝试使用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进行推算。从2019年-2021年三年的实际情况来,2020年3月出现了违反季节性表现的异常跳动,而且从3月份开始,持续6个月的时间,乡村居民生活用电均呈现出了超额表现,如果假设乡村居民生活习惯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动,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 5 - 宏观策略专题报告 那乡村居民实际数量的增加,或许是一个合理的解释。直到2020年8月开始,乡村居民生活用电回归到了2019年的同期水平,这也对应着复工复产的开始,乡村居民的实际数量逐步回归到2019年同期水平。 图表3:乡村居民生活用电的异常变化(2019-2021年) 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中泰证券研究所 根据2021年农民工数据对2020年失业率情况做相应的回测。采用如下的计算方法: 根据2021年农民工数量29251万人,较2019年数量29077万人,两年增长0.60%,两年复合增长0.30%,由此计算得到2020年若不存在疫情扰动,农民工数量或能够达到29164万人,相较于2020年数量28560万人超出了约604万人。 图表4:根据2019-2021年两年复合增速计算的2020年农民工数量可能达到的规模 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中泰证券研究所 假设这604万人,属于“农村劳动力”,本应该返回城镇,纳入“农民工”口径,也纳入“城镇调查失业率”的口径,但实际上并未返回城镇,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 6 - 宏观策略专题报告 而是停留在农村,参与农村生产和生活,因此实际上不视作“农民工”,也就不纳入“农民工监测调查”和“城镇调查失业率”的统计对象。 由于这604万人,很难判断应该归属于2020年中的具体某个时间点,根据《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附注1调查简介)的说明,“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因此,尝试用变通的方式,由于农村劳动力停留在农村,那产生乡村居民生活用电的增量是相对比较确定的。计算方法如下: 1、根据2019年与2021年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的两年数据,来计算复合增速; 2、根据复合增速推算2020年乡村居民生活用电的可能值; 3、根据推算值可能值与实际值来计算增幅,这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对应留乡劳动力的用电量; 4、选择四个季末时点数据及对应增幅,3月末(增幅12.5%)、6月末(增幅4.2%)、9月末(下降2.2%)与12月末(增幅5.9%); 5、假设乡村原有居民数量不发生变化,结合增幅将604万人对应到四个季末时点,分别得到留乡劳动力的数量,3月末(增加约1481万)、6月末(增加约503万)、9月末(减少约267万)与12月末(增加约700万); 6、根据2020年末城镇就业人员数量约46271万人与月度城镇调查失业率,可以分别计算得到四个季末时点的城镇调查失业人数,3月末(约2730万)、6月末(约2637万)、9月末(约2499万)与12月末(约2406万); 7、叠加留乡劳动力后计算的失业率分别为3月(约9.1%)、6月(约6.8%)、9月(约4.8%)与12月(约6.7%),其中3月较公布值提高约3.2个百分点,6月提高约1.1个百分点,到9月末,伴随着复工复产的开始,就业情况开始明显好转,到年末或存在人员再次返乡的原因,导致失业有所加重,但明显好于2020年上半年的表现。 图表5:根据农民工与用电量数据回测的2020年失业率 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中泰证券研究所 由于2022年各地疫情反复,是在3月份开始逐步发生,由于务工人员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 7 - 宏观策略专题报告 返城,在城镇显现出来,这就对应了4月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出现上升,与2020年的表现存在明显不同。如果疫情反复对于经济的影响,接近2020年,那城镇调查失业率(尤其是大城市调查失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