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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事件点评:《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金融助力海南发展,促进服务提质增效

金融2021-04-13朱志强、黎云云万和证券变***
金融行业事件点评:《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金融助力海南发展,促进服务提质增效

请阅读正文之后的信息披露和重要声明 金融助力海南发展,促进服务提质增效 作者 朱志强 分析师 SAC执业证书:S0380517030001 联系电话:0755-82830333(127) 邮箱:zhuzq@wanhesec.com 黎云云 分析师 SAC执业证书:S0380520120003 联系电话:0755-82830333(125) 邮箱:liyy@wanhesec.com 事件点评:《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投资要点  事件描述:4月9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从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 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六个方面提出33条具体措施。《意见》的出台基本确立了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四梁八柱”,有助于弥补海南金融短板、夯实海南金融基础。  促进海南跨境贸易投资发展。进一步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是当前离岸新型国际贸易的重要内涵,从实施与跨境服务贸易配套的资金支付、转移制度及跨境结算等措施补充有望进一步促进海南离岸新型国际贸易业务规模增长。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按照余额管理模式自由汇出、汇入资金;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纳入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给予海南自由贸易港QDLP试点基础额度。去年12月份外汇局批复同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对外投资试点,并给予50亿美元试点投资额度。QDLP投资领域较QDII的投资领域更广,进一步对外开放资本项目,进行QDLP试点是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的重要举措。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与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为境外投资者开拓了更为高效的海外投资路径,投资品种较去年发布的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更为丰富。在自由贸易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便利非居民在自贸港内的城市发展、就业与居住。  金融市场体系有望完善,金融业对外开放度更高。《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主要包括支持海南银行业发展、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首发上市、海南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支持相关基金发展,通过支持海南金融市场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共同发展,有助于提升海南省内的融资规模与金融业态的丰富度,引导金融资源齐聚自贸港内,多类金融主体共同支持自贸港的建设。通过一系列支持对银行业、保险业等其它金融业态的对外开放举措,有利于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和相关行业聚集,提高国际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此外,《意见》从多方面拓宽未来自贸港内各产业建设资金募集的来源,有利于创新丰富金融产品,顺应金融行业发展趋势,在金融科技相关领域逐步跟进,提升金融业态的发展质效。  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将走在前列,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意见》提出要支持在海南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支持商业银行、中国银联联合产业各方推进开展,聚焦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三农”产业;支持海南加快发展航运金融、船舶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支持文化、体育、旅游业发展;在房地产长效机制框架下,支持海南在住房租赁领域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立足于未来自贸港中相关服务产业经济发展的目标与方向,银行业通过探索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试点以及加大对小微、三农等产业支持,提升本外币银行账户业务便利性,坚持服务三农与中小微企业,航运金融、船舶融资、租赁文化、体育、旅游业等产业配套的金融资源配置能力有望提升,为海南高质量发展增长极保驾护航,海南在住房租赁领域REITs产品创新有望走在全国前列,对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起到支持作用。  整体而言,《意见》的提出是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背景下,紧紧围绕先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坚持国际对标原则,在多领域金融工作中先行先试,提升金融业服务的质效、加大金融对各产业支持力度,有利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稳步推进、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与改善营商环境。  风险提示:政策不及预期等。 2021年4月13日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研究|事件点评 行业研究报告 2 4月9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从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六个方面提出33条具体措施。《意见》的出台基本确立了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四梁八柱”,有助于弥补海南金融短板、夯实海南金融基础。经过梳理研究,《意见》主要有以下重点: 一、促进海南跨境贸易投资发展 作为自由贸易港,海南未来将进一步融入国际市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是未来重要领域,《意见》从自贸港内提供便利银行结算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跨境资产管理、跨境个人交易等方面进行了支持。 支持自贸港银行简化跨境服务贸易结算程序。进一步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是当前离岸新型国际贸易的重要内涵,从实施与跨境服务贸易配套的资金支付、转移制度及跨境结算等措施补充有望进一步促进海南离岸新型国际贸易业务规模增长。审慎合规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银行可试点凭支付指令为优质客户办理真实合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结算,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 给予海南50亿美元QDLP投资额度,后续有望增加。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按照余额管理模式自由汇出、汇入资金;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纳入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给予海南自由贸易港QDLP试点基础额度。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在发布会上透露,去年12月份外汇局批复同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对外投资试点,并给予50亿美元试点投资额度;目前,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已经制定了QDLP试点的管理办法,正在组织推进具体的试点工作。QDLP投资领域较QDII的投资领域更广,进一步对外开放资本项目,进行QDLP试点是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的重要举措。 助力海南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投资产品种类进一步丰富。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与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意味着境外投资者投资自贸港内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私募资管产品、公募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将更为便利,为境外投资者开拓了更为高效的海外投资路径,投资品种较去年发布的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更为丰富。随着政策规则进一步落地细化,或将有助于海南未来打造离岸财富管理中心;在自由贸易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便利非居民在自贸港内的城市发展、就业与居住。 二、金融市场体系有望完善,金融业对外开放度更高 多聚并举支持金融市场体系完善。《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主要包括支持海南银行业发展、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首发上市、海南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支持相关基金发展。通过支持海南金融市场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共同发展,有助于提升海南省内的融资规模与金融业态的丰富度,引导金融资源齐聚自贸港内,多类金融主体共同支持自贸港的建设。 行业研究报告 3 以银行保险等为抓手,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通过一系列支持对银行业、保险业等其它金融业态的对外开放举措,包括“鼓励境外金融机构落户海南,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探索制定适合再保险离岸业务的偿付能力监管政策;落实外商投资的国民待遇,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海南依法合规获取支付业务许可证等”,有利于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和相关行业聚集,提高国际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将走在前列,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意见》从包括鼓励创新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及业务;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创新发展保险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在海南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研发适应海南需求的特色保险产品等;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科技金融发展,创新科技金融政策、产品和工具等多方面提升未来自贸港内各产业建设资金募集的来源,有利于创新丰富金融产品,顺应金融行业发展趋势,在金融科技相关领域逐步跟进,提升金融业态的发展质效。 金融服务水平继续提升,住房租赁领域REITs产品创新有望走在全国前列。为支持海岸自贸港发展,《意见》提出支持在海南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支持商业银行、中国银联联合产业各方推进开展,聚焦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三农”产业;支持海南加快发展航运金融、船舶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支持文化、体育、旅游业发展;在房地产长效机制框架下,支持海南在住房租赁领域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立足于未来自贸港中相关服务产业经济发展的目标与方向,银行业通过探索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试点以及加大对小微、三农等产业支持,提升本外币银行账户业务便利性,坚持服务三农与中小微企业,航运金融、船舶融资、租赁文化、体育、旅游业等产业配套的金融资源配置能力有望提升,为海南高质量发展增长极保驾护航,海南在住房租赁领域REITs产品创新有望走在全国前列,对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起到支持作用。 整体而言,《意见》的提出是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背景下,紧紧围绕先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坚持国际对标原则,在多领域金融工作中先行先试,提升金融业服务的质效、加大金融对各产业支持力度,有利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稳步推进、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与改善营商环境。 表格 1 《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重点内容 (一)总体原则 支持海南实体经济发展、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二)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进一步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实施与跨境服务贸易配套的资金支付与转移制度等; 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纳入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 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 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 行业研究报告 4 (三)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 支持海南银行业发展,支持海南引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分行,支持海南引进外资,参股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 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首发上市,通过多层次股权市场发展壮大; 支持海南企业发行债券融资; 支持海南相关基金发展,支持公募基金落户海南,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在海南全资拥有或控股参股期货公司。 (四)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 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鼓励境外金融机构落户海南,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 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就海南与港澳地区保险市场深度合作加强研究; 设立银行业准入事项快速通道; 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海南依法合规获取支付业务许可证; 允许已取得离岸银行业务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总行授权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分行开展离岸银行业务; (五)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允许海南市场主体在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等产品引入境外人民币资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医疗健康、旅游会展、交通运输等产业发展;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试点扩大可跨境转出的信贷资产范围和参与机构范围; 创新发展保险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在海南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并在账户独立、风险隔离的前提下,向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资产管理产品,支持海南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加强创新,研发适应海南需求的特色保险产品; 支持科技金融发展,推动发展海洋科技;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强金融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