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沪、深) 公司评级买入(维持) 具备韧性的二季度业绩 报告日期2026年08月06日 投资要点: ⚫维持“买入”评级:公司二季度同店稳健,开店向好,创新业务全面开花。我们预计下半年盈利能力有持续改善空间,必胜客中国收购交割将带来额外EPS增厚。我们长期看好公司的品牌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同时公司保持丰厚稳定的股东回报。我们预计公司2026/2027/2028年营业收入为127.4/136.2/145.0亿美元,同比增长8.0%/6.9%/6.5%;归母净利润为10.3/11.3/12.1亿美元,同比增 长11.3%/9.4%/7.2%。我 们 维 持“买 入”评 级 ,2026/8/5收 盘 价对 应2026/2027/2028年PE为16.5/14.3/12.6倍。 相关研究 【兴证海外社服】百胜中国(09987.HK)跟踪点评:必胜客中国收购落地,公司利润增厚,股东回报不变-2026.06.30【兴证海外社服】百胜中国(09987.HK)2026Q1业绩点评:2026Q1业绩符合预期,开年拓店积极-2026.05.11【兴证海外社服】百胜中国(09987.HK)点评报告:2025Q4业绩表现优异,积极派息回购回馈股东-2026.02.11 ⚫2026Q2业绩稳健。2026Q2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亿美元,同比增长13%,不计外币换算影响同比增长6%;归母净利润为2.4亿美元,同比增长14%,收入利润增速环比一季度提升。核心经营利润为3.3亿美元,同比增长7%;核心经营利润率为11.1%,同比提升0.2个百分点。2026Q2成本费用管控较优,餐厅利润率平稳,核心经营利润率提升。2026H1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64.1亿美元,同比增长11%;归母净利润为5.5亿美元,同比增长9%。 ⚫保持派息回购。2026H1公司向股东返还了7.18亿美元,其中包括5.15亿美元回购和2.03亿美元股息分红。公司的分红回购政策不改变,2027年开始计划按照FCF 100%返还股东,对应9亿~逾10亿美元,预计2028年突破10亿美元,10亿 美 元 返 还占 当 前 市 值(2026/8/5收 盘 价 对 应1300亿港 币市 值 ,1USD=7.8HKD)比例为6.0%。 分析师:严宁馨S0190521010001请注意:严宁馨并非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注册持牌人,不可在香港从事受监管的活动。yanningxin@xyzq.com.cn 分析师:宋健S0190518010002BMV912songjian@xyzq.com.cn ⚫2026Q2肯德基餐厅利润率提升。2026Q2肯德基和必胜客的餐厅经营利润率分别为17.1%和12.9%,同比增长0.2和下降0.4个百分点。期内肯德基方面,公司积极推动降本增效,与业主降租谈判、推广自动化赋能,O&O占比下降带动餐厅利润率增长。而必胜客较高的外卖占比导致刚性成本较高,同时必胜汉堡投入初期带来初始成本,因此期内餐厅利润率下降,我们预计下半年随着外卖占比常态化、必胜汉堡逐步培育迈入体系化发展,必胜客餐厅利润率同比将恢复增长。 ⚫同店环比提升。2026Q2肯德基的同店销售额同比增长1%,其中同店交易量同比增长4%,客单价同比下降3%。必胜客2026Q2的同店销售额同比增长1%,其中同店交易量同比增长13%,客单价同比下降11%。二季度同店表现环比改善,取得较强的韧性。 ⚫外卖占比保持较高水平。2026Q2KFC的外卖销售额同比增长26%,占餐厅收入比例达到54%,环比下降1个百分点,同比提升9个百分点。2026Q2必胜客的外卖销售额同比增长26%,占餐厅收入比例达到52%,环比提升1个百分点,同比提升9个百分点。 ⚫朝着全年2万家门店迈进,上调必胜客开店目标。2026Q2公司总净增门店为560家,其中加盟店占比41%;截至2026Q2的门店数为19297家,其中肯德基和必胜客分别为13789和4549家,加盟店占比分别为17%和11%。全年净增1900家门店,加盟店占比40-50%目标不改变。由于收购必胜客中国获得更灵活的经营管理权,以及必胜客持续优化显现成效,公司将必胜客2027-2028年开店从每年600上调至800家。 ⚫创新业务全面开花:截至2026Q2肯悦咖啡已经达到3300家门店,单季新开超过700家,公司上调开店目标,计划2027年开到5000家目标(计计划为2029年5000家)。KPRO门店数量已经突破450家,计划2026年开到800家。必胜客新模块必胜汉堡6个月内开到200家,预计2026年底将超过500家。 ⚫风险提示:食品安全,计材料价格、租金显著波动,加盟机制管理风险,特许经营协议终止或受限制。 附表 分析师声明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信息披露 本公司在知晓的范围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客户可登录www.xyzq.com.cn内幕交易防控栏内查询静默期安排和关联公司持股情况。 有关财务权益及商务关系的披露$$BusinessPublishStart$$ 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或其有关联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天府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建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阳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易控智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君赛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锦苑花卉有限公司、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挚达科技、广州知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铜都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沂晟国际有限公司、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历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通汇资本国际有限公司、孝感市高创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澴川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鹤山市公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水发国际控股(BVI)有限公司、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盈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医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思源电气、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博纳西亚(杭州)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平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铜陵中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嵊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环太湖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湖州南太湖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愉欣国际有限公司、越秀地产、厦门睿云联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台市城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双圈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民银国际融资(香港)有限公司、兴业银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米多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海南橡胶、合盛农业有限公司、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澄达国际有限公司、江阴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谐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台惠民城镇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银行、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润嘉控股有限公司、泰州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世国际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圣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芯迈半导体技术(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土耳其主权基金、SDG Finance Limited、Hanrui Overseas Investment Co., Ltd.有投资银行业务关系。$$BusinessPublishEnd$$ 使用本研究报告的风险提示以及法律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仅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邀请或要约,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本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被认为是可靠的,但本公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本公司并不对使用本报告所包含的材料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相关的其他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除非另行说明,本报告中所引用的关于业绩的数据代表过往表现。过往的业绩表现亦不应作为日后回报的预示。我们不承诺也不保证,任何所预示的回报会得以实现。分析中所做的回报预测可能是基于相应的假设。任何假设的变化可能会显著地影响所预测的回报。 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本公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并非针对或意图发送予或为任何就发送、发布、可得到或使用此报告而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子公司等违反当地的法律或法规或可致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制于相关法律或法规的任何地区、国家或其他管辖区域的公民或居民,包括但不限于美国及美国公民(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所》第15a-6条例定义为本「主要美国机构投资者」除外)。 本报告由受香港证监会监察的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香港证监会中央编号:AYE823)于香港提供。香港的投资者若有任何关于本报告的问题请直接联系兴证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