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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法律在行动:西太平洋地区有效实施和执法指南

轻工制造 2026-07-27 世卫组织 赵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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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太平洋地区有效实施与执行指南 无烟法规在实施中 西太平洋地区有效实施与执行指南 无烟法规在行动:西太平洋地区有效实施与执行指南 © 世界卫生组织 2026 ISBN 978 92 9062 126 3 部分权利保留。本作品根据国际组织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许可协议(CC BY-NC-SA 3.0 IGO;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igo)发布。 根据本许可条款,您可以为非商业目的复制、重新分发和改编作品,但须按以下要求进行适当引用。在任何使用本作品的情况下,均不得暗示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可任何特定组织、产品或服务。不得使用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志。如果您改编了作品,则必须以相同或等效的创意共享许可协议来许可您的工作。如果您创建了本作品的翻译版本,则应在建议的引用中添加以下免责声明:“本翻译并非由世界卫生组织(WHO)创建。WHO对本翻译的内容或准确性不承担责任。英文原版为具有约束力的权威版本”。 根据本许可产生的任何争议的调解,均应依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调解规则进行。(http://www.wipo.int/amc/en/mediation/rules/) 建议引用。无烟法规在行动:西太平洋地区有效实施和执行指南。马尼拉: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办事处;2026年。许可:CC BY-NC-SA 3.0 IGO。 公共图书编目数据。1. 无烟政策。 2. 烟草控制。 3. 戒烟。 I. 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办事处。 I. 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办事处。(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分类法:WM290) 销售、权利与许可。欲购买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物,请访问 http://apps.who.int/bookorders。欲提交商业使用申请及有关权利与许可的查询,请访问 http://www.who.int/about/licensing。 For WHO Western Pacific Regional Publications, request for permission to reproduce should be addressed to Publications Office, WorldHealth Organization, Regional Office for the Western Pacific, P.O. Box 2932, 1000, Manila, Philippines, Fax. No. (632)8521-1036, email:wpropuballstaff@who.int 第三方材料。如果您希望再利用本作品中归属于第三方的材料(例如表格、图表或图片),您有责任自行判断是否需要获得相关再利用的许可,并从版权所有者处获得许可。因作品中对任何第三方拥有的组件构成侵权而产生的任何索赔风险,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一般免责声明。本出版物中使用的名称和材料呈现方式,并不表明世界卫生组织(WHO)对任何国家、领土、城市或地区的法律地位,或其当局,或其边界或边界的划定,持任何意见。地图上的虚线和点划线代表约略的边界线,可能尚未达成完全一致。 提及特定公司或某些制造商的产品,并不意味着世界卫生组织(WHO)优先认可或推荐它们,而非提及的同类产品。除错误和遗漏外,专有产品名称以首字母大写区分。 世界卫生组织(WHO)已采取一切合理预防措施核实本出版物中包含的信息。然而,所发布材料在无论明示或暗示的任何保证下均未经保证分发。材料解释和使用的责任在于读者。在任何情况下,WHO均不对因使用材料而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 图版权:第v、6页:© WHO/Yoshi Shimizu;第vi页:© WHO/Gato Borrero;第11、16页:© WHO;第13页:© WHO/Nursila Dewi;以及第18页:© WHO/FCTC/Vlad Sokhin 内容 致谢 v 引言:合规让良法产生巨大影响 11.1 背景1.2 无烟法规实施现状 无烟法规实施框架 2.1 全面的无烟法律 92.2 强有力的执行基础设施 11 结论 参考文献20 附件1.无烟法规实施检查清单 21附件2. 制定无烟法规实施监测与评估计划指南 26 数字 图1.西太平洋地区无烟立法,2007-2024年 2图2. 西太平洋地区无烟法律合规水平,2024年 4 一项全面的禁烟法律是良好合规的基础。它应当明确界定哪些产品在何处禁止使用,无一例外,并应明确界定有效实施和执行中的角色与职责。 致谢 世界卫生组织(WHO)西太平洋区域办事处谨向参与本出版物起草工作的WHO顾问和工作人员:Melanie Aldeon、Mina Kashiwabara、Joung-Eun Lee、Ada Moadsiri、Xi Yin和Xiuyan Yu表示诚挚谢意。 谨此感谢以下各位对草案的整体贡献和意见。 世界卫生组织总部:玛丽娜·佩罗丹和本·麦格拉迪萨摩亚、美属萨摩亚、库克群岛、纽埃和托克劳世界卫生组织代表处:沃德·雅各布斯 世界卫生组织感谢西太平洋地区众多世界卫生组织国家办事处和卫生部的代表参与访谈,这些访谈为该报告的制定做出了贡献。 一个清晰可见的“禁止吸烟”标志表明该区域内禁止吸烟和使用其他烟草或尼古丁产品。法律可以规定,在标识上必须包含关于处罚的信息和热线电话号码。 1.引言:合规让良法产生巨大影响 1.1 背景 无烟环境对烟草控制和公共卫生至关重要。它们能保护人们免受二手烟的侵害,而二手烟中含有已知的致癌物和有毒物质。世界卫生组织(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WHO FCTC)第八条强调,应通过“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1)室内公共场所以及根据情况在其他公共场所采取和实施有效的立法、行政、管理和其他措施”来保护人们免受烟草烟雾的侵害。世界卫生组织(WHO)的MPOWER工具包——一套旨在降低烟草需求的经济有效措施——强调无烟立法应全面,并与WHO FCTC第八条及其实施指南保持一致。只有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才能有效保护人们免受二手烟的危害(2)。除了直接的健康保护益处外,无烟环境能在公共场所“非常态化”吸烟行为,改变人们的态度和认知,使烟草使用变得不再可接受。因此,无烟法律可以鼓励烟草使用者戒烟,提高他们的戒烟率,并阻止年轻人开始(3)使用烟草。近年来,这种非常态化效应已推动无烟政策超越其传统范围,以保护儿童等弱势群体,并应对新型烟草产品。 1.2 无烟法规实施情况 多年来,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各国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八条及其实施指南的指导下,致力于制定和加强无烟法律。根据2025年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烟草流行报告,西太平洋地区(包括澳大利亚、文莱达鲁萨兰、柬埔寨、库克群岛、印度尼西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马绍尔群岛、瑙鲁、新西兰、纽埃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12个国家已制定全面无烟法律,而16个国家则制定了部分无烟法律。本文件中的区域数据涵盖了2025年报告中评估了政策状况的该地区28个国家。图1总结了2007年和2024年西太平洋国家的无烟立法情况。 1.3 无烟法规实施中的机遇与挑战演变 无烟法律规定可以超越室内公共场所,以扩展各种环境中的无烟区域。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八条及其实施指南要求在“其他”公共场所(如适用)采取相应措施——(5),即户外或类户外区域。2024年,西太平洋地区的九个国家已禁止在户外儿童游乐场或公园吸烟,另有19个国家限制或禁止在某些户外区域吸烟。 二手烟防护范围已进一步扩大至私人场所,尤其强调保护儿童。在澳大利亚的所有州和地区,当车内有未成年人时(未成年人定义为年龄低于16岁、17岁或18岁,具体取决于司法管辖区),无论是在公共场合还是私人场所,吸烟都是非法的(6)。新西兰已对载有18岁以下乘客的私人车辆实施了全国性禁烟令(7)。 此外,监管环境已发展以应对新的烟草和尼古丁产品。该地区有13个国家在某些或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使用加热烟草产品(HTPs),有19个国家在某些或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这一扩展代表了公共卫生方面的重要进步,因为证据表明这些产品不仅损害使用者,也损害暴露于其排放化学物质的非使用者。 电子烟和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使用:为何应作为无烟法规的一部分予以禁止 烟草和尼古丁行业常将电子烟和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宣传为“无烟”,试图将其引入禁止吸烟的场所,利用“无烟环境”的概念(该概念主要关注“烟”)。然而,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无烟政策应涵盖这些产品的使用,以(3)保护公共健康并维持无烟法律的有效性。原因包括: 电子烟会产生有毒物质,其中一些已知会导致癌症。电子烟与肺部疾病、中毒、受伤和烧伤风险增加有关,并对心血管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包括心率加快和血压升高。接触电子烟排放物(8)也对旁观者构成风险。 (3,9).z烟。此外,在这些排放物中发现的一些有毒物质产品是致癌物。最近有证据表明,接触二手烟与HTP(加热不燃烧烟草产品)有关,并可能导致哮喘和哮喘样症状。症状,以及旁观者出现的喉咙痛、头痛和胸痛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属于烟草产品;因此,它们应受烟草相关法规的约束。控制措施 允许在这些无烟场所使用这些产品可能会削弱监管力度,因为区分这些产品可能具有挑战性。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和电子烟(无论是否含尼古丁)都模仿吸烟行为,并可能导致在公共场所重新正常化吸烟。 尽管在政策采纳方面取得了这些进展,但如果没有有效的实施和执行,烟草控制政策无法完全实现其影响。政府必须确保实施基础设施为有效执行提供基础支持。实施策略必须随着加强监测、有针对性的检查和严格的合规性评估而发展,以确保真正无烟的环境并保护公众健康。该地区面临的一个关键挑战是政策与实际合规性之间存在巨大差距。根据2025年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烟草流行报告,在西太平洋地区,只有两个国家在室内公共场所的禁烟令方面具有高合规性(评分为10分中的8分或更高)——无论这些法律是全面的还是部分的。这种低水平的合规性削弱了无烟法律潜在的健康效益,并表明需要更强大、更全面的实施框架,以实现有效执行,这一需求十分紧迫。图2总结了2024年西太平洋地区无烟法律的合规性水平。 1.4 本指南的目的与发展 无烟法规在行动,本指南旨在支持政策制定者、公共卫生官员和执法机构,弥合无烟法规与高合规性之间的关键差距。通过提供实用的框架和可操作的策略,本指南旨在解决各国在实现无烟法规高合规性以及最大化其公共卫生影响方面所面临的常见实施和执法挑战。 为支持各国应对这些挑战,2021年开展了一项针对无烟法律法规和烟草控制措施的重点文献综述,旨在识别合规挑战及低合规的原因。该综述主要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关于无烟法律法规及实施的相关出版物、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WHO FCTC)及其关于第八条的实施指南,以及公民社会组织关于国家和区域层面无烟政策合规性的出版物。综述结果为开发结构化讨论指南提供了信息,该指南用于访谈西太平洋地区七个国家(柬埔寨、中国、斐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越南)的世界卫生组织国家办事处及卫生部的烟草控制联络人。这些国家被选中,以代表无烟法律法规实施的不同阶段(例如,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中实施部分或全面禁烟)以及在不同国家背景下和监管框架下,在文献综述时最新(10)份全球烟草流行报告中合规评分的差异。访谈于2021年末至2022年初进行。这些协商作为世界卫生组织常规技术工作的一部分进行,旨在支持和为指南制定提供信息,而非涉及人类参与的研究。2022年对协商结果进行了主题分析,以识别不同国家背景下实施挑战的普遍模式、其根本原因和优先支持需求。这项分析为制定本指南中提出的五个核心实施要素提供了信息。 文献综述和访谈确定了在实施和执行无烟法律方面存在的以下共同挑战: 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