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海关发布通知,提醒贸易商和申报代理在进口、出口和转运许可证申请中准确申报“原产地”字段。准确申报原产地是确保符合新加坡法规的必要条件。
原产地定义
对于新加坡的进口、出口和转运许可证申请,商品的原产地是指商品完全获得或实质性转化为最终形式的国家/地区。申报时需遵守商品生产或制造地的现行原产地规则。
申报“新加坡”为原产地的条件
- 自贸协定优惠关税:若希望商品在进口至自贸协定伙伴国/地区时享受优惠关税待遇,需满足相关自贸协定的原产地标准;
- 非优惠原产地标准:其他情况下,需符合新加坡的非优惠原产地标准,包括:
- 完全获得(即完全在新加坡种植或生产);
- 在新加坡经实质性转化,具体标准包括:
- 基于成品出厂价的本地含量不低于25%;
- 关税分类码在6位级别发生变化;
- 经历化学反应(仅适用于第27至40章商品)。
非实质性加工
以下被视为非实质性加工,商品不视为新加坡原产:
- 产品保鲜操作(如通风、晾晒、冷藏等);
- 简单操作(如去尘、筛选、分类、组装等);
- 包装变更;
- 标签粘贴;
- 简单混合或组装;
- 动物屠宰。
违规处罚
所有海关申报(包括许可证申请)必须真实准确,错误申报原产地可能构成违法,最高可处以罚款。企业需保留至少5年的相关单据记录。
常见问题解答
- 多国加工商品原产地判定:需满足目标国家/地区的原产地标准,通常参考“实质性转化标准”,即最后赋予商品基本特征的加工地。
- 不满足非优惠标准时如何申报:原产地字段不能标记为“N/A”,需填写赋予商品基本特征的加工地。
- 实质性转化标准:包括增值标准(如增值率达标)、关税分类变更标准、制造或加工操作标准。
- 跨境生产商品原产地:若商品在A国制造/实质性转化,则不能申报为新加坡原产。
- 证明原产地所需文件:制造记录、成本说明、工艺流程图、原材料采购发票、供应商声明及进出口单据。
新加坡海关强调,企业需遵守其他国家/地区的法规要求,所有活动应透明合规,海关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以维护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