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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科技板」运行成效显著 锚定十五五高质量建设目标

信息技术 2026-06-30 新世纪评级 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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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部郭佩 摘要:我国科创债历经多年发展,逐步构建起适配科创企业特点的债券融资支持框架。2025年5月,央行与证监会联合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科创债市场迎来新的发展阶段。在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双重驱动下,一年来科创债发行呈现规模加速扩容、主体多元、结构优化、债券期限拉长等特征,成为债券市场增长最快、活力最强的品种。立足“十五五”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进行专篇部署,明确提出“高质量建设债券市场‘科技板’”。未来,我国需进一步健全基础制度、加大民企支持、优化市场生态,引导市场正确认识评级,推动科创债市场朝提质、扩容、精准、高效的方向迈进。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做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工作,不仅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着力点,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债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持续完善科创领域融资支持机制,从早期“双创债”试点探索,到2022年科创债正式落地实现常态化发行,再到政策体系持续细化完善,逐步构建起适配科创企业特点的债券融资支持框架。 一、债市“科技板”落地运行 2025年5月7日,在前期制度积累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与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允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科创债募集资金,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也可通过发行科创债设立或扩募私募基金,同时沪深北三大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也同步完善对科技创新债券的配套支持机制,正式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2026年3月2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债券机制的通知》,在86号文构建的银行间市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框架基础上,围绕主体认定、资金用途、债券期限、配套机制等方面推出一系列优化措施,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鼓励更多资金流向科技创新领域。 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双重驱动下,科创债发行呈现规模加速扩容、主体多元、结构优化、债券期限拉长等特征,成为债券市场增长最快、活力最强的品种。 二、科创债发展现状 (一)规模加速扩容,涵盖多类企业和机构 “科技板”落地一年来(指2025/5/7~2026/5/6期间,下文同),全市场累计有1002家主体发行科创债2409只,规模达到2.64万亿元,较此前分别环比1增长84.74%和111.11%。发行主体构成方面,科技型企业占据主导,660家企业合计发行1.99万亿元,贡献了超75%的规模;与此同时,股权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积极协同,分别有194家、148家参与,发行规模依次为0.43万亿元和0.22万亿元。 从科创债月度发行情况来看,政策出台后,市场反响显著。2025年5月单月发行量即突破3600亿元,尽管6月后发行节奏有所回落,但月均发行规模保持在2000亿元以上。 (二)发行结构优化,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明显增强 整体而言,现阶段科创债发行主力仍是国企和央企,但依托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的参与意愿明显增强。一年来,参与发行科创债的国企、央企、民营企业数量分别达665家、199家、131家,环比依次增加408家、71家、94家。从发行规模占比看,央企以45.23%领先,国企占41.88%,民企占12.26%;结构变化方面,国企份额环比回落5.97个百分点,而央企、民企占比分别上升2.10个和3.81个百分点。 政策层对风险防控机制的创新,为民营企业科创债的发行与投资交易提供了坚实支撑。民营企业发行的332只科创债中,有19只采用担保增信,另有36只债券作为标的,由银行、中债信用增进公司等机构创设CRMW缓释信用风险。此外,多家民营股权投资机构依托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成功发行科创债,部分债券通过含权条款设置,最长可延展至5年期、10年期,更好地匹配股权投资资金使用的特点和融资需求。 (三)中长期科创债占比提升,1年期以下压缩明显 科技创新往往具有研发周期长、回报周期慢、资金占用久的特点,传统短期债券难以匹配其融资需求。科创债系列政策明确鼓励发行长期限债券,以更好适配科创领域资金的使用特点和需求。“科技板”落地一年来,政策引导效果在发行期限结构上明显显现,3年期及以上的中长期债券成为绝对主力,发行规模占比达73.90%,环比提升1.62个百分点;1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占比则收窄至16.78%,环比下降5.43个百分点。各期限品种中,3年期规模占比38.96%,稳 居首位;5年期以24.79%的占比紧随其后;10年期、15年期和20年期等超长期限品种占比分别为4.48%、0.67%和0.46%。 (四)北京发行规模位居全国第一,电子、医药生物等行业发行涨幅显著 从区域分布看,科创债发行已覆盖31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北京、广东、上海三地依托其作为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承载地的综合优势,科创主体储备充足,融资需求旺盛,发行规模显著领先全国其他地区。北京以8660.56亿元发行规模位居全国第一,占比达到32.86%;广东、上海分别以2652.96亿元、2038.64亿元位列第二、三位,浙江、山东、河北、江苏、四川发行规模均在千亿元以上。 科创债覆盖行业范围广泛,从申万行业一级分类来看,一年来共有30个行业发行科创债,其中公用事业排在第一,发行规模4605.56亿元,银行、建筑装饰、综合、非银金融、石油石化、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发行均超千亿,反映出传统领域在科技赋能与产业升级过程中的较大融资需求。同时,资金正加速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电子、医药生物、计算机行业发行规模环比增幅分别高达283.29%、291.10%和91.70%,增长势头强劲,科创债在引导中长期资金流向前沿科技和关键领域的导向作用正逐步显现。 (五)对信用评级使用度高于非科创类信用债 从评级应用的角度来看,科创债对信用评级的使用度明显高于非科创类信用债。一年来,全市场新发的2409只科创债中,有债项评级的790只,占比32.79%;无债项评级的1619只,占比67.21%。同期,新发的非科创类信用债中无债项评级的占比为81.67%,科创债无评级债券占比相较这一水平低了14.46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因为科创企业普遍具有轻资产、高成长、高风险的特征,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为突出。在此背景下,信用评级能够有效弥补投资者对科创企业信用风险识别能力的不足,对债券的偿付保障水平和预期风险作出评估,充分发挥风险揭示功能。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投资者在配置科创资产时风险偏好相对审慎,更倾向于借助外部评级来降低投资风险。 (六)评级机构逐步完善科创债信用评级体系 2024年以来,多家信用评级机构推出专门针对科技创新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从技术实力、研发投入、创新成果转化等多维度对发行人进行评估,使市场对科创债的风险识别更为精准,定价更为合理,有力推动了科创债市场的规范化、 专业化发展。以新世纪评级为例,2024年推出《新世纪评级工商企业评级方法与模型(科技创新企业)》,2025年新增3个相关评级方法,分别为《科技创新债券评级方法(科技创新企业<试行>)》、《金融机构评级方法与模型(创投及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和《科技创新债券评级方法(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公司<试行>)》,助力推动科创债券扩容发展。 三、科创债高质量发展展望 立足“十五五”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进行专篇部署,明确提出“高质量建设债券市场‘科技板’”。未来,我国需进一步健全基础制度、加大民企支持、优化市场生态,引导市场正确认识评级,推动科创债市场朝提质、扩容、精准、高效的方向迈进。 (一)持续强化精准滴灌与长期适配 在资金运用与期限匹配上,持续强化精准滴灌与长期适配。资金投向方面,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直接用于科技创新项目研发、科创项目建设及科创领域股权与基金出资的占比,严控资金空转与偏离科创属性的用途,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期限结构方面,依托交易商协会2026年3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债券机制的通知》,严格落实科技型企业发行的科技创新债券期限不低于270天、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的科技创新债券期限不低于3年的要求,从制度层面缓解“短债长投”带来的期限错配问题。后续应引导市场加大3年期、5年期科创债供给,扩容10年期及以上长期限科创债,稳步抬升全市场科创债平均发行期限。 (二)不断拓宽民营科创企业覆盖面 近年来,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24年我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高达88.8%,但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民营企业通过科创债实现融资的比重虽较之前有所提升,但整体占比仍然偏低,融资规模与其创新贡献度不相匹配。政策端需持续发力,通过强化增信支持等举措,在覆盖民营科技龙头、优质专精特新企业、民营创投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发行主体从头部企业向中小优质民营科创企业延伸,精准匹配其研发投入、成果转化与规模扩张的全周期资金需求,助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三)完善中小成长型科创企业融资生态 加快构建科创债市场分层体系,完善适配中小科创、成长型科创企业的融资生态。探索设立科创高收益债板块,适度放宽中小科创、成长型科创企业的准入门槛;优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建立与风险收益特征相匹配的合格投资者;完善做市交易,畅通二级市场交易渠道,提升高收益债券的流动性和价格发现功能;加大增信支持力度,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专业增信机构提供多元化增信服务,推广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联结票据等衍生品工具;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违约处置机制,严格信息披露、受托管理、债券持有人会议及破产清偿等全流程规则,填补高成长、轻资产、阶段性亏损科创主体的融资空白。 (四)引导市场正确认识信用评级功能 科技型企业多以技术、专利、研发能力等无形资产为核心,财务表现与传统企业有所不同,信用评级具备缓解信息不对称、揭示风险、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三大功能,能够帮助投资者更好发现科技型企业核心价值、甄别潜在风险,在“科技板”平稳运行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一年来科创债市场实践情况来看,科创债对信用评级的使用度明显高于非科创类信用债,表明投资者充分认可第三方评级的专业价值,在布局科创类债券资产时更加注重风险把控,倾向借助评级结果辅助投资决策。目前信用评级机构持续完善科创债评级体系,充分考虑到初创或成长期科技创新企业的信用特征,以弥补传统企业评级方法对科创属性覆盖的不足。后续,在推动“科技板”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引导市场进一步正确认识信用评级的功能,充分发挥评级的揭示风险、发现价值的作用,助力科技板市场提质增效。 免责声明: 本报告为新世纪评级基于公开及合法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所得的研究成果,版权归新世纪评级所有,新世纪评级保留一切与此相关的权利。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本报告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本报告。经过授权的引用或转载,需注明出处为新世纪评级,且不得对内容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如未经新世纪评级授权进行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新世纪评级将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报告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报告内容或者据此进行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新世纪评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