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政策解读 事件描述 2026年6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系统部署了“十五五”阶段我国能源发展的目标任务。 事件点评 根据规划,我们认为“十五五”阶段新能源发展的大方向主要有三大转变: 1、定调高质量发展。 从宏观定调来看,我国新能源产业正由“十四五”时期的规模化高速扩容 ,向“十五五”时期的合理、平稳与高质量发展阶段平滑切换。从指标增量进 行拆解,“十四五”期间我国风光发电量占比大幅提升了约12个百分点,而本次《规 划》针对“十五五”期间设定的占比增幅目标则温和回落至8个百分点。在制 造与供给端,《规划》也指出,要统筹优化新能源产业链布局,促进产业链供需平 衡,形成良性竞争格局。未来五年,新能源产业的重心将全面向“发展质量”倾 斜。 资料来源:Wind,聚源 《全球核电复苏,再迎景气周期》(2026/6/29)《钠电池2026年起有望逐步放量,关注锂空气电池未来潜力》(2026/6/15)《钠电深度1:海盐的逆袭—从技术路线逐步收 敛 到 重 塑能 源金属的“第二曲线”》(2026/6/8)《光伏行业25Q4&26Q1业绩点评:盈利持续承压,供给出清迎来行业修复》(2026/5/14)《风电行业25Q4&26Q1业绩点评:看好海风和出海带来的增长机会》(2026/5/14)《2026Q1锂电财报点评:涨价扩散,逐级而上,关注钠电产业》(2026/5/11)《混沌中寻找确定性——2026年全球储能发展趋势》(2026/1/23)《 光 伏 、 风 电2026年 机 会 何 在 ? 》(2025/12/30)《2026年 锂 电 行 业 四 大 关 注 点 》(2025/12/25)《2026年 储 能 重 点 关 注 五 大 变 化 》(2025/12/11) 2、强调集成融合发展,转型责任向用户侧传导。 “集成融合发展”是实现下一阶段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施路径,这标志着 我国新能源开发已彻底告别过去的单一发展模式。具体而言,未来的发展形态 将全面转向多能源多场景融合、产消融合、源网荷储深度融合。能源转型驱 动力将从“十四五”期间主要依赖五大六小等发电侧企业的装机指标倒逼,转变 为“十五五”期间,新能源发展和转型的责任向用户侧加速传导。《规划》明确提 出,要建立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制度,并实施可再生能源 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这意味着,国家正通过强化刚性约束倒逼终端用户 扩大绿电消费,并依托绿电直连、算电协同一体化、虚拟电厂等产消融合新模 式,让终端用户真正成为能源转型大局中的责任主体与核心参与者。 3、强调储能、电网发展。 相较前一轮规划,“十五五”规划中储能、电网等消纳侧相关着墨有所增 加。对于储能,政策明确要求“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加力发展长时储能,鼓 励多种储能技术路线发展”。其中,抽水蓄能2030年1.6亿千瓦左右的装机 目标对应94GW的刚性增量,基于“十四五”启动建设规模推测,该目标完 成具备高确定性,抽蓄的大规模投运将有效平抑并网消纳压力。而新型储能2 03 0年装机目标为300GW,较2025年底145GW的存量规模,“十五五”期 间净增量约为155GW;若按平均4小时配储时长折算,对应年均新增需 求 仅约124GWh。对比2025年国内单年即高达189GWh的新增装机水平, 该政策指引偏向保守,预计该目标有望提前实现。对于电网,《规划》提出了 四大发展方向:1)“西电东送”通道扩容;2)配网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 平台转变;3)强化区域电网“柔性互济”;4)电网数智化升级。《规划》将电网定位为“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枢纽。 风险提示:1、电力体制改革推进速度低于预期风险;2、新能源投资放缓风险;3、新能源国际贸易摩擦加剧风险。 围绕新型能源体系目标,设立关键量化指标。 作为“十五五”期间能源领域的顶层纲领性文件,《规划》覆盖范围广泛,既涵盖了煤 炭、油气等传统化石能源的转型升级与供应保障,更全面部署了风电、光伏、新型储能及氢能 等新能源的集成融合发展。《规划》提出目标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体 系,并列出了12项“十五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 对比上一轮规划,我们认为“十五五”新能源发展的大方向主要有三点转变: 1、定调高质量发展。 从宏观定调来看,我国新能源产业正由“十四五”时期的规模化高速扩容,向“十五五”时 期的合理、平稳与高质量发展阶段平滑切换。这一战略重心的演变在核心量化指标上体现得 尤为显著:历史数据显示,我国风光发电量占比从2020年的10%快速跃升至2025年的2 2%;相较之下,本次《规划》明确提出,至2030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比目标达到30%。目标 的设定反映出指标边际增速的稳健过渡,深刻印证了行业已正式步入重消纳、提质增效的全新周 期。 从指标增量进行拆解,“十四五”期间我国风光发电量占比大幅提升了约12个百分点,而本次《规划》针对“十五五”期间设定的占比增幅目标则温和回落至8个百分点左右。这一 边际增速的理性放缓,释放出明确的政策信号:未来五年,新能源产业的重心将全面向“发展质量”倾斜。在电力系统端,发展诉求不再局限于单纯的装机扩容,而是以安全充裕为前提,不仅要求建立完善新能源消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更强调建设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以保障 电力系统的容量充裕与安全韧性。在制造与供给端,《规划》也前瞻性地指出,要统筹优化新 能源产业链布局,促进产业链供需平衡,形成良性竞争格局;并明确了这一过程的核心驱动 力在于 加强技术装备创新、强化标准引领以及知识产权保护。 2、强调集成融合发展,转型责任向用户侧传导。 如果说“高质量发展”是“十五五”规划的宏观定调,那么“集成融合发展”则是政策指明的 具体实施路径。这标志着我国新能源开发已彻底告别过去的单一发展模式。具体而言,未来 的发展形态将全面转向多能源多场景融合、产消融合、源网荷储深度融合。值得注意的是电 力系统转型驱动力的潜在转移:“十四五”期间,主要依赖五大六小等发电侧企业的装机指标倒 逼;而“十五五”期间,新能源发展和转型的责任正向用户侧加速传导。《规划》明确提出,要 建立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制度,并实施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 。这意味着,国家正通过强化刚性约束倒逼终端用户扩大绿电消费,并依托绿电直连、算电 协同一体化、虚拟电厂等产消融合新模式,让终端用户真正成为能源转型大局中的责任主体 与核心参与者。 3、强调储能电网发展。 相较“十四五”规划,“十五五”规划与储能电网等消纳侧相关着墨有所增加。对于储 能,政策明确要求“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加力发展长时储能,鼓励多种储能技术路线发展”。其 中,抽水蓄能2030年1.6亿千瓦左右的装机目标对应94GW的刚性增量,基于“十四五”启动建设规模推测,该目标完成具备高度确定性,抽蓄的大规模投运将有效平抑并网消纳压 力。而新型储能2030年装机目标为300GW,较2025年底145GW的存量规模,“十五五”期间净增量约为155GW;若按平均4小时配储时长折算,对应年均新增需求仅约124GW h。对比2025年国内单年即高达189GWh的新增装机水平,该政策指引偏向保守,预计该目 标有望提前实现。对于电网,《规划》提出了四大发展方向:1)“西电东送”通道扩容;2)配网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3)强化区域电网“柔性互济”;4)电网数智化升级。《规划》将电网定位为“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枢纽。 风险提示 1、电力体制改革推进速度低于预期风险;2、新能源投资放缓风险;3、新能源国际贸易摩擦加剧风险。 分析师声明 作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作者保证:(i)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ii)本报告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并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iii)本报告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iv)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v)英文版翻译若与中文版有所歧义,以中文版报告为准;特此声明。 一般声明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即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仅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发放,并仅为提供信息而发放,概不构成任何广告。本报告的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本研究报告的任何部分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翻版、复制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如引用须联络五矿证券研究所获得许可后,再注明出处为五矿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在刊载或者转发本证券研究报告或者摘要的同时,也应注明本报告的发布人和发布日期及提示使用证券研究报告的风险。若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本报告的,本公司将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若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该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 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或将产生波动;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的作者是基于独立、客观、公正和审慎的原则制作本研究报告。本报告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信息和建议不发生任何变更。本公司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包含作者对证券价格涨跌或市场走势的确定性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报告中的信息或意见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和作者无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范围内,与本报告中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不存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或采取限制、静默措施的利益冲突。五矿证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特别声明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五矿证券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五矿证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参考依据。 联系我们 上海深圳北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厦30楼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3层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五矿广场C座3F邮编:200120邮编:518035邮编:100010 Analyst Certification The research analyst isprimarily responsible for the content of this report, in w hole or in part. The analyst has the Securities Investment AdvisoryCertification granted by the Securities Association of China. Besides, the analyst independently and objectively issues thisreport holding a diligentattitude. We hereby declare that (1) all the data used herein is gathe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