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统计调查制度
一、调查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旨在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城市更新统计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统计范围为全国城市更新项目,调查对象为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调查内容与方法
调查内容包括项目情况、资金情况、实施成效等,采用全面调查方法,以季报形式进行。调查方法为分级实施、逐级汇总,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
三、调查表式
包括四张表:
-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综合表(城市更新1表):汇总项目进展数据。
-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基层表(城市更新3表):基层单位填报项目进展细节,涵盖项目类别、投资额、资金来源等。
-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成效情况综合表(城市更新2表):汇总项目成效数据。
-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成效情况基层表(城市更新4表):基层单位填报项目成效细节,涵盖改造面积、新增设施等。
四、主要指标解释
(一)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 项目类别:分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厂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8类。
- 核心指标:城市更新项目总数、本年完成投资额、本年实际到位资金(包括国家预算资金、社会资本等)、新增就业岗位等。
(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成效情况
- 核心指标:既有建筑改造面积、城镇房屋抗震加固改造面积、城镇预制板危旧住房治理改造面积、启动改造城市危旧房数、新开工改造小区涉及居民户数、加装电梯数、小区老化管线管道改造长度、小区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小区新增公共服务设施数、完整社区建设数、完整社区建设涉及居民户数、新增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数、新增社区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数、新增社区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总面积、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数、老旧街区/厂区改造和新增产业空间面积、启动改造城中村村(居)民户数、新增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数/面积、城市公共空间建设面积、城市地下管线管网改造和新增长度、新建地下综合管廊长度、城市道路改造长度、城市桥梁改造数、新增停车位数、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和新增改造能力、改造和新增城市绿道长度、改造和新增口袋公园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修复)数、历史建筑修缮数/面积、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数/面积、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涉及居民户数等。
五、统计资料与信息共享
- 统计资料公布:作为内部工作资料使用,不对外公布。
- 统计信息共享: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该司负责人为责任人。
六、组织实施与质量控制
- 组织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分级实施、逐级汇总。
- 质量控制: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规范制度、培训、数据审核、监督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