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密资产监管的结构性转向:从“全面围堵”到“分类治理”
2026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以下简称2·6新规),标志着中国加密资产监管从“全面围堵”转向“分类治理”的结构性转向。这一转向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监管对象扩展(首次将“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活动纳入监管)、监管原则细化(确立“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跨境监管原则)、监管路径堵疏结合(境内严禁虚拟货币及RWA活动,同时为特定条件下境内资产境外RWA发行开辟合规路径)。
这一政策演进经历了三个阶段:认知定性期(2013年-2017年,将比特币定性为“特定虚拟商品”)、收紧围堵期(2017年-2026年,全面叫停ICO,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精准深化期(2026年2·6新规后,对RWA和稳定币进行单独规制,建立穿透式监管框架)。
2·6新规下RWA监管的“破”与“立”体现在:一方面,境内严禁RWA活动,切断服务链路,严管机构行为;另一方面,通过证监会《指引》,为境内资产境外RWA发行建立备案制管理框架,明确备案制、负面清单和全链条监管要求。香港凭借“一国两制”优势,成为连接内地资产与全球资本的关键节点。
此次结构性转向的动因包括:全球金融变局下的监管制度博弈(美国、欧盟等地加速完善监管框架)、加密市场“雪崩”的现实警示(2026年2月5日至6日,比特币价格暴跌超过40%)、内部安全与人民币国际化的战略考量(防止虚拟货币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禁令是捍卫法定货币地位、维护外汇管理有效性的防御性举措)。
以绝对金融安全为基石,我国加密资产监管从“全面围堵”到“分类规范”的结构性转向,标志着在数字金融治理领域迈出关键一步。未来,2·6新规开启的“境内严防、境外严管、香港连接”新路径,将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考验监管的智慧、韧性与协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