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吉亚在国有企业(SOE)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特别是在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治理方面。主要成就包括:
- 成立了财政风险管理部门(FRMD),并定期发布财政风险声明(FRS)和国有企业综合报告,提高了透明度。
- 引入了企业意向声明(SCIs),为设定绩效期望提供了结构化框架。
- 赋予财政部对七家主要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权力。
- SOE战略设想了一种双重所有权模式,在试点企业中取得了积极成果。
然而,改革也面临一些挑战:
- 《国有企业管理综合改革战略》尚未全面实施,草案法律尚未获得政府批准。
- 改革的收益不均,碎片化的所有权结构和分权的监管使得治理和问责变得更加复杂。
- 与国营企业相关的所有交易需要股东批准的行政负担阻碍了进展。
-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准则尚未实施,草案的国营企业法缺少有效治理改革的关键要素。
- 对国营企业董事会成员的任命和解聘的政治干预破坏了国营企业治理机构的职业性和独立性。
报告建议:
- 更新国有企业战略和行动计划,明确国家所有权目标、机构角色和改革优先事项。
- 制定适用于最大国有企业并采用“执行或解释”方式分阶段实施的《公司治理准则》。
- 制定国有企业董事会选择、任命、解聘、薪酬和绩效管理的补充规定。
- 在适当的时候,修订《国有企业管理法》以确立所有权原则并解决国有企业治理中存在的差距。
- 国家作为有效和专业的股东履行其角色的必要性,明确划分角色,并加强关键的所有者职能。
- 扩大第1012号法令的适用范围,增强对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和管理相关财政风险的能力。
- 制定一个框架,用于定义和报告公共服务义务(PSO)和准财政活动(QFA)。
- 对所有主要国有企业的投资组合分析可以帮助识别非核心业务,以便进行精简、关闭或转移给其他实体。
- 无论追求哪种所有权模式,都需要关注使命中指出的差距,例如为国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人员任命和免职制定正式程序,建立明确的薪酬政策,以及发展公共服务外包框架。
报告还强调了需要克服的挑战,包括各线部门的抵制、财政部扩大国有企业监管覆盖范围的不足能力,或线部门工作人员培训不足,以及政府现有的分散的所有权责任可能带来改革应用的差异。克服这些障碍需要强有力的政治支持、协调一致的努力以及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持续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