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入 2026年4月1日 业绩修复强劲,国际化与并购双轮驱动 黎航荣wayne.li@firstshanghai.com.hk852 2522 2101 ➢利润高增超预期,盈利能力显著修复: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表现亮眼,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4.8亿元,同比增长+33.5%;归母净利润高达97.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71.9%,利润增速显著高于营收,体现了强劲的经营杠杆效应。单25Q4收入、利润分别为72.2/32.2亿元,环比-2.7%/+44.1%。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达到7,828.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其中金融资产规模同比增长16%至5,300亿元,权益类及债权类资产分别增长+25%/+7%,主要由衍生品业务及信用类资产增长显著带动。2025年公司杠杆率回升至5.3倍,全年ROE同比提升+3.7pct至9.4%。公司现金流状况优异,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增长+69.7%至710.8亿元,盈利质量高。 主要数据 行业券商/非银股价17.17港元目标价21.84港元(+27.2%)股票代码3908港股股本19.04亿股港股市值326.9亿港元52周高/低24.22/11.56港元每股净资产22.926港元主要股东中央汇金(40.11%) ➢投行自营双轮驱动,财富管理转型深化:公司核心业务板块协同发力,增长势头强劲。1)投资银行业务表现尤为突出,收入50.3亿元,同比大增+62.5%,中资企业全球IPO融资规模、港股IPO承销规模及中国并购市场交易规模均位列市场第一,成功保荐宁德时代、赛力斯等标杆项目。2)投资业务把握市场机遇,全年收入142.0亿元,同比+40.32%,新增指头企业超100家,其中新兴行业项目数量占比保持六成以上。3)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61.7/15.8亿元,同比+44.8%/+30.8%。年末财富管理客户资产总值达4.28万亿元,买方投顾保有规模超1,300亿元,创历史新高;中金基金及中金资本管理规模分别突破2,700亿元和5,200亿元,较上年末分别增长+25%/+15%。 ➢国际业务全球化布局再下一城:国际化战略成效显著,已逐渐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核心引擎。2025年,公司境外业务收入83.9亿元,同比大增+58%,占总收入比重接近三成,创历史新高。公司充分发挥其独特的国际化网络优势,作为唯一中资投行连续9年服务财政部发行境外主权债,QFII业务连续22年保持市场首位,全年引入超2,000亿元外资投资中国,并完成“一带一路”相关交易约60亿美元。为进一步深化全球布局,公司于2025年在迪拜开设分公司,成为首个在海湾地区设立持牌分支机构的中资券商,国际化护城河持续加深。 ➢目标价21.84港元,买入评级:鉴于公司2025年业绩表现强劲,各业务线竞争优势巩固,且国际化与并购整合(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有望打 开 长期 成长 空 间, 预计 公司2026-2028年归母 净 利润有望 分 别实 现112.8/125.4/138.8亿元。考虑到公司作为行业头部券商,同时具备卓越的盈利能力以及未来成长的确定性,目标价21.84港元,相当于2026年预测1倍PB,维持“买入”评级。 ➢重要风险:1)资本市场大幅波动风险;2)政策监管风险;3)经营与改革风险;4)并购整合进度不及预期。 来源:彭博 附录1:主要财务报表 损益表 资产负债表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852) 2522-2101传真:(852) 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本报告不可对加拿大、日本、美国地区及美国籍人士发放©2026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