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观快评】 金融法草案落地——政策周观察第72期 ❖本周,主要关注两部法律法规的落地:3月20日,司法部、央行等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3月22日,中办、国办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华创证券研究所 证券分析师:张瑜邮箱:zhangyu3@hcyjs.com执业编号:S0360518090001 (一)《金融法(草案)》的部分要点:1、该法案是我国金融领域第一部管总的基础性法律。2、坚持党管金融:强调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鲜明体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等要求。3、金融监管与准入:国家将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通过行政许可方式实施严格准入。对金融机构准入、经营、退出实施全周期管理。明确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重大事项变更须经批准。4、金融市场:国家加强金融市场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金融市场风险快速反应机制,稳妥应对市场异常波动、市场恐慌、流动性枯竭等重大风险。5、金融风险处置。精细化划分全类型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牵头责任主体,如“非金融企业涉及金融风险的,由其注册地所在省级地方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处置责任,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参与处置系统性金融风险,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十对危及区域稳定,且穷尽市场化手段仍难以化解风险的,省级地方应当依法协调自有资源予以应对”。 证券分析师:陆银波邮箱:luyinbo@hcyjs.com执业编号:S0360519100003 证券分析师:袁玲玲邮箱:yuanlingling@hcyjs.com执业编号:S0360524070006 相关研究报告 《【华创宏观】财政视角看基建高增——1-2月财政数据点评》2026-03-20《【华创宏观】3月FOMC会议点评:“Be More” or“Not to Be”》2026-03-20《【华创宏观】“供强需弱”问题有所改善——1-2月经济数据点评》2026-03-17《【华创宏观】多方部署“反内卷”——政策周观察第71期》2026-03-16《【华创宏观】十大增量信息——“十五五”规划纲要学习心得》2026-03-16 (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重要新增内容(对比2009年版本):1、覆盖范围:在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基础上,新增国有全资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2、将“盲目追求政绩损害国家利益”纳入违规范畴。包括“突破合理资产负债率水平和资产负债结构,导致过度负债;偏离主责主业,搞无关多元经营”,“进行数据造假,掩饰企业真实状况”等等。3、扩充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的禁止性条款。明确禁止收受虚拟货币、以隐名入股/股权代持/代理经营方式进行权钱交易、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委托理财亏损后由他人补偿等行为。4、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机制更完善。如在禁入限制方面,“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本周,其他值得关注的政策内容: 1、3月16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对落实国务院2026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总理指出,“国务院及各部门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更加积极主动作为,以更高标准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抓好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重点工作。 2、3月25日上午,2026年中关村论坛年会开幕,党和国家领导人将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风险提示:政策更新不及时。 一、近一周党中央及国务院高层重要行程 近一周(3月15日-22日),党中央及国务院高层重要行程,参见如下表格。 1、3月16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十一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对落实国务院2026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总理指出,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国务院及各部门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更加积极主动作为,以更高标准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这个“更高标准”,当前重点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体现在对形势变化的敏锐把握上,既要树立底线思维,更要增强进取意识,善于变中寻机、化危为机,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二是体现在攻坚克难的更大实效上,不拖不绕、直面困难,深入打好“组合拳”,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增强经济韧性。三是体现在破解长期问题的持续努力上,针对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阶段性特征,围绕解决事关全局的矛盾和问题,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不断取得突破。 总理指出,关于今年和“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特别是要抓好一批牵引性、撬动性强的重点工作。一是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二是积极谋划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三是加快发展新一代智能制造,四是系统推进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五是更大力度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六是更好应对新形势下的外部冲击挑战。 二、近一周主要政策及发布会情况 近一周(3月15日-22日),重要政策文件出台、以及国务院部委机构主要负责人行程,参见如下表格。 1、3月16日,商务部等印发《关于促进旅行服务出口扩大入境消费的政策措施》 激活入境赛事消费……支持引进国际赛事。支持举办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赛事……发展赛事直播……繁荣入境文娱消费……优化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管理。优化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流程……拓展入境健康消费……发挥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示范带动作用……落实独资医院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在试点省市支持引入康复、高端体检等国际领先专科医院…… 完善保障措施……有序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持续优化过境免签政策……支持增加退税商店,丰富退税商品,优化退税服务…… 2、3月20日,司法部央行等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本法所称金融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从事的与存款、贷款、保险、证券、期货和衍生品、基金、信托、支付结算、征信等直接相关的货币和信用活动。国家将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金融监管坚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原则,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通过行政许可方式实施严格准入。 第二章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宏观审慎政策,监测评估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健性,开展宏观审慎管理,防范处置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五章金融市场……国家加强金融市场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金融市场风险快速反应机制,稳妥应对市场异常波动、市场恐慌、流动性枯竭等重大风险。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预期管理和政策统筹,开展金融领域重大政策影响评估,协调重大信息发布,依法处置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 ……第七章金融监管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制定金融监管规章。因金融监管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可以提请国务院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第八章金融风险处置。全国性银行、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中央金融企业及其控股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由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地方金融组织的风险处置,由其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省级地方牵头组织实施,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加强指导和跨区域协调,按职责推动风险化 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风险处置,由其注册地所在省级地方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非金融企业涉及金融风险的,由其注册地所在省级地方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处置责任,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和处置。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参与处置系统性金融风险,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十对危及区域稳定,且穷尽市场化手段仍难以化解风险的,省级地方应当依法协调自有资源予以应对。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参与风险处置。重大金融风险严重危及金融稳定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第九章金融发展与安全……建设完善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推动投资和融资协调发展,支持中长期资金入市,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建立健全境外金融资产安全保护体系,加强安全保护能力建设,维护境外金融资产安全…… 3、3月22日,中办国办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含国有独资、全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国有实际控制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下列领导人员…… 第七条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及其出资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虚拟货币等财物,或者约定在离职或者退休后接受……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基金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或者亏损后由他人补偿损失;以隐名入股、由他人代持股权或者代理开展经营活动等方式进行权钱交易;通过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利用企业内幕信息或者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谋取私利…… 第十条禁止盲目追求政绩损害国家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突破合理资产负债率水平和资产负债结构,导致过度负债;偏离主责主业,搞无关多元经营;设立多层企业组织架构规避监管,进行无序扩张;在企业并购、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控股不控权或者参股不行权,导致企业失管失控;在企业合作中搞虚假控股,虚增经营业绩;进行数据造假,掩饰企业真实状况…… 第三十三条……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宏观组团队介绍 首席经济学家、首席宏观分析师:张瑜 研究方向:长期从事国内外宏观经济、大类资产配置、人民币汇率及金融市场等方面研究。现任华创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宏观经济研究主管、首席宏观分析师,曾任民生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首席宏观分析师、资产配置与投资战略研究中心负责人。目前还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兼职研究员,澳门城市大学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青年论坛会员,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资管百人。作为首席带队连续多年获得资本市场奖项。2019至2021年,连续多年获新财富最佳分析师、水晶球最佳分析师、新浪金麒麟最佳分析师、上证报最佳宏观经济分析师、金牛最具价值分析师、21世纪金牌分析师、Wind金牌分析师及路演领军人物等奖项。2022年最新获奖详情:新财富最佳分析师第三名、水晶球最佳分析师第二名、上证报最佳分析师第二、中证报最佳分析师第二、新浪金麒麟最佳分析师第三。 组长、资深分析师:陆银波 研究方向:宏观政策、经济增长及行业比较。中国人民大学汉青研究院数量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统计学院数学与经济学双学士学位,CPA,2019年加入华创证券研究所。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权衍生品部、另类投资部,主要负责可转债研究及大类资产配置,具有六年证券从业经历。凤凰卫视、第一财经等特约连线评论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特聘讲师。作为核心成员,连续两年获得资本市场多个奖项,包括2020-2022年新财富最佳分析师等。 副组长、资深分析师:文若愚 研究方向:金融利率,流动性分析,信用扩张等方面。美国得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硕士,2021年加入华创证券研究所。具有四年宏观研究经验,曾任职于华融证券,长江证券,期间多次在国内金融市场研究,北大金融评论,中国货币市场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