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图集 (印发稿)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10月 前言 低空经济是依托低空航空活动带动相关产业创新和场景应用形成的综合性经济形态,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之一,是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力量,是塑造城市未来生产生活生态的重要变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的战略部署。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把“将低空等自然资源转化为发展动能”列为支持深圳进一步全面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的举措,支持深圳先行探索、试点示范。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推动低空经济发展有关决策部署,积极落实自然资源部改革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推动建设“全球低空经济第一城”的发展目标,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强化对建设低空“四个中心”(全球总部研发中心、全球高端智造中心、全场景示范验证中心、一站式解决方案供给中心),特别是“全场景示范验证中心”的空间资源统筹支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编制了《深圳市低空航空器起降设施布局规划(2026—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是深圳市“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专项规划,是指导下层次规划编制、实施与管理的重要依据。本规划立足深圳城市空间资源禀赋与低空经济发展实际,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引性,提出低空起降设施规划目标与 指标、分类分级体系、空间布局方案,并配套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同时,本规划保持适度弹性,保障规划有序传导并稳妥落地实施。 目录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发展基础......................................................................6第三章目标策略......................................................................9第四章规划布局....................................................................13第五章近期行动....................................................................22第六章实施保障....................................................................24第七章环境影响评价............................................................26第八章附则............................................................................28附表........................................................................................29附图........................................................................................3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推动低空经济发展有关决策部署,积极落实自然资源部改革要求,全力支撑我市建设“全球低空经济第一城”目标,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强化对建设低空“四个中心”(全球总部研发中心、全球高端智造中心、全场景示范验证中心、一站式解决方案供给中心)的空间资源统筹支撑,并为后续低空航空器起降设施建设提供专项规划依据,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深圳市低空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方案(2024—2026年)》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深圳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规划定位 本规划是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关于低空航空器起降设施布局的市级专项规划,是指导全市低空航空器起降设施分类分级、选址、建设及管理的重要依据,并为下层次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指引。在深圳市域范围内,与低空航空器起降设施规划相关行为应符合本规划,相关的规划、政策、计划制定应与本规划相衔接。本规划中提出的近期行动计划,旨在强化建设统筹,各区(含新区、合作区)及相关部 门可结合实际优化完善。 第3条规划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2024年8月30日) 2.《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2024年1月施行) 3.《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重装〔2024〕52号) 4.《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深圳进一步 全 面 深 化 自 然 资 源 领 域 改 革 的 若 干 措 施 》( 自 然 资 函〔2025〕228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18号) 6.《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粤府办〔2024〕6号) 7.《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2024年2月施行) 8.《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21年) 9.《深圳市低空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方案(2024—2026年)》(深发改〔2024〕835号) 10.《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 2025年)》 11.《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12.《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13.《深圳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3—2035年)》14.《深圳市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15.《深圳市直升机起降点布局规划》16.《深圳市现代物流场站布局规划(2021—2035年)》17.《深圳市山海连城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18.《深圳市应急疏散救援空间规划(2021—2035年)》19.《深圳市电力设施及高压走廊专项规划(2016—2035年)》20.《深圳市消防设施空间利用规划(2020—2035年)》21.《深圳市公园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22.《深圳市城市第六立面提升专项规划暨近期行动计划》23.《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划(2025—2035年)》24.《深圳市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5年)》25.《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2023年12月施行)26.《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5013-2023)27.《通用机场选址技术指南(第2部分:直升机场)》(MHT5065-2023)28.《城市场景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航线划设规范》(MH/T4054-2022) 29.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起降场技术要 求(T/CCAATB 0062-2024) 30.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 第4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6-2035年。 第5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深圳市市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 第6条规划对象 本规划的对象是提供低空停放、补能、维修、保养等功能的低空航空器起降设施,主要包括大型、中型、小型、轻型、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及直升机的相关起降设施。主要航空器分类及应用场景见下表: 第7条规划原则 安全第一、需求导向。严守安全底线,充分考虑空域、用地、控制线、高压走廊等约束因素及噪声等控制因素。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导向,以培育孵化应用场景为优先,开展规划选址工作。 场景分类、功能分级。依据低空应用场景业务流程与运营需求对设施进行分类,按功能及服务保障能力进行分级,构建科学完善的起降设施体系。 多网融合、集约共享。推动低空航空器起降设施网与交通、医疗、消防、应急、会展、酒店等城市设施融合布局,衔接设施网、空联网、航路网、服务网。鼓励多场景、多运营主体间设施集约建设、共享共用。 保障发展、弹性预留。保障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与飞行活动需求,遵循“先载货、后载人”发展路线,前瞻性做好空间与设施预留,保持规划弹性和适应低空经济快速发展的敏捷性。 第二章发展基础 第8条飞行应用 2024年,深圳市全市低空飞行活动活跃。直升机飞行达到2.8万架次,运输13.68万人次,应用业态从海上石油作业为主向医疗救护、商务飞行、跨境联运、空中游览等多元化拓展。无人驾驶航空器商业化载货飞行新开通航线101条,年飞行架次达77.6万,同比增长超27%,形成以低空快件运输、消费类即时配送、医疗服务为主,消费体验、低空巡检、集群表演等为辅的业态格局。 第9条空域条件 除大亚湾核电站周边5公里为飞行限制区、宝安机场B类空域和南头机场C类空域等区域低空飞行管制相对较严, 深圳城市低空空域限制相对较少。全市障碍物分布呈现东部山体为主、西部建筑为主的特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真高120米以下适飞空域)面积占比约30%,主要分布于原特区外。 第10条设施建设 截至2024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各类型低空航空器起降设施483个。其中,直升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起降点136个、物流起降点77个、商圈配送起降点52个、医疗配送起降点40个、城市治理起降点178个。低空信息基础设施(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SILAS系统)一期已上线试运行,累计建成5G-A通信基站4967个,5G-A通感基站67座。 第11条面临挑战 规划技术前瞻性与适应性要求高。目前,低空经济技术路线迭代持续加速、商业模式持续创新演进,同时受国家空域管理改革等重大政策动向深刻影响。在此发展状况下,构建低空起降设施规划体系,亟需平衡当前紧迫的建设需求与 长远发展趋势,并为行业技术创新和模式变革预留充分弹性空间,对规划的前瞻性研判、动态适应能力和技术支撑水平提出了极高要求。 设施体系标准化与适用性构建尚不成熟。面向低空经济的起降设施体系,行业内可供直接借鉴的成熟规范与标准体系尚不完善。需立足深圳实际应用场景需求和未来多元应用发展预期,进行科学合理的设施分类分级体系设计,构建一套既能满足当前运营要求,又能有效支撑未来产业升级、适应深圳特点的低空起降设施标准体系。 空间选址布局统筹协调要素多。低空起降设施的选址布局需兼顾“自上而下”的政府规划管控要求与“自下而上”的市场主体发展需求和运营效率诉求。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需综合考量各类应用场景的实际使用需求、用地兼容性与集约性、空域使用可行性、声环境保护要求、气象环境影响评估等多重复杂且相互关联的因素,实现科学、高效、可行的空间落位面临挑战大。 第三章目标策略 第12条发展趋势 统筹发展和安全,在严控风险、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逐步释放发展潜力,稳妥有序推进低空经济发展。在装备技术发展方面,当前直升机以及轻、小型无人机技术已相对成熟;中型载货无人机已有型号获得适航认证与运营许可;综合技术发展路径研判,大型载货无人机预计将于2027年后适航认证并开展试点运营,大型载客无人机预计于2029年后获得适航认证和开展试点运营。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技术成熟度持续提升,将显著拓展无人机的应用范围。综合考虑各类应用场景的技术和商业成熟度,遵循“先载货、后载人”的发展路线,近期将重点发展巡查巡检、应急消防救援、干线物流等公共服务和物流配送类商业化条件较成熟的场景;远期将逐步培育低空载客运输等前瞻性市场。 第13条需求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