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低空航空器起降设施布局规划(2026—2035年)
本规划旨在指导深圳市低空航空器起降设施的布局和发展,支撑建设“全球低空经济第一城”的目标。规划期限为2026-2035年,范围覆盖深圳市市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发展基础
- 2024年,深圳市低空飞行活动活跃,直升机飞行达到2.8万架次,无人驾驶航空器商业化载货飞行新开通航线101条,年飞行架次达77.6万。
- 深圳城市低空空域限制相对较少,障碍物分布呈现东部山体为主、西部建筑为主的特征。
- 截至2024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各类型低空航空器起降设施483个。
- 面临挑战:规划技术前瞻性与适应性要求高,设施体系标准化与适用性构建尚不成熟,空间选址布局统筹协调要素多。
目标策略
- 发展趋势:统筹发展和安全,逐步释放发展潜力,稳妥有序推进低空经济发展。近期重点发展巡查巡检、应急消防救援、干线物流等场景;远期逐步培育低空载客运输等市场。
- 需求研判:预计未来物流配送类日均飞行架次达8.4万次,对应起降设施需求约为695个;载客运输类日均飞行架次约为1.4万至2.2万次,对应配套起降设施需求约为310个;公共服务类起降设施需求约为480个。全市各类起降设施需求共1485个。
- 规划目标:到2026年,分类分级的低空起降设施网络体系总体形成,打造一批示范性低空起降枢纽;到2035年,形成体系完备、直达高效、复合创新的低空起降设施网络体系,支撑超1500个起降点建设落地。
- 规划指标:包括低空起降枢纽数量、全天候低空起降点数量、低空客运起降点重点片区服务水平、低空物流起降点服务覆盖水平、公共服务类低空应用覆盖水平、复合建设低空起降点数量、全无人配送应用示范点数量等七项指标。
- 规划策略:区域协同,湾区视野;体系构建,弹性发展;场景驱动,评估约束;设施兼容,集约建设;预控传导,机制保障。
规划布局
- 设施分类分级体系:构建“三大类八小类”功能体系,包括物流配送类、载客运输类、公共服务类,形成“低空枢纽-末端起降点”两级网络架构。
- 规划选址要点:考虑约束性要素(国土空间、高危设施、空域、进近程序)和引导性要素(低空枢纽、物流运输、消费类即时配送、医疗即时配送、其他类别)。
- 空间布局方案:形成“56个枢纽+1500个末端起降点”的总体选址池,近期优先推动7个低空综合枢纽、3个低空货运枢纽及3个低空客运枢纽建设。
近期行动
- 近期建设目标:2026年底前,推动建设13个低空枢纽,完成1200个末端起降点建设。
- 优先推动枢纽:福田交通综合枢纽、罗湖物流转运中心、盐田低空融合飞行示范基地等。
实施保障
- 深化规划实施传导:低空枢纽原则上采用本规划推荐的选址方案,末端起降设施可结合市场需求弹性布局。
- 完善组织协同机制:建立分级统筹、部门联动的协同机制,制定深圳市低空起降设施规划设计导则。
- 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出台空地协同的自然资源保障政策,增加混合用地供给。
- 强化生态环境管控:建设过程中落实低空起降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确保设施周边声环境持续符合要求。
- 构建智慧监测平台:利用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全过程监测规划实施和飞行数据效果。
- 构建动态评估机制: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评估机制,适时对规划布局进行动态评估和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