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面服务机器人空间治理白皮书总结
制定目的
为适应机器人时代,推动机器人在城市开放空间的有效利用,营建人、机器人与城市的共融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优化空间治理方式,助力未来城市建设,制定本白皮书。
涉及对象
本白皮书涉及的机器人对象为:在城市开放空间,以服务为主要应用领域,采取足腿式、轮式、履带式运动方式的地面机器人。
遵循原则
- 将人的需求和体验放在首位,将机器人作为服务工具。
- 确保机器人在服务过程中对人友好与绝对安全。
- 不断创新机器人应用场景,优化应用场景支撑能力。
- 依托机器人应用拉动产业创新发展,推进城市科技创新与高品质服务深度融合。
主体内容
部署
- 统筹机器人供给与部署,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城市功能等因素。
- 实施机器人的差异化部署,包括无人空间、人机共生空间、人本空间三种基本空间形式。
- 在无人空间与人机共生空间,可细分布局机器人的工作空间、通道空间、置放空间、检修空间与保障空间。
- 机器人置放、检修与保障空间应相互协同,鼓励闲置或低效空间利用,并做好安全措施。
选位
- 机器人的选位不得妨碍市民生活、干扰城市正常运行、危及城市安全破坏、伦理正义。
- 机器人选位应符合服务场景要求,合法、合规、合理、合情满足被服务对象需求。
- 机器人应部署在工作空间及其区域,确保城市物理环境与机器人运行工作设计能力相匹配。
- 机器人选位应远离水域、陡坡、楼梯口、人流拥挤地带等高风险地点,绝对避让消防通道、紧急疏散路线及各类市政应急设施入口。
- 机器人在人的社交空间选位时,应遵守“社交气泡”等公序良俗要求,避免造成后者的不适。
交通
- 机器人必须服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
- 合规足式机器人适宜人机混行环境,合规轮式、履带式机器人适宜车行环境,小型、轻量、限速机器人在必要且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人机混行方式。
- 机器人交通行动轨迹应平缓、连续,避免突然的加减速与变向。
- 机器人在启动、转向、掉头、制动时,应采取避让机制,进行充分预警与告知。
- 机器人与车辆、行人同向移动时,需匹配同向车流速度并保持合理跟驰时距。
- 机器人与车辆、行人反向交会时,须无条件让行。
- 鼓励设置独立机器人专用道和优先通行区域,也可针对所需车道划定机器人专用时段。
交互
- 确保安全、对应场景、因人施策、聚焦方式是人机交互的核心空间治理原则。
- 机器人与人的非接触式交互场景中,应遵循人的惯用社交距离且同时满足机器人作为自主移动机械的最小安全距离要求。
- 除非确保机器人的安全可靠,否则机器人不得进行与人的肢体接触式交互。
- 机器人在移动交互场景中,需维持与人的安全、社交距离,并避免从后方或盲区房与人接近。
- 机器人与人的交互时,不应产生阻碍道路等负面影响,不得在交互中引导行人车辆进入危险区域。
环境
- 应加强机器人自主建图、移动、决策等空间行为与其行为空间的互馈规律,统筹建筑、道路、景观、设施等环境要素的空间安排。
- 机器人部署区域应具备良好的网络信号、GPS信号与视频监控覆盖的空间范围内。
- 在墙面、地面加装标准化视觉标识,有利于半地下空间、半开放空间、隧道、高楼密集区的信号和导航。
- 可加强视觉标识系统设计,采用清晰、醒目的颜色、图案和文字标识,引导机器人识别道路、区域、设施等信息。
- 优化城市照明环境,保证光照均匀、稳定,防止产生过曝现象,避免强光眩光反光、光线过暗等情况。
- 应进行机器人城市运行空间风险评估,机器人自身可参与到评估过程中。
充电
- 根据机器人的应用数量和使用需求集中或分散配置充电站(桩)。
- 充电站(桩)应远离爆炸或火灾危险场所,与相关建筑保持防火间距,避开低洼易涝、剧烈振动、高温及存在腐蚀性气体区域。
- 充电站(桩)应为机器人留出足够的减速、对准和停泊空间,有足够空间进行散热、检修和应急处置。
- 为机器人配备移动充电机器人可以很好地解决固定设施面临的空间、效率和调度难题。
实施建议
- 建立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形成由工信、自然资源、城管、住建、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组成的专班。
- 加快推动机器人应用立法工作,明确机器人应用的法律地位和权责关系,推动机器人运营专项险种,健全机器人空间使用许可制度。
- 将机器人相关设施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将相应空间需求纳入法定规划体系。
- 采取分类别、分场景试点先行的策略,逐步扩大应用场景和实施范围。
- 动态评估与修订本白皮书,确保其与机器人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及社会需求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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