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节能中心编印2025年12月 本指南编委会 主审:陈亮邱岚 主编:吴林涛 副主编:江学书 编制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峰毛建雄卢熙 许静贤芮方歆李闽 吴梁灏陈晋陈松涛 王栓康依涵谢家成 前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突出标准引领作用,更好地指导工业能效水平提升,推进我省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绿色低碳发展,福建省节能中心根据最新国家、行业政策标准及掌握的节能降碳相关数据,将《福建省工业能效指南》数据指标及相关内容修订更新为2025年版,涵盖工业重点行业、百余项重点产品(工序)和高耗能设备(产品)的能效水平,新增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目录、政策文件节选等内容,旨在为工业重点行业、企业了解自身能效水平,推动能效对标提升,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制定产业政策、开展节能监察、节能审查等工作提供客观评价标准和量化参考依据。 目录 1福建省工业能效概况.........................................1 2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效.......................................3 2.1行业能效..............................................32.2行业水效.............................................24 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37 3.1分类的原则和规定.....................................373.2编码方法和代码结构...................................373.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制造业).....................383.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39 4.1现有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清单...........................404.2现有强制性能效标准目录...............................524.3现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标准.....................634.4现行碳效及碳核算标准目录.............................66 6.1国家层面.............................................776.2福建省...............................................81 附件1常用能源分类..........................................83 附件2折标系数..............................................84 附件3热焓表(饱和蒸汽或过热蒸汽)..........................88 1福建省工业能效概况 “十四五”以来,全省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度调整产品结构,深入推进节能降碳,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及“智改数转”,稳步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业能效水效显著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 规上工业能耗强度稳步压降。能耗总量方面,2021年全省规上工业能源消费增长12.6%(扣除原料用能增长4.8%),2022年增长3.3%(扣除原料用能增长2.6%),2023年增长4.5%(扣除原料用能增长2.6%),2024年增长5.0%(扣除原料用能增长3.9%),规上工业能耗增长趋势减缓。能耗强度方面,“十四五”以来,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且均快于全省GDP增速。2021—2024年,扣除原料用能和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全省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约17%,为全省GDP能耗强度下降做出重要贡献。 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加快提升。“十四五”以来,全省聚焦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强化目标约束,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全省炼油、乙烯、合成氨、高炉、转炉、水泥、建筑陶瓷、平板玻璃等重点用能行业能效达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均超30%,全面完成“十四五”能效目标。围绕现代纺织服装和造纸等传统特色行业,引导重点企业开展绿色制造创建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行业绿色化水平,全省化纤 (粘胶短纤维)、造纸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能效达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分别达100%、50%。持续实施“领跑者”引领行动,重点领域“一行业一标杆”体系加快形成,以树立能效标杆有效带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十四五”以来累计培育9批次省级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49家、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12家;省级水效“领跑者”17家、国家级水效“领跑者”4家。 绿色制造创建持续提质扩面。累计评审推荐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696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85个、绿色工业园区48个,其中国家级绿色工厂300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37个、绿色工业园区12个,全省绿色工厂年产值超万亿元,占规上工业总营收超20%。 可再生能源占比显著提升。2024年,全省水、风、光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量803.48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2.7%,占全社会发电量比重为22.4%,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其中,水力发电量占比12.4%,提高1.1个百分点;太阳能发电量占比3.0%,提高0.8个百分点;风力发电量占比7.0%,提高0.4个百分点。发电装机容量方面,太阳能发电发展迅速,发电装机容量1258.32万千瓦,增长43.9%,占全省发电装机容量比重为14.0%,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 2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效 2.1行业能效 2.1.1说明 本章主要涵盖了冶金(含钢铁、不锈钢、电炉钢、有色冶炼等)、建材(含水泥、陶瓷、玻璃等)、石化化工、纺织化纤、造纸、食品(啤酒、糖)等10个重点用能行业、126个主要产品(工序)的能效水平。 1.指标说明。本章所列产品能效主要包括标杆水平、平均水平、基准水平、领跑值、先进值、准入值、限定值等。标杆水平、基准水平指《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中明确的产品(工序)单耗水平。平均水平指产品(工序)单耗的我省全行业平均水平。领跑值指产品(工序)省内能效“领跑者”标杆值。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指国家、行业、地方能耗限额标准中规定的能耗限额值。 2.数据来源。本章数据主要取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福建省统计年鉴、相关行业企业能源审计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有关参考文献、部门规章等。当国家标准和其他标准有关指标存在差异时,取两者中的较严指标。其中:标杆水平、基准水平来源于《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中明确的36个重点领域产品的相关指标,国家未发布标杆水平指标的,本指南暂时采用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中规定的先进值(1级指标)。平均水平为该产 品(工序)单耗上年度的行业平均值,主要来源于工业节能监察和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数据。领跑值来源于福建省工信厅发布的该产品(工序)能效“领跑者”企业标杆值。先进值、准入值、限定值指标来源于相关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能耗限额标准(部分标准相应为1级、2级、3级)。以下列出部分引用的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 (1)冶金: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来源于 《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2-2025)、《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6-2025)、《 红 土 镍 矿 不 锈 钢 单 位 产 品 能 源 消 耗 评 价 指 南 》 (DB35/T1899-2020) 、 《 电 弧 炉冶 炼 单 位 产 品 能 源 消 耗限 额 》 (GB32050-2015)、《电解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6-2022)、《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5323-2023)、《工业硅和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7-2023)等标准。 (2)水泥: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来源于《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 (3)玻璃: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来源于《玻璃和铸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0-2019)。 (4)陶瓷: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来源于《建筑卫生陶瓷和耐磨氧化铝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2-2023)。 (5)石化化工: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来源于《炼化行 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251-2024)、《甲醇、乙二醇和二甲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36-2023)、《烧碱、聚氯乙烯树脂和甲烷氯化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7-2024)、《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40-2024)、《化肥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4-2023)、《钛白粉和氧化铁颜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2051-2024)等标准。 (6)制浆造纸: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来源于《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1825-2024)。 (7)纺织化纤: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来源于《聚酯涤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6889-2018)。 (8)食品: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来源于《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2047-2025)、《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2044-2015)等标准。 (9)橡胶和塑料制品: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来源于《轮胎和炭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49-2024)。 (10)合成革: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来源于《合成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6887-2018)、《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单位产品能耗限额》(QB/T 5677-2022)等标准。 2.2行业水效 2.2.1说明 本章主要涵盖了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食品等重点用水行业、21种产品(工序)的用水定额。 1.指标说明。取水量指从各种水源或途径获取的水量,包括常规水源取水量和非常规水源利用量。取水定额指提供单位产品、过程或服务所需要的标准取水量。 2.数据来源。本章数据主要取自国家和地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标准。 2.2.2重点用能行业主要产品(工序)水效 2.2.2.1石油炼制 2.2.2.2乙烯和丙烯 2.2.2.3合成氨 2.2.2.4工业硫酸 2.2.2.5烧碱 2.2.2.6湿法磷酸 2.2.2.7聚氯乙烯 2.2.2.8对二甲苯 2.2.2.9精对苯二甲酸 注:数据来源于《取水定额第52部分:精对苯二甲酸》(GB/T18916.52-2020),海水冷却指以海水作为冷却水系统的主要(直接或间接)冷却介质,且海水冷却水量占总冷却水量的75%及以上。 2.2.2.10醋酸乙烯 2.2.2.11钢铁 2.2.2.12铜冶炼和电解铝 2.2.2.13水泥 2.2.2.14平板玻璃 2.2.2.15建筑卫生陶瓷 2.2.2.16纺织化纤 2.2.2.17造纸 2.2.2.18皮革 2.2.2.19啤酒 2.2.2.21乳制品 2.2.3“十四五”以来福建省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 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3.1分类的原则和规定 3.1.1划分行业的原则 本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 3.1.2行业分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