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义务教育人工智能课程教学指南(2025年版)强调人工智能教育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课程定位、理念、目标、结构、内容、实施、评价和组织保障等方面的建议。
核心观点: 人工智能是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义务教育阶段的人工智能教育对创新人才的早期培养具有前瞻性作用。课程应激发学生对人工智能领域的探索兴趣,引导其认识和理解人工智能的基本概念、原理、应用场景及社会影响,并尝试运用人工智能工具解决问题,初步建立人工智能素养。
课程理念:
- 方向性: 坚持智能时代正确的育人方向,培养学生智能时代人机协同能力,树立正确的人工智能价值观和伦理意识。
- 基础性: 支撑学生人工智能素养的持续发展,遵循认知发展规律,结合技术前沿趋势,精选关键问题与核心概念构建课程内容体系。
- 实践性: 倡导基于动手实践的教学策略,实施以主题式学习和项目式学习为主的教学策略。
- 协同性: 注重与相关学科课程深度融合,实现人工智能与相关学科融合学习。
- 本土性: 融入体现本地特色的案例内容,结合云南省独特资源禀赋和“三个定位”发展战略,设计本土化教学案例与实践项目。
课程目标: 基于学生人工智能素养框架,结合不同阶段学生特点,从意识与思维、应用与创新、伦理与社会责任三个方面构建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总体涵盖人工智能基本认识、人工智能技术原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人工智能伦理责任四大主题。
课程结构: 课程内容依据学生人工智能素养与课程目标,密切围绕人工智能的核心内容设计,涵盖四大主题,每个主题对应不同的核心素养目标。
课程内容: 各阶段主题内容要求如下:
- 小学阶段: 侧重于识别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理解基本概念原理,掌握初步的思维方法,具备基本的伦理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 初中阶段: 完善学生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系统认知,理解技术原理与应用方法,初步认识数据、算法、算力的协同关系。
- 高中阶段: 深入理解人工智能原理,运用人工智能知识和技术创造性地解决现实问题,进一步形成技术影响的辩证认知,领悟人工智能带来的伦理挑战与社会风险。
课程实施:
- 课程组织模式: 建议采用“三位一体”课程实施模式,即独立课、融合课和课外活动相结合,实现素养培养的分层递进和协同发展。
- 教学实施建议: 以人工智能核心素养为导向,注重关键概念;突出学生主体,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强调多学科融合,形成教育合力;创设实验和应用平台,支持实践体验;实施分层教学策略,构建阶梯式学习路径。
课程评价:
- 学业质量标准: 围绕学生人工智能素养,结合不同学段的目标与内容,各学段学业质量标准描述如下。
- 评价建议: 注重学习过程的体验,通过多元化评价方式记录学生在动手实践、协作探究、创意表达等活动中的成长轨迹;以发展为导向,关注个体差异,通过及时反馈促进学生持续进步。
课程组织保障:
- 机构协同联动: 构建由教育部门主导、各级各类机构协同联动的合作结构。
- 鼓励资源开发: 鼓励组建跨学科团队,开发“纸质+软件+硬件”资源体系。
- 开展各级各类培训: 围绕人工智能知识、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数字化工具应用能力与跨学科整合能力,开展分层分类教师培训。
- 建立完善配套机制: 建立完善区域协同与持续发展配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