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围绕可再⽣能源电解⽔制氢CCER⽅法学的发布背景、适⽤条件、核算机制及其对项⽬经济性与投资⽅向的影响展开分析。该⽅法学⾃2025年12⽉26⽇起施⾏,为新建可再⽣能源电解⽔制氢项⽬提供统⼀的减排量核算标准,允许其减排量作为碳资产参与交易,从⽽提升项⽬商业化可⾏性。政策明确项⽬须使⽤⾃有⻛电或光伏电⼒,禁⽌多重碳收益,并简化额外性认定流程。通过内蒙古⻛光制氢项⽬案例测算,CCER收⼊可显著改善项⽬现⾦流,缩短投资回报期,并带动绿氢产业链发展,建议关注绿氢运营企业及电解槽设备供应商。 ⼀、政策背景与整体影响 ⽅法学发布与实施• ⽣态环境部与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2⽉26⽇联合印发可再⽣能源电解⽔制氢CCER⽅法学○⾃印发之⽇起施⾏,为电解⽔制氢项⽬提供减排量核算依据○ 核⼼作⽤与意义• ⾸个氢能领域CCER⽅法学,推动清洁低碳氢能项⽬成为可交易碳资产○加速绿氢项⽬商业化进程,助⼒钢铁、⽔泥、化⼯、交通等⾼碳⾏业减排○促进可再⽣能源消纳,⽀持“双碳”⽬标实现○ ⼆、⽅法学适⽤条件 项⽬类型限制 • 仅适⽤于新建项⽬,不包括改扩建项⽬○ 能源来源要求• 所消耗电⼒必须来⾃项⽬⾃有的可再⽣能源电⼚○允许电源类型为⻛电、光伏或其组合,⽔电、核电等其他清洁能源不可纳⼊○ 独家性规定• 制氢产品不得同时参与绿证或其他温室⽓体⾃愿减排机制○禁⽌减排效益的双重计算○ 合规与数据管理• 项⽬需符合⽔资源管理、安全⽣产及⾏业政策要求○实现与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的数据联⽹○ 减排量仅从监测数据联⽹试运⾏后开始计算○ 项⽬计⼊期最⻓不超过10年,且不得超过项⽬寿命○ 三、减排量核算机制 总体核算公式 项⽬减排量 = 替代化⽯能源制氢的排放量 - 项⽬⾃⾝排放量○项⽬⾃⾝排放量(如化⽯燃料、热⼒消耗)因极低⽽记为零○ 基准排放因⼦确定• 基于全国现有制氢⼯艺产能加权占⽐计算得出○2024年煤制氢占⽐56%,排放因⼦为19吨CO /吨氢;天然⽓制氢占⽐21%,排放因⼦为9吨CO /吨氢○加权平均排放因⼦为12.53吨CO /吨氢○ 单吨绿氢减排量 • 每⽣产1吨绿氢,相当于减少12.53吨⼆氧化碳排放○以替代煤制氢和天然⽓制氢为主的现有结构为基础○ 四、项⽬经济性影响分析 案例项⽬概况 内蒙古⻛光制氢项⽬,总投资10亿元,年产氢7,000吨○未考虑CCER收⼊时,年净现⾦流为1.09亿元,投资回报期为9.21年,内部收益率为4.34%○ CCER收益测算• 年减排量 = 7,000吨 × 12.53吨CO /吨 = 8.77万吨CO /年○参考2025年12⽉31⽇CCER成交价85元/吨,年CCER收益为746万元○折合每吨氢⽓增加600元碳资产收⼊○ 对财务指标的改善• CCER收⼊使项⽬投资回报期由9.21年缩短⾄8.62年○显著提升项⽬盈利能⼒和投资吸引⼒○ 五、投资建议与产业影响 受益企业类型• 绿氢运营公司:CCER收⼊修复项⽬盈利性,利好具备⻛光资源的企业○推荐关注⾦⻛科技等拥有资源优势的绿氢运营商○ 设备端机会• 绿氢项⽬经济性改善将带动项⽬建设提速,进⽽拉动前端设备需求○电解槽为主要关键设备,相关标的包括华光环能、升辉科技、⽯化机械等○ 产业链前景• 截⾄2024年底,全国规划建设可再⽣能源电解⽔制氢项⽬超600个,已建成超90个,总产能达12.5万吨/年○主要集中在华北与西北地区,区域资源优势明显○⽅法学落地将加速项⽬落地节奏,形成规模化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