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远东资信]:2025年11月城投化债及转型跟踪:5000亿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集中落地,新增产业主体明显增多 - 发现报告

2025年11月城投化债及转型跟踪:5000亿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集中落地,新增产业主体明显增多

2025-12-17 冯祖涵,黄美霖 远东资信 江边的鸟
报告封面

——2025年11月城投化债及转型跟踪 摘要 ◼化债及城投转型相关重大政策速递 1.2025年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财政货币政策延续宽松,强调解决拖欠款问题。 2.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表述落点更细,首次提及化解“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 相关研究报告: ◼化债进度跟踪 1.《多地恢复发行用于“偿还存量债务”的特殊再融资债,平台整合持续活跃——2025年9&10月城投化债及转型跟踪》,2025.11.14 隐债化解进度: 1.地方政府债券置换:11月用于化债的地方债发行节奏明显加快。置换隐债专项债当年额度已基本完成,仅河南仍有11亿元额度待发行;同时,特殊再融资债(不含置换隐债专项债,下同)全面恢复发行(当月24个省份发行)。5000亿地方债结存限额集中落地。 2.隐债清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5年11月底已有广东、北京、上海三个省/直辖市和30个地级市及146个区县宣布已完成隐性债务清零的目标。 2.《置换隐债专项债发行进度达97%,平台整合持续活跃—2025年8月城投化债及转型跟踪》,2025.9.18 3.退平台和退出重点省份:退平台方面,全国层面,截至2025年9月末,全国融资平台数量较2023年3月末下降71%。各省市及下辖区县层面,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11月,有31家主体宣告“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11月退平台数量较10月有所减少。一揽子化债以来,共有1022家主体实现退平台。此外,声明市场化经营主体节奏有所放缓,11月有32家主体声明为市场化经营主体。退出重点省份方面,内蒙古已确认退出重点省份,宁夏已满足退出条件。 经营性债务化解: 债券方面,11月城投债净融资仍持续承压,募集资金用途持续以借新还旧为主(借新还旧债占比达93%),平均发行利率小幅回落至2.34%。非标债务方面,11月共监测到3例非标债务化解案例,均通过银行贷款置换非标方式实现。统借统还方面,11月仅发行1只“统借统还”债券,发行主体为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拖欠企业账款: 11月,多地持续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并公布相关进展。 ◼城投平台整合及转型跟踪 1.城投平台整合概况:11月监测到城投平台整合事件39项,整合活动仍较为活跃。从区域分布看,江苏仍是整合最为活跃的地区。从整合类型来看,主要涵盖三大方向:一是通过资产整合新设产业投资平台;二是推进业务板块专业化整合(包括实施资产“瘦身”整合,聚焦主责主业、区域内资源进行专业化整合或吸收合并、通过市场化投资,布局战略性产业);三是整合区域内资源打造高信用评级的主体。 2.产业债新增发行主体概况:11月产业债新增发行主体80家,所属行业集中于社会服务、非银金融、房地产,类城投产业主体仍占主导。本月类城投产业主体共有49家,整体资产规模较小、信用资质偏弱。 一、化债及城投转型相关重大政策速递 1.2025年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财政货币政策延续宽松,强调解决拖欠款问题 2025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6年经济工作,审议《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其中有关风险化解的表述如下: 会议指出,明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加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切实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坚持民生为大,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坚持守牢底线,积极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此外,亦重点提及“做好岁末年初重要民生商品保供工作,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解决好拖欠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兜牢民生底线。” 从表述来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均延续去年12月以来的宽松基调,强调“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延续去年12月的“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但随着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的不断推进,本次会议对于“风险化解”描述位次较去年12月靠后。此外,会议对“解决好拖欠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重点强调,解决拖欠款问题亦是后续政府化债的重点工作之一。 2.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表述落点更细,首次提及化解“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会议总结2025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经济形势,部署2026年经济工作,其中有关财政政策和化债的表述: 会议指出,明年经济工作在政策取向上,要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加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要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必要的财政赤字、债务总规模和支出总量,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重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把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物价合理回升作为货币政策的重要考量,灵活高效运用降准降息等多种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要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和有效性。将各类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政策、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健全预期管理机制,提振社会信心。 坚持守牢底线,积极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等。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督促各地主动化债,不得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优化债务重组和置换办法,多措并举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 此次会议对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延续中央政治局会议表述。在化债方面,落点更细,首次提及化解“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并强调“优化债务重组和置换办法”,预计后续化债仍是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金融性化债或将更多发力。 二、化债进程跟踪 (一)隐债化解进度 1.地方政府债券置换 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为本轮化债中最为重要的财政化债手段,当前用于化债的地方政府债券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特殊再融资债券。以12万亿协同化债政策为界,其募集资金用途表述有所调整。在该计划推出前,特殊再融资债券主要指募集资金用途表述为“偿还存量债务”、且未明确列示被偿还债券具体信息的再融资专项债和再融资一般债(2025年以来此类债券基本停发,直至8月才开始少量发行)。而在12万亿协同化债计划落地后,则出现了一类用途明确为“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再融资专项债,对应化债计划中6万亿(2万亿*3年,一次报批,分3年实施)部分,此类债券在后续表述中称为“置换隐债专项债”。二是特殊新增专项债,指未披露“一案两书”的新增专项债。募集资金用途较为灵活,或主要包含两部分,一是用于清偿企业拖欠账款;二是12万亿协同化债计划中4万亿(8000亿元*5年,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 11月用于化债的地方债发行节奏有所加快。置换隐债专项债当年额度已基本完成,仅河南仍有11亿元额度待发行;同时,特殊再融资债(不含置换隐债专项债,下同)在今年8月恢复发行。2025年11月用于化债的地方债发行规模为2821.39亿元,发行规模较10月份增加1819.99亿元,是10月份规模的近3倍,发行节奏明显加快。从结构上看,随着置换隐债专项债当年发行额度基本完成,用于化债的地方债的发行结构已于10月出现明显变化,特殊再融资债恢复发行并成为接续主力。具体而言,置换隐债专项债、特殊新增专项债、特殊再融资债在11月分别发行54.79亿元、1000亿元、1766.6亿元(当月24个省份发行),其中特殊新增专项债和特殊再融资债均10月的479.27亿元和449.57亿元大幅增加,5000亿地方债结存限额集中落地(国家发改委明确,近期安排了5000亿结存限额,用于补充地方政府综合财力和扩大有效投资。其中,2000亿用于支持地方项目建设)。从地区看,江苏、河南、浙江、上海11月发行规模最高。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全年累计发行用于化债的地方债规模达3.58万亿元。其中,置换隐债专项债、特殊新增专项债、特殊再融资债分别为1.9989万亿元、1.35万亿元、2311.49亿元。江苏、湖南、河南、四川、贵州总化债资源最多,分别为4035亿元、2004亿元、1996亿元、1913亿元、1831亿元。 置换隐债专项债全年发行进度99.94%,总发行进度66.65%,目前仅河南尚有11亿元额度待发行。 特殊新增专项债方面,截至11月末累计发行13508亿元,已远超8000亿元。除用于补充财力及化债外,亦有部分新增限额用于偿还拖欠企业账款。 2.隐债清零区域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5年11月底已有广东、北京、上海三个省/直辖市和30个地级市及146个区县宣布已完成隐性债务清零的目标。此外,安徽省2025年7月发布印发《安徽省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实施方案》,提及“开展全域无隐债试点,加快推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清零’”。 11月,安徽省池州市在“决胜‘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中表示,在全省率先实现隐债清零;甘肃省金昌市在“决胜收官‘十四五’争先进位话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九场——金昌专场中明确,提前三年完成市级隐性债务清零任务;山东省滨州市在《优化布局谋发展激发活力开新局》中指出,提前1个月实现隐性债务清零。 3.退平台和退出重点省份 2024年8月,“150号文”明确了退平台退出的最终时限及退出标准和流程,时限上要求“2027年6月末前完成退平台”,退出路径上,“退平台需完成以下三步:一是实现隐性债务的清零,二是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经营性金融债权人同意退出融资平台,三是完成政府融资功能剥离工作并转型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市场化经营主体。” 2025年1月,“99号文”明确高风险重点省份退出路径:“(1)重点省份每年3月底前可向国务院报送退出请示,区域于2025年3月末申请退出时,最近一个月底融资平台数量较2023年3月底累计压降不低于40%;2025年底、2026年底融资平台数量分别较2023年3月底累计压降不低于75%、90%;2027年6月底前实现融资平台全部退出。(2)隐性债务率不高于除北京、上海、广东外16个非重点省份中隐性债务率较高的8个省份的平均值;(3)本地区金融债务/GDP低于10%;(4)不再适用重点省份相关化债政策支持后,确保有能力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1” (1)退平台 全国层面,2025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中央行答记者问“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已大幅收敛。……到2024年末,与2023年初相比,约有40%的融资平台通过市场化转型等方式,退出了融资平台的序列。”2025年9月,在国新办“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表示,“截至2025年6月末,超6成融资平台实现退出,意味着60%以上的融资平台隐性债务已经清零,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加快推进。”2025年10月,《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发布,指出“2025年9月末,全国融资平台数量、存量经营性金融债务规模较2023年3月末分别下降71%、62%,风险明显缓释。”这一整体退出进度,与“99号文”对重点省份退出路径中要求的压降节奏总体相符。各省层面,共有10个省份明确对2024年退平台有所表述,详情如下: 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11月,有31家主体宣告“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11月退平台数量较10月有所减少。一揽子化债以来(2023年8月以来),共有1022家主体实现退平台。其中江苏省退平台数量232家,显著高于其他省份,浙江、山东、河南退平台数量分别为106家、94家、79家,居第二梯队。 从发债主体维度来看,声明市场化经营主体节奏有所放缓,10月、11月分别有35家、32家主体声明为市场化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