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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情况跟踪报告——2025年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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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情况跟踪报告——2025年上半年

中国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情况跟踪报告 2025年上半年 高金智库数据资产研究课题组 中国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情况跟踪报告——2025年上半年 高金智库数据资产研究课题组1 摘要: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明确了数据资源的会计处理方法。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持续跟踪该规定的落实情况,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SAIF)撰写的《中国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情况跟踪报告》已连续发布四期,累计覆盖上市公司、非上市企业等数百家市场主体。本期报告持续跟进上市公司与非上市企业的数据资产入表实践进度,并对当前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流程与方法进行了梳理。 非上市公司层面,根据课题组基于公开信息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国内已有375家非上市公司披露了数据资源入表情况,其中地方国企(包括城投公司和类城投国企)310家,民营企业51家,央企10家,事业单位3家,中外合作企业1家,已获得融资(包括银行授信、作价入股等形式)金额18.99亿元。整体看,入表企业数量增速明显趋缓;地方国企是入表的主力担当,央企入表刚满10家;入表企业的注册业务以信息技术、商业服务和交通运输等行业为重点;入表资产中交通运输、政府数据和公用事业类数据排行前三;企业所处省级区域覆盖面持续扩大,山东和江苏保持领先;入表地方国企行政级别以地市级为主;科技企业占比较高。 上市公司层面,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在A股上市的5000余家企业中,有109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数据资源入表的相关事项,共涉及入表金额26.40亿元,总体保持规模稳健增长,但增速较2024年有所放缓。“无形资产”仍为主要披露科目,3-5年直线法摊销占主流;金融业入表企业数量持续上升,三大运营商贡献了过半的数据资产入表金额;高市值企业入表数量持续增多;区域覆盖度持续提升;国资背景企业数量占比反超民营企业。 此外,本期报告新增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专题,阐述了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的概念与流程,并对当前三大主流评估方法(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进行了梳理与举例,进一步探讨了当前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的困境与未来展望。 目 录Content 第一章、非上市公司数据资产入表1 一、非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核心发现二、非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清单三、非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启示157 第二章、上市公司数据资产入表9 一、A股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核心发现9 二、A股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报数据资产入表清单19 第三章、专题——数据资产价值评估23 一、评估概念与流程二、评估方法三、实际案例四、困境与展望23273233 第一章 非上市公司数据资产入表 2025年中国非上市公司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平稳推进,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地方国企主动参与,成为数据资产入表的主力军。部分地方政府通过成立数据集团、数据运营公司、数据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将包括公共服务数据、国企经营数据、特定行业数据等在内的数据资源进行治理、登记和管理,实现了数据资产化,进而获得银行授信;部分城投公司通过梳理与整合集团内部或其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数据,在投资与管理、交通运输、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推动数据资产入表,并进一步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化。二是民营企业踊跃跟进,数据入表的突破性案例不断涌现。受政策激励,一些新兴行业的民营企业也在数据资源的金融价值方面开展积极探索。三是央企和事业单位相继加入,数据入表参与主体范围持续扩大。根据课题组基于公开信息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国内已有375家非上市公司披露了数据资源入表情况,其中地方国企(包括城投公司和类城投国企)310家,民营企业51家,央企10家,事业单位3家,中外合作企业1家,已获得融资(包括银行授信、作价入股等形式)金额18.99亿元。2 一、非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核心发现 根据高金智库数据资产研究课题组基于公开信息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 ,国内已有375家非上市公司披露了数据资源入表项目,累计入表企业的融资额已达18.99亿元(见图1.1)。34 总体看,当前中国非上市公司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取得了可喜进展。核心发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入表企业数量增速明显趋缓 从新增数据看,2025年以来各季度公开渠道披露的非上市公司数据资产入表数量显著减少(见图1.1)。而目前公开信息披露的已融资金额总体保持增长,但速度明显放缓。一方面,企业数据资产融资行为相对于数据资源入表有所滞后。另一方面,今年以来,随着相关各行业的数据资产入表从相对容易的“单点突破”和“局部尝试”,走向了难度更高的“整体推广”,企业面临的挑战更高,入表实践和信息披露也变得更加审慎。 2. 地方国企是主力担当,央企达到两位数 据课题组统计,已披露入表情况的非上市公司中,地方国企310家(含城投子公司、城投公司和城投母公司100家,类城投国企210家),民营企业51家,央企10家,事业单位3家,中外合作企业1家(见图1.2)。从累计已融资额(主要是银行授信和作价入股)看,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入表企业的融资额已达18.99亿元,其中地方国企17.10亿元,民营企业1.59亿元,事业单位0.3亿元,央企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数据资产融资情况未见披露(见图1.3)。 从目前情况来看,地方国企是非上市公司入表企业的绝对主力,而2025年以来各类型企业的入表数量和已融资金额均增长缓慢。 3. 入表企业业务类型广泛,信息技术、商业服务和交通运输等行业为重点 已实现数据资产入表的非上市公司业务类型较为广泛。数量领先的依次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企业总数的75.50%(见图1.4)。数据资产入表与各行业的数据资源特性、业务需求以及数据资产化的能力紧密相关。这四类企业主要由各级政府成立的数据运营企业,大中型集团企业的科技子公司,以及民营信息科技企业构成,本身在数据资源丰富度、数据价值易挖掘性和业务数据驱动力方面具备优势。 4. 企业入表资产多样化,交通运输、政府数据和公用事业类数据位居前三 非上市公司入表数据的类别多样。交通运输类、政府数据类和公用事业类数据的入表数量保持领先,且交通运输类数据的领先优势更为突出(见图1.5)。交通运输类数据包括高速公路、城市公交、停车场、港口以及车联网等众多交通场景的数据,稳居已入表非上市公司总数的首位。排在第二位的是政府数据,主要是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和获取的各种信息资源,包括企业工商信息、市政服务APP和智慧城建等数据。排在第三位的是公用事业类数据,主要包括水、电、气、热供应业务,污水和垃圾处理,土地治理以及环保工作等产生的相关数据。此外还包括金融业务、医疗健康、建筑工程、平台贸易、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地理空间、文旅传媒、房产物业、教育数据等,一般均为各地企业在相关领域首批尝试数据资产入表取得的成果。 5. 企业所处省级区域覆盖面持续扩大,山东和江苏保持领先 从省级行政区看,辖内非上市公司已披露数据资产入表的地区已达27个,且山东和江苏领先优势显著,已入表的非上市企业数量分别达到59家、50家,稳居前两位(见图1.6)。此外,青海、新疆、内蒙古等边疆地区也在大力推动数据资产入表,并实现了可喜的突破。 6. 登记机构半数位于本省市地方平台,跨省市和全国性平台相对较少 已披露数据资产入表并在数据交易中心或交易所登记的非上市企业稳定在三分之二以上,登记机构以本省市地方平台为主(见图1.7)。在本省市的地方平台登记数据资产的非上市企业超过半数,而在全国性平台(例如全国数据资产登记服务平台)登记的企业数量相对较少。由于非上市企业多数在国内不同地区和机构进行数据资产登记,数据资产登记的规范性和权威性有待市场验证。 7. 入表地方国企行政级别以地市级为主,区县级和省级比重大致持平 地方国企是当前最主要的入表企业类型,对应企业实控人的行政级别也相对较高,地市级占半数,其次是区县级和省级,绝大部分是当地政府国资委或财政部门(见图1.8)。这些企业实控人出于优化资产结构、加强内部管理与决策科学性、适应数字化转型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多方面的考虑,在推动数据资产入表方面倾力投入。 8. 入表企业的科技属性相对突出 已披露数据资产入表的非上市公司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为21.33%,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为27.20%,而科技型企业(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为33.60%(见表1.1)。科技企业比例较高成为这些企业的一大特点。 二、非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清单 截至2025年9月底,课题组共收录了375家非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信息,其中330家非上市公司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清单已经公布于《中国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情况跟踪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此处仅列出新增部分的企业名单,共45家。 三、非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启示 2025年以来的数据资产入表实践呈现“政策引导、行业突破、技术赋能”的特点,从单一企业探索转向规模化、跨行业的价值释放,正在为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要素市场奠定基础。但是,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当前的数据资产入表工作状态呈现“入表局部突破容易,整体推广难”的特点。 一是行业覆盖面进一步扩展。从早期的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领域向能源、农业、文旅等行业渗透。这些领域数据来源相对单一,应用场景清晰,成本归集和收益论证的复杂性较低,为案例的落地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二是多技术融合持续深化。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数据确权与安全流通,例如数位大数据公司通过隐私计算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深圳数据交易所通过区块链存证强化资产溯源。 三是标准与法规仍待发展。尽管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但数据资产估值标准尚未统一,而跨区域权属互认、行业评估标准统一等问题仍需政策进一步明确。一些企业内部数据治理基础薄弱,不同类型数据整合与成本分摊难度大,缺乏统一标准,难以处理多源异构、跨业务线的海量数据,全链条规模化入表实施困难。下一步的发展,关键在于将成功的试点经验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和标准,并让市场真正看到数据要素创造的价值。 课题组认为,非上市公司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加速推进,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顶层设计和企业实践之间的落差。尽管国家层面的政策(《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 已明确,但在企业实际操作层面,具体的确权细则、估值标准、审计口径等仍存在大量空白或模糊地带,企业、审计机构、监管部门在理解和执行政策时往往意见不一,增加了企业入表的合规风险。 二是企业投入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匹配。数据资产入表过程复杂,需要企业在数据治理、合规审查、第三方服务等方面投入可观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即使临时或试点范围的个别项目顺利落地,但是大规模入表后数据资产能否顺利在融资、授信、交易等场景中实现其账面价值,仍存在不确定性,对于许多企业而言投入产出比难以衡量。 三是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之间的平衡。现行规定要求企业对数据资产的来源、评估方法等重要信息进行披露。但对于许多企业(尤其是互联网平台企业)而言,这些信息可能涉及核心算法、用户数据或经营策略,过度披露存在泄露商业秘密和削弱竞争优势的风险,因此企业披露动力不足。 第二章 上市公司数据资产入表 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8月31日,在A股上市的5000余家企业中,有109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数据资源入表的相关事项,共涉及入表金额26.40亿元。 一、A股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核心发现 与此前报告期相比,A股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数据由24年半年度的40家、24年年度的100家增加至25年半年度的109家,入表总额由24年半年报的13.61亿元、24年年度的21.64亿元增加至25年半年度的26.40亿元,增速环比较2024年有所放缓。5 1. “无形资产”仍为主要披露科目,3-5年直线法摊销占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