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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情况跟踪报告 2024年12月 高金智库数据资产研究课题组 中国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情况跟踪报告——2024年12月 高金智库数据资产研究课题组1 摘要: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了数据资源的会计处理方法。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此基础上,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指明了数据资源开发的先行领域,提供了全面的试点安排,对数据资产管理做出了全过程指引,强调风险控制,帮助企业实现从基于《暂行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到全面数据资产管理的有效过渡。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等多部门也陆续颁布多项政策文件,互相联动,互为配合,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要求,预计相关影响也会在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进程中得以显现。 高金智库数据资产研究课题组长期跟踪中国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情况。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2024年三季报财务数据,A股上市的5000多家公司中,有5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数据资产入表的相关事项,共涉及金额15.12亿元。 非上市公司方面,根据课题组基于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内已有228家非上市公司披露了数据资源入表情况,其中城投公司(含城投股东和城投下属公司)66家,类城投国企(指当地国资委控股且从事市政等公共服务的企业)128家,民营企业34家,所有非上市公司已获得融资(银行授信)金额共计11.48亿元。 目 录Content 一、 数据资产最新政策概览 1 二、 中国上市公司企业数据资产入表进展跟踪 5 1.A股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情况对比5 1.1 入表科目分布1.2 所属行业分布1.3 市值规模分布1.4 区域位置分布1.5 企业实控人分布66778 2. A股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半年报情况概览8 三、 中国非上市公司数据资产入表进展跟踪10 1.非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情况对比10 1.1 数据类别分布1.2 区域位置分布1.3 登记机构分布1.4 行政级别分布11121313 2.城投公司和类城投国企数据资源入表情况概览14 3.非上市民营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情况概览21 第一章 数据资产最新政策概览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了数据资源的会计处理方法。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此基础上,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指明了数据资源开发的先行领域,提供了全面的试点安排,相关试点部门和单位未来或将成为数据资产开发的“先锋”。此外,《方案》对数据资产管理做出了全过程指引,强调风险控制,从而帮助企业实现从基于《暂行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到全面数据资产管理的有效过渡。 《方案》选择有关中央部门、中央企业、地方财政部门(以下统称“试点单位”)作为试点单位,在全面梳理现有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围绕数据资产台账编制、登记、授权运营、收益分配、交易流通等重点环节,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规范数据资产管理流程,形成数据资产管理全过程工作指引。 试点范围 中央部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协等。 中央企业: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 地方财政部门:北京、河北、大连、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深圳、广西、贵州、云南等。 试点阶段(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024年初:试点单位启动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选取试点主要内容,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报财政部备案; 2025年底前:在数据资产台账编制、登记、授权运营、收益分配、交易流通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6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数据资产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和运行机制。 试点内容 (1)数据资产台账编制与登记 编制数据资产台账是指“按照数据资产定义,组织梳理试点单位符合数据资产范围和确认条件的数据资源,形成规范化的数据资产管理台账”。 此外,支持有关主体将持有或控制的数据资产应登尽登,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产要严格按照资产管理要求进行登记。 此部分内容与发改委2024年10月12日发布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相关联,要求登记主体应对持有并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一般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公示、凭证发放等程序进行登记。 (2)完善授权运营机制与收益分配机制 建立并完善数据资产授权运营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授权运营条件。公共数据资产对外授权运营,要严格按照资产管理权限,探索规范的资产使用和处置审批程序。结合实际探索采取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不同模式,开展数据资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授权。强化授权运营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 收益分配方面,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积极探索以协议形式约定各方从收益分配中获取合理比例等机制,实现在分配方式、激励措施等方面的灵活配置,保障各权利主体依法依规享有收益权利。 此部分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中“加强资源管理,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中“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相互协同。 (3)规范推进交易流通 鼓励探索多样化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资产有条件无偿使用,探索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资产有条件有偿使用。有关主体基于运营主体提供的公共数据资产,再次开发加工形成的数据产品或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鼓励充分发挥数据企业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作用,通过数据交易所等机构加强供需对接,开展场内公开交易,促进数据资产有效流通、价值实现和信息公开。 此部分内容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发展数据流通交易”部分的内容互为配合。 试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每半年向财政部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形成有效经验:积极稳妥扩大试点范围,因地制宜探索数据资产管理模式,形成有效试点经验,完善数据资产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为推动各行业、各地方加强数据资产管理奠定基础; (3)严格防控风险:试点单位需制定详细的数据资产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数据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降低数据泄露和滥用的风险。试点单位在进行数据资产的外部授权使用时,还应进行评估,确保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严防数据资产的价值应用风险。此外,方案明确禁止利用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进行担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或变相虚增财政收入。在推进数据资产有条件有偿使用过程中,不得向社会公众转嫁不合理成本。 除财政部以外,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等多部门也陆续颁布多项政策文件,互相联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要求,充分激发数据资产潜能,推动有效的数据资产管理模式,防范数据资产价值应用风险,发展数据产业,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此背景下,财政部《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将与各方主管部门相互配合,拥有更好的方案落实基石,预计相关影响也会基于《暂行规定》在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进程中得以显现。 第二章 中国上市公司企业数据资产入表进展跟踪 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2024年三季报财务数据,A股上市的5000多家公司中,有5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数据资产入表的相关事项,共涉及金额15.12亿元。 此外,半年报中B股披露了数据资产入表的一家企业已将其半年报中数据资源科目更正为0,至此B股暂无企业完成数据资产入表。此外由于新三板企业未要求披露三季报,将于年度报告进行更新。2 �.A股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情况对比 与前两个季度相比, A股上市公司数据资产入表数量由一季度的17家、半年报的40家增加至三季报的55家,入表总额由一季度的0.79亿、半年报的13.61亿增加至三季度的15.12亿元 。3 1.1 入表科目分布 从入表科目看,无形资产科目仍为三种科目中最主要的披露科目。具体来看,在无形资产科目下,入表企业数量增加至37家,入表总额增加至8.14亿元;在开发支出科目下,入表企业数量增加至24家,入表总额增加至4.83亿元;在存货科目下,入表企业数量减少至4家 ,入表总额减少至2.15亿元。4 1.2 所属行业分布 从行业分布来看,数据资产入表企业行业仍然集中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制造业企业,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数据资源入表企业数最大,高达18家。 1.3 市值规模分布 从企业规模来看,2024年第三季度依旧和前两个季度相似,主要集中于市值为500亿以下的企业。但可以从趋势中看出,越来越多高市值企业正在加入数据资产入表,市值在500亿以上的企业数量由一季度中仅有1家增长至三季度的8家。 1.4 区域位置分布 从区域位置看,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了数据资产的55家上市公司分布在全国15个省和直辖市,北京、广东、山东、江苏等地的发展仍然更为领先。 1.5 企业实控人分布 从实际控制人属性来看,国资、政府背景企业逐渐发力,2024年三季度报告中披露了数据资产的55家上市公司中,国资、政府背景企业在数量上已和民营企业平分秋色。实际控制人为个人(含个人、境外个人)的数据资产入表公司增加至28家,国资、政府背景企业(含国资委、地方国资委、中央国家机关、地方政府、地方国有企业)的数据资产入表企业共计27家。 �. A股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半年报情况概览 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2024年三季报财务数据,A股上市的5000多家公司中,有5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数据资源入表的相关事项,共涉及金额15.12亿元。 55家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情况按入表金额排序如下(见表2.1)。 第三章 中国非上市公司数据资产入表进展跟踪 各级地方政府通过成立数据集团、数据运营公司、数据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将包括公共服务数据、国企经营数据、特定行业数据等在内的数据资源进行治理、登记和管理,实现了数据资产化,进而获得银行授信。受政策激励,一些新兴行业的民营企业也在数据资源的金融价值方面开展积极探索。根据课题组基于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内已有228家非上市公司披露了数据资源入表情况,其中城投公司(含城投股东和城投下属公司)66家,类城投国企(指当地国资委控股且从事市政等公共服务的企业)128家,民营企业34家,非上市公司已获得融资(银行授信)金额共计11.48亿元。 �.非上市公司数据资源入表情况对比 根据高金智库数据资产研究课题组基于公开信息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24年年底,国内已有228家非上市公司披露了数据资源入表项目,其中城投公司(含城投子公司、城投股东,以下简称“城投”)66家,类城投国企(指当地国资委控股且从事市政等公共服务的企业,简称“国企”,下同)128家,民营企业(以下简称“民企”)34家(见图3.1)。从累计已融资额(指银行授信金额)看,截至2024年年底,累计入表企业的融资额已达11.48亿元,其中城投2.95亿元,国企7.41亿元,民企1.12亿元(见图3.2)。56 数据来源:公开信息,高金智库数据资产研究课题组 而非截至数据资产入表披露日期的融资额。 从目前情况来看,非上市公司无论是入表企业数量还是已融资金额,在一年的时间里迅猛增长,城投和国企在这一领域的投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