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对重整制度进行了系统性优化,主要特点包括降低重整难度、支持鼓励企业重整、吸收破产预防理念、调整重整程序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强调重整制度的效益价值等。
- 《草案》建立了庭外重组与重整的衔接制度,优化了重整中的债务人自行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了重整中的听证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了连带个人债务人债务清理制度,建立了重整投资人参与机制,完善了对担保权人的保护机制,优化了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机制,完善了重整计划批准制度和规则,明确了重整计划执行的延长和个别条款变更事项,建立了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完善了重整申请主体和重整申请材料,明确了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管理人的具体监督职责,建立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裁定确认机制。
- 中国企业出海投资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海外架构搭建方案,包括参股方案、信托方案、代持方案、协议控制方案等,并需关注境内合规要求、海外法域合规要求、股权结构及外资审查、当地董事要求及代理人风险、银行账户及外汇管制等因素。
- 上市公司实控人设立家族信托可以隔离风险、实现资产传承,但需克服证券法、证监会规则、交易所规则、银保监会监管标准等方面的障碍,并需关注家族治理、接班安排、财富分配等问题。
关键数据
- 已审结破产案件中重整、和解案件合计占比约为4.6%。
- 2024年有215家A股上市公司做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其中涉及对收入进行更正的有116家。
- 2025年以来也有超30家上市公司做出会计差错更正、将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
研究结论
- 《草案》的修订将推动重整制度的发展,提高重整效率,降低重整成本。
- 中国企业出海投资需要专业团队进行规划,以确保合规性和实操性。
- 家族信托是上市公司实控人传承的重要工具,但需要结合家族治理、接班安排、财富分配等问题进行系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