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 报告日期:2025-10-27 10月24日晚,卫星化学发布2025年三季报,实现营业总收入347.71亿元,同比+7.73%;实现归母净利润37.55亿元,同比增长1.69%;实现扣非净利润42.38亿元,同比增长3.65%。其中,Q3单季度实现营收113.11亿元,同比-12.15%/环比+1.61%;实现归母净利润10.11亿元,同 比-38.21%/环 比-13.95%; 扣 非归 母 净 利润13.42亿 元 , 同 比-27.63%/+11.45%。 ⚫C2检修影响三季度业绩,扣非盈利环比改善 单季度盈利来看,归母净利润同比环比下滑,主要是由于白银租赁价格上涨导致的非经常性损益变动,扣非归母净利润环比实现增长。同时考虑到三季度有2套聚乙烯装置、1套环氧乙烷/乙二醇装置及配套原料装置例行检修因素,检修时间45天,对产销量产生影响及导致相关费用计提,因此实际经营盈利环比改善明显。 25Q3,美国乙烷价格淡季继续下滑,丙烷价格小幅下跌。三季度乙烷均价23.13美分/加仑,较上季度24.11美分/加仑环比-4.05%,丙烷均价4625.53元/吨,环比-8.32%。Q3主要产品价格分化,乙二醇/聚乙烯/丙烯酸/聚丙烯价格分别环比+0.95%/-1.74%/-8.82%/-3.45%。 ⚫新项目推进建设,看好远期成长性 执业证书号:S0010524070002电话:13816562460邮箱:pannx@hazq.com 2024年半年报显示,公司α-烯烃综合利用高端新材料产业园项目顺利开工建设,计划总投资约266亿元,公司将采用自主研发的高碳α-烯烃技术,向下游延伸布局高端聚烯烃170万吨(含茂金属聚乙烯)、聚乙烯弹性体60万吨、聚α-烯烃3万吨。2024年8月27日,卫星化学发布公告,拟与EPS旗下公司签订6艘ULEC原料运输船舶租赁协议,由后者建造船舶并向公司提供乙烷原料运输服务,租约15年,船舶预计将在2027年内交付。此前在2023年7月17日公告中已披露拟与SINOGAS洽谈6艘VLEC原料运输船舶租赁协议,租约15年,租金总额17亿美元。该公告为公司保障三四期烯烃项目的第二批船舶运输协议的披露,两批共计12条乙烷运输船将为公司的三期四期项目提供充足的乙烷运力保障。 1.检 修 影 响 利 润 , 经 营 层 面 稳 健2025-08-142.2024年全年业绩大增,α-烯烃项目加速推进2025-03-253.单季度业绩环比大增,丁辛醇项目顺利投产2024-10-22 ⚫投资建议 由于非经常性损益以及年内检修,我们对业绩预期进行下修,预计公司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5.56、84.84、105.75亿元(原值65.24、88.93、109.82亿元),对应PE分别为11.06、7.24、5.81倍。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 (1)新建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2)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大幅波动;(3)宏观经济下行。 财务报表与盈利预测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以勤勉的执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和信息均来自市场公开信息,本人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仅供参考。本人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任何形式的补偿,分析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提供。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合规渠道,华安证券研究所力求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均不做任何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华安证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或其他服务。 本报告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未经华安证券研究所书面授权,本研究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如欲引用或转载本文内容,务必联络华安证券研究所并获得许可,并需注明出处为华安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文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和删改。如未经本公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本公司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本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证券(或行业指数)相对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A股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定义如下:行业评级体系 增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以上;中性—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减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以上; 公司评级体系 买入—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增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中性—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减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卖出—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无评级—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