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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报告由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本报告中,“报告期”或“本报告期”指2025年7-9月,“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度各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对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 (二)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2: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99,650,108股A股、640,182,604股H股(其中434,311,604股作为登记股东持有,205,871,000股通过港股通持有),合计2,939,832,712股,占比19.84%注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4:截至2025年9月30日,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76,764,912股A股,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626,191,828股A股,作为港股通非登记股东间接持有公司257,954,100股H股,并通 过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越 秀 金 融 国 际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公 司105,035,593股H股 ,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1,265,946,433股,占比8.54% 注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注6: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注7: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分支机构变更 本公司 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1家证券营业部同城迁址,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39家分公司、198家证券营业部。 中信证券华南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将惠州惠沙堤二路证券营业部更名为惠州分公司。截至报告期末,中信证券华南拥有10家分公司、41家证券营业部。 中信期货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完成1家期货营业部同城迁址,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期货拥有47家分公司、4家期货营业部。 中信证券国际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际)完成1家分行同城迁址,具体情况如下: (二)诉讼、仲裁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集团已披露且有新进展的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因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在开展逆回购交易时未依约支付资金款项。原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于2019年10月10日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要求开源证券支付人民币13,130万元回购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2019年10月30日案件受理。本案于2020年7月31日开庭审理。2020年11月23日,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作出仲裁裁决,支持中信证券华南提出的主要仲裁请求。2020年12月7日,中信证券华南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案件信息请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5年7月30日,因案涉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案件结案。 (三)其他 受到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情况 2025年9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对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分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73号)。山东证监局指出,济南分公司员工存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前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且未使用公司统一制作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行为,反映出济南分公司未能严格规范员工执业行为、合规管理不到位。公司已督促济南分公司就山东证监局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华夏基金业绩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基金)的股东Mackenzie FinancialCorporation持有华夏基金27.8%股权,MackenzieFinancialCorporation之控股股东IGMFinancialInc.将于近期刊发其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其中将载有华夏基金的主要财务数据。基于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公司对华夏基金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披露如下:2025年7-9月,华夏基金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6,582.21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华夏基金母公司管理资产规模为人民币30,068.21亿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皓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皓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皓 会计机构负责人:西志颖 公司负责人:张佑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皓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皓 公司负责人:张佑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西志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