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根据经营安排,公司协议收购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南宁市利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利和公司”)8.21%股权,收购金额598.52万元。2025年9月29日,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10月17日利和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截止报告日,五洲交通持有南宁市利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进出口公司”),自2021年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破产事项已移交给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进出口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确认进出口公司破产事项生效,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宣告破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吴忠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玉莉会计机构负责人:潘文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