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注3: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99,650,108股A股、640,182,604股H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39,832,712股,占比19.84% 注4: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05,155,945股A股,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626,191,828股A股,作为港股通非登记股东间接持有公司267,954,100股H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25,966,093股H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5,267,966股,占比8.94% 注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注6: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注7: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2024年9月30日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分支机构变动 本公司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转让了华南五省21家分支机构,撤销了郴州南湖路证券营业部、岳阳大道证券营业部、南通青年中路证券营业部,将宁波分公司更名为宁波海晏北路证券营业部,完成7家证券营业部同城迁址,具体迁址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山东)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撤销了莱西上海路证券营业部,完成1家分公司同城迁址,具体迁址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证券(山东)拥有6家分公司、57家证券营业部。 中信期货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完成2家分公司同城迁址,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期货拥有47家分公司、4家期货营业部。 中信证券华南 报告期内,中信证券华南撤销了广州先烈中路证券营业部,将广州宸悦路证券营业部更名为广州琶洲宸悦路证券营业部,完成1家证券营业部同城迁址,具体迁址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国际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际)撤销了ICC CITICSPlus「信证理财」中心的2家分行及北角分行,新设1家分行,具体新设情况如下: (二)中期利润分配 2024年10月2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向2024年中期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进一步公告)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人民币2.40元(含税)。以2024年6月30日公司A股及H股总股本14,820,546,829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56,931,238.96元(含税),2024年中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193,712,130.12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占2024年中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4.89%。公司将于2024年12月24日前派发2024年中期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三)其他 向中信证券华南转让华南五省21家分支机构 2024年3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证券华南转让华南五省21家分支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证券华南转让华南五省内全部21家分支机构的方案,转让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同意公司向中信证券华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净资本担保承诺,相关担保手续在公司向中信证券华南转让上述全部21家分支机构之前完成;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监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向中信证券华南提供了人民币60亿元净资本担保,并完成相关转让工作,目前该21家分支机构作为中信证券华南分支机构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被采取监管措施情况 2024年7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对浙江分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61号)。浙江证监局指出,浙江分公司部分员工在从业期间,存在屡次向客户提供开户知识测评或风险测评答案,提示客户提高风险承受等级的行为。公司已督促浙江分公司就浙江证监局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2024年8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陈健健、赵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6号)。贵州证监局指出,公司保荐的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科技)于2023年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且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安达科技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安达科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392.83万元,上市当年即亏损。公司已就贵州证监局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2024年9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对陕西分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及刘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4〕36号)。陕西证监局指出,2023年1月刘晓在陕西分公司任客户经理期间,向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私募基金产品。公司已督促陕西分公司就陕西证监局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华夏基金业绩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基金)的股东Mackenzie FinancialCorporation持有华夏基金27.8%股权,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之控股股东IGM FinancialInc.将于近期刊发其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其中将载有华夏基金的主要财务数据。基于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公司对华夏基金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披露如下:2024年7-9月,华夏基金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2,463.78万元(未经审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皓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皓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皓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皓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