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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601336)[Table_Industry]保险/金融 ——新华保险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点评 本报告导读: 新华保险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归母净利润同比45%-65%,主要为投资收益继续同比高增带来,预计资负共振推动盈利持续改善。 投资要点: 投资收益持续向好,预计得益于外部资本市场改善以及资产配置结构优化。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在2024年同期高增长基础上继续同比大幅增长,预计两大驱动因素:1)25年前三季度中国资本市场回稳向好,权益资产收益率改善,截至25年9月末沪深300指数较年初17.9%(24年同期为17.1%),其中Q3单季度17.9%(24年同期为16.1%);上证指数较年初15.8%(24年同期为12.2%),其中Q3单季度12.7%(24年同期为12.4%)。2)公司积极响应保险资金入市的号召,持续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增配能够抵御低利率挑战的优质底仓资产,25H1公司核心权益(股票+基金)的配置占比18.6%,领先上市同业。 供需同振,预计NBV延续增长。需求侧看,预计客户基于“831”预定利率下调前的窗口期集中购买储蓄险产品;供给侧看,预计公司积极的业务策略推动业务目标较好达成,个险渠道方面,预计公司人力规模整体稳定,合格率、绩优率及人均产能持续改善;银保渠道方面,预计公司积极拓展银行渠道合作推动新单延续增长。我们预计公司25年前三季度NBV同比增长52.8%(非可比口径)。 催化剂:权益市场显著改善。 风险提示:长端利率下行;资本市场波动;客需持续性有限。 资负共振,盈利增长亮眼2025.08.29盈利改善而净资产承压,NBV大幅增长2025.05.01NBV增长亮眼,利润及分红大幅提升2025.03.29拥抱变革,困境反转2025.03.07资负共振,盈利大幅改善2024.10.31 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分析师声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仅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发放,并仅为提供信息而发放,概不构成任何广告。 本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 本公司利用信息隔离墙控制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部门或关联机构之间的信息流动。因此,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董事。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在决定投资前,如有需要,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决策。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或引用。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国泰海通证券研究”,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若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该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通过此途径获得本报告的投资者应自行联系该机构以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或进而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该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亦不为该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所载内容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比较标准 投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 以报告发布后的12个月内的市场表现为比较标准,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国泰海通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