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十四五”时期散煤治理进程回顾
(一)工业小锅炉散煤消费稳步下降
- 2024年,全国35蒸吨/小时以下工业燃煤小锅炉总容量约4.0万蒸吨,占比约为8.5%;煤炭消耗量约0.28亿吨,占比约为12.5%。
- “十四五”期间,工业燃煤小锅炉容量及煤耗量分别较2017年下降87.0%和81.8%。
- 主要措施包括提高燃煤质量、锅炉禁建限建、小锅炉直接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污控技术升级。
(二)建材小窑炉散煤消费大幅降低
- 2024年,建材行业小窑炉减少实物散烧煤1406万吨。
- “十四五”时期,建材行业小窑炉总计减少散烧煤19887.79万吨,剩余约3702.21万吨。
- 主要措施包括淘汰落后产能、环保绩效分级、清洁能源替代。
(三)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从高速建设迈向稳步攻坚
- 2024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完成改造200万户,减少散煤使用量近400万吨。
- 截至2024年底,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共实施五批项目,改造4100万户左右,减少散煤使用量8000万吨,清洁取暖率约83%。
- “十四五”期间,南方地区民用散煤替代尚未系统性开展,预计农村冬季采暖散煤用量约5500万至7500万吨。
- 清洁取暖工作重心由大规模替代转向巩固存量和有序新增,并注重农房建筑能效提升与热源改造的协同。
第二章 西北地区散煤治理观察
(一)工业小锅炉管控的减煤降污成效显著
- 2024年,西北地区燃煤小锅炉总容量约0.8万蒸吨,煤耗量约353万吨。
- 主要措施包括燃煤小锅炉关停整合、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深度治理。
- 预计2030年和2035年西北地区燃煤小锅炉煤耗量将继续下降,分别降至187~201万吨和106~131万吨。
- 建议继续实施区域和容量差异化的淘汰策略、强化存量锅炉末端污控技术升级、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
(二)建材小窑炉亟待转型升级
- 西北地区建材行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分布分散,剩余产能技术装备水平参差不齐。
- 主要挑战包括环保压力大、能耗及排放问题突出。
- 建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深入开展环保治理、加快清洁能源替代与技术攻关、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三)农村清洁取暖仍具发力空间
- “十四五”期间,西北农村清洁取暖率约25%~30%,增速显著。
- 主要制约因素包括清洁取暖技术路线选择追求速度快、成本低,建筑节能与热源改造不匹配,农村取暖模式深受生活习惯影响。
- 建议编制《农村地区清洁低碳取暖技术指南》、加大采暖设备技术研发力度、重视和发挥建筑节能与清洁取暖的协同作用、多元化资金机制支持农村清洁取暖。
第三章 民用散煤治理的经济-健康协同效应
(一)“十四五”时期民用散煤治理的经济-健康协同效应
- “十四五”期间,北方重点省份全面推进散煤治理政策取得了极其显著的健康效益和经济效益。
- 散煤治理政策在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减少因散煤燃烧导致的健康危害方面成效卓著。
(二)“十五五”时期民用散煤治理的经济-健康协同效应展望
- 预计“十五五”期间散煤治理政策将带来显著健康效益,政策红利将持续释放。
- 规模跃升、范围深化、边际优化,政策效能正向内陆及偏远地区扩展。
第四章 农村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路径再探讨
(一)农村清洁用能和散煤治理须从发展农村经济和提高农民收入发力
- 清洁取暖的经济可负担性有待破解,重量不重质的改造方式有待改进,散煤管控力度与农民清洁取暖意识有待双向提升。
(二)农村能源变革与可再生能源利用
- 农村能源需求增长与供给能力不足的矛盾亟待解决。
- 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巨大,可通过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利用等方式实现从能源消费者向能源产消者转型。
- 未来可朝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产业生态和农村“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方向深化拓展。
(三)政策建议
- 建立农村能源统计体系,加大对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出台农村能源单行法,依法保障农村能源转型。
- 允许将洁净型煤作为非重点区域农村冬季取暖兜底方案。
附录:西北、华北农村清洁取暖调研观察与分析
- 补贴情况:多数城市出台设备购置补贴和运行补贴,仅宁夏部分城市采取“补建设、不补运行”方式。
- 农房基本情况:农村建筑以平房为主,围护结构保温性能差,取暖面积主要集中在较小空间。
- 家庭基本情况:农村家庭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偏低,老龄化程度高,家庭常住人口少。
- 清洁改造前冬季取暖情况:西北地区“多炉多炕、煤柴并用”,华北地区以燃煤水暖炉为主。
- 改造后各技术路线冬季取暖情况:逐步转变为电力、天然气、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多能互补的多元化格局。
- 可承受取暖支出:农村家庭平均可承受的取暖支出为1500~3100元,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在3.4%至4.3%之间。
- 返煤率及返煤原因分析:返煤率受技术路径差异、区域差异和用户差异影响,运行成本过高是导致“返煤”现象频发的核心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