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報告
外部環境挑戰: 全球經貿關稅戰摩擦升溫、地緣政治衝突升級、世界經濟不確定性增強,導致全球貿易活動恢復難度加大。香港航運業低迷,貨櫃裝卸量處於多年來低位。中國內地房地產持續低迷導致砂石散貨市場惡化。深中通道開通,粵港澳大灣區綜合立體交通更完善便利,對大灣區水上跨境客流量帶來分流效應。
本集團應對措施: 積極應對外部環境挑戰,深度挖掘市場潛力,努力實現業務平穩運作。同時,積極把握市場變化導致市場格局重構帶來的發展機遇,努力提升本集團市場佔有率及影響力。
港口航運物流業務: 通過發揮碼頭、貨代、倉儲、拖車等全鏈條網絡資源優勢,加強對接區域內製造業大客戶之間的合作深度和廣度。加強開拓工程物流業務,積極參與工程物料項目投標。完善在廣東韶關市的港口碼頭佈局;加快培育在「一帶一路」國家越南的貨代網點。
客運業務: 推出跨境水上客運、香港本地渡輪、維港遊的組合套餐產品,同時加強在抖音、美團、微信、攜程等平台的推廣和銷售,完善「線上+線下」的營銷體系,積極提升本集團跨境客運市場佔有率及水上文旅品牌影響力。
業務發展: 集裝箱裝卸量逆勢同比上升7.1%,散貨裝卸量逆勢同比上升2.7%,推動本集團經營成效整體良好。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業務回顧:
- 港口航運物流業務: 受全球貿易活動復甦緩慢及香港航運物流業低迷等因素影響,貨物運輸業務受到嚴峻考驗。集裝箱運輸量同比下跌10.0%;散貨運輸量同比下跌76.4%。碼頭裝卸業務方面,集裝箱裝卸量同比上升7.1%;散貨裝卸量同比上升2.7%;集裝箱拖運量同比下跌13.0%。
- 客運業務: 傳統跨境水路客運業務受深中通道開通客量分流及中山港客運碼頭搬遷影響,出現客量下跌。香港本地渡輪業務基本平穩,上半年客運量錄得小幅下跌。期內,客運代理總量同比下跌8.6%,碼頭服務客量同比下跌2.2%;本地渡輪客運量同比下跌0.1%。
分部業務回顧:
- 港口航運物流業務:
- 貨物運輸業務:集裝箱運輸量同比下跌10.0%;散貨運輸量同比下跌76.4%。
- 貨物處理及倉儲業務:集裝箱裝卸量同比上升7.1%;散貨裝卸量同比上升2.7%。
- 客運業務:
- 珠江客運:客運代理總量同比下跌8.6%,碼頭服務客量同比下跌2.2%。
- 本地渡輪:本地渡輪客運量同比下跌0.1%。
- 水上文旅業務:東方之珠累計客流量同比上升106.5%。
- 燃料供應業務: 柴油銷售量同比下跌10.6%;機油銷售量同比下跌10.8%。機油代理運輸量同比上升21.7%。
- 企業及其他業務: 珠澳工程營業收入和溢利均同比減少。
其他業務: 珠澳工程營業收入和溢利均同比減少。
其他資料
- 資金流動性、財政來源及資本結構: 本集團密切監察流動資金及財政資源,以保持穩健的財政狀況。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團獲得友好銀行提供總額為13.35億港元及人民幣5.075億元(相當於約5.569億港元)的貸額度。本集團擁有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為7.641億港元,佔總資產比例為13.3%。
- 銀行貸款及資產抵押: 本集團的銀行貸款主要為浮動息率,部份以本集團的土地使用權、投資物業以及物業、機械及設備作抵押。
- 貨幣結構: 本集團的日常經營及投資業務均集中在粵港澳,營業收支以港元為主,也有人民幣及美元收支。
- 資本承擔: 本集團有充足的財政資源,包括現有之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營運產生的現金、可動用的銀行信貸額度等,用以支付資本承擔開支。
- 重大收購及出售事宜: 本集團於2025年3月與寶武集團中南鋼鐵有限公 司就成立韶關中南港航有限公司簽訂協議。
- 重大投資: 除本中期報告披露者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並無持有其他重大投資。
- 或然負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
- 員工與薪酬: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團僱用2,133名員工,其薪酬及福利是按照員工的崗位職責及市場情況而釐定。
- 外匯風險: 本集團將不會承擔較大的外匯風險。
- 股票掛鈎協議: 本集團於本年度內並無訂立任何股票掛鈎協議。
- 主要股東: 珠江船務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及廣東省港航集團有限公司分別持有本集團71.0%的股份。
- 中期股息: 董事會於2025年8月28日宣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港仙。
-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 本集團將於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6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 董事的證券交易及持有的權益: 本集團所有董事已於2025年中期報告所涵蓋之會計期間均一直遵守有關操守準則。
- 企業管治: 本公司遵照守則條文,將獨立非執行董事任期超過九年作為考慮其獨立性的重要因素。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陳棋昌先生及邱麗文女士任期已經超過九年,通過提供獨立的觀點及意見,向本公司就有關業務、運營、未來發展及戰略方向方面做出了貢獻。
致董事會之審閱報告
審閱範圍: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審閱準則第2410號由實體之獨立核數師執行中期財務資料審閱。
結論: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並無發現任何事項,讓他們相信於2025年6月30日之中期財務報告在各重大方面未有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編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