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况
2025年9月5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这是继2023年7月和2024年7月以来三阶段费改的第三步,旨在进一步降低基金投资者成本,规范公募基金销售市场秩序,并呼应《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核心内容
- 认申购费率上限调整: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的认申购费率上限分别调降至0.8%、0.5%、0.3%。
- 赎回费调整: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四档赎回费率简化为三档,并优化7日、30日、6个月持有期限的赎回费安排,引导长期投资。具体费率:持有期少于7天不低于1.5%,7-30天不低于1%,30天-6个月不低于0.5%。持有期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基金除外)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
- 销售服务费率调整: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指数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分别调降至0.4%/年、0.2%/年、0.15%/年。
- 客户维护费调整:个人客户的销售保有量维持50%的客户维护费比例不变,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的保有量维持30%的比例不变,而债券、货币型的比例降低至15%。
- FISP平台:明确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的法律依据及功能定位,鼓励机构投资者通过该平台申赎公募基金,增强行业直销服务能力。
事件点评
- 重销售向重保有变化:调降前端认申购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上限,后端客户维护费调降不大,引导销售机构重视保有规模。对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的保有量维持30%的比例不变,而债券、货币型的比例降低至15%,与《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中提及的将权益类基金保有规模及占比纳入销售机构考核的思路一致。
- 鼓励坚持长期投资:优化赎回费安排,提高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的意愿。对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
- 加强行业直销服务:证监会同意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正式启动运行,有利于提高行业直销业务服务水平,更好支持中长期资金入市。统一的直销平台相对更利好中小机构,并帮助基金公司降低对代销机构的依赖。
投资建议
本次销售端改革有望降低投资者成本,引导投资者长期持有,引导代销机构重视保有,有利于基金业生态的改善。
风险提示
- 公募基金行业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 政策落地后改革效果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