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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辉环保2025半年度报告

2025-08-15财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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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辉环保2025半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2025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刘培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勇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目录 第一节公司概况....................................................................................................................5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6第三节重大事件......................................................................................................................13第四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8第五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20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23附件Ⅰ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70附件Ⅱ融资情况...........................................................................................................................71 释义 第一节公司概况 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1、商业模式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行业分类结果》(更新至2025年7月底),公司属于“C制造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主要从事煤质活性炭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可生产净水活性炭、空气净化炭、溶剂回收炭、触媒载体炭、化学防护炭和脱汞炭六大类活性炭产品。产品主要用于水处理、气体处理、化工冶炼、催化、制药、汽车及溶剂回收、脱色精制等领域。 公司依靠多年的经营积累,形成了专业的销售团队、良好的品牌形象、稳定的供应关系以及优质的客户群体。 (1)销售模式:公司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产品销售区域分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与直接用户和经销商建立了稳定的供应关系,在煤质活性炭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新领域客户的开发方面,直销模式使公司与直接用户沟通,公司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客户进行技术支持并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在不断开拓新领域新客户的同时更好的开发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经销模式用于向国内外客户销售产品,在降低风险的同时,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公司产品知名度。未来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将不断增加终端客户直销比重。 (2)采购模式:公司采购物资为洗精煤、焦油、沥青等原材料以及包装袋等辅助材料,所需采购的主要能源包括电力和水。公司原材料采购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辅助材料采购采用“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模式,能源采购采用“预付与先使用后结算相结合”的模式。公司设有供应部,根据月度采购计划负责对公司所需物资的订购、采买、核销、结算等方面的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公司《采购管理程序》,并对购进物资的质量及保障程度负责。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覆盖广泛、通畅有序的物资供应网络,使公司物资供应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3)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的生产模式。销售部根据所签署销售合同汇总交由生产制作部,生产制作部按销售合同中所列产品的种类、交货期,结合公司实际产能、原材料库存及生产适应状况等因素,以“以销定产”和“合理预测”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组织进行生产。 (4)盈利模式: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和客户服务体系,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模式,并且依据自身销售能力拓展国内外市场,为各应用领域内的客户提供各类煤质活性炭产品,通过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进行产品销售,获得利润。 公司2000年被认定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活性炭企业技术中心”,2012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8月、2018年10月、2021年12月、2024年11月均分别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后的复审认定。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活性炭生产装置、特殊产品、节能技术等方面专利56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同期未发生较大变化。 (二)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财务状况分析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增加850,463.11元,较上年期末增加11.56%,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2、应收款项融资减少1,479,773.88元,较上年期末下降49.51%,主要系公司收到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支付经营货款所致。3、应收账款减少13,362,069.59元,较上年期末下降28.00%,主要系公司加大货款催收力度,客户及时回款所致。4、预付款项减少1,411,140.79元,较上年期末下降31.84%,主要系公司预付货款到货所致。5、其他流动资产增加160,146.24元,较上年期末上升61.39%%,主要系公司预缴税金增加所致。6、使用权资产减少38,434.38元,较上年期末下降30.24%,主要系公司租赁期限减少所致。7、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716,500.00元,较上年期末上升682.38%,主要系公司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8、短期借款减少25,777,079.09元,较上年期末下降49.95%,系公司归还银行贷款所致。9、应付账款增加7,665,240.06元,较上年期末增加19.88%,主要系供应商货款尚未到期支付所 致。 10、预收款减少128,105.00元,较上年期末下降100.00%,主要系公司长期挂账的预收销售货款,因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转为营业外收入所致。 11、合同负债增加849,283.36元,较上年期末增加26.48%,主要系公司预收的货款增加所致。 12、应交税费减少1,000,431.99元,较上年期末下降38.45%,主要系公司本期缴纳去年12月增值税所致。 13、其他流动负债增加110,406.84元,较上年期末上升43.14%,主要系公司预收的销项税金增加所致。 14、递延收益增加924,788.74元,较上年期末上升134.83%,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二)营业情况与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减少16,565,310.1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58%,主要系公司受外部政策影响,国外收入减少所致。2、营业成本减少10,179,917.3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86%,主要系公司收入下降所致。3、税金及附加增加127,983.1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49%,主要系公司缴纳房产税增加77,646.40元所致。4、研发费用较少780,548.4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28%,主要系本期根据研发计划安排研发物料消耗投入减少所致。 5、财务费用增加716,809.3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1.20%,主要系本期公司国外收入减少以及汇率变动,导致外币汇兑损益减少所致。6、其他收益增加433,026.1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72%,主要系本期收到银川市关于2024年融资贴息项目补贴款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所致。7、信用减值损失减少69,606.56元,主要系本期客户回款较好,转回了前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8、资产减值损失增加2,010,679.88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了减值准备所致。9、营业利润减少7,919,114.96元,主要系本期公司产品毛利率下滑,同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致。10、营业外收入增加125,929.0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781.73%,主要系公司将长期挂账的预收账款转入营业外收入所致。11、营业外支出增加26,818.1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5.95%,主要系缴纳以前年度已经离职人员无法扣回的个人所得税。12、所得税费用减少450,559.4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5.69%,主要系公司本期亏损所致。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7,649,266.86元,主要系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444,767.58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4,344,373.76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只归还了银行贷款没有取得借款所致。 四、投资状况分析 (一)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三)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五、企业社会责任□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二、重大事件详情 (一)诉讼、仲裁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 √是□否 单位:元 单位: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4日、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7日、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6日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4-056、2024-061、2024-067、2025-002、2025-004)。 (二)公司发生的提供担保事项 挂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或者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累计金额超过挂牌公司本年度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 √是□否 公司分别为中科新材贷款、恒力国贸诉讼提供的担保事项正在履行中。 应当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发生原因、整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