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平稳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持续提升。实施主体范围广泛,涵盖上市公司、发债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型企业。准则实施整体平稳有序,96.43%的上市公司被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国际趋同成效明显,60家A+H股上市公司直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编制H股财务报表。
实施中存在部分问题,主要体现在:长期资产准则相关实施问题,如未及时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不准确、核算存在简单错误等;非金融资产减值相关实施问题,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正确、未按准则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相关处理不恰当等;金融工具准则相关实施问题,如金融资产分类和重分类不正确、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计提不正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计量不正确等;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相关实施问题,如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或分类转换不正确、企业合并中未充分辨认被购买方的无形资产、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的确定不正确等;收入准则相关实施问题,如收入确认时点不恰当、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的区分不正确、授予知识产权许可业务的时段法和时点法判断不恰当、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业务会计处理不正确等;租赁准则相关实施问题,如承租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确认不正确、出租人对转租赁分类不正确、出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确认不恰当等;其他实施问题,如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确认不正确、对政府补助的识别不恰当、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不正确、未按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会计政策变更的认定不恰当、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分类不正确、编制财务报表时未评价持续经营假设、附注披露不正确或不充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