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哥拉消费者保护法律和政策自愿同行审议
安哥拉的消费者保护体系与联合国消费者保护指南基本一致,但仍需现代化。主要优先事项包括更新法律框架以解决电子商务、弱势消费者需求和挑战,以及提高INADEC的职责和能力,授予该机构明确的制裁制度。加强机构协调、消费者纠纷解决、投诉程序的协调、以及进一步提供消费者教育和数字工具也至关重要。
安哥拉2010年宪法保障消费者权利,并确定“法律保护消费者并保障其利益”(第78条)。消费者保护法作为一项一般性和跨领域的法律,确定了消费者权利,并制定了适用于非常具体主题(如滥用条款、商业实践、信贷合同等)的一般原则。该法在许多方面与联合国消费者保护指南一致,通过实施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权、健康和安全保护权以及经济利益的保护权,并承认在侵权情况下有多种申诉方式。
然而,这项一般法律和相关立法呼吁对其现代化进行反思。可以考虑的一些途径包括审查第15/2003号法律,并辅以适用于消费者合同的特定立法,或采用一部汇集所有相关消费者保护规定的消费者法典。两种解决方案都需要立法者更新制度,首先和最重要的是建立新的概念和解决方案,以提供更大的信心和消费者保护,特别是在没有具体标准的情况下。假设要修订消费者保护法,这将需要通过补充立法,特别是在远程合同、基本公共服务(及其识别和相应的原则和保护规定)、购买和销售以及商品、金融产品和服务担保等方面。
必须特别关注在不同环境中保护弱势消费者。如前所述,法律没有提及弱势消费者。然而,有机会通过将其与指南保持一致来加强法律框架,该指南强调了该消费者群体的具体需求(指南第5条),并要求国家消费者教育政策考虑这些消费者(指南第42条)。
考虑到联合国电子商务指南,建立具体的消费者保护规则也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在线合同、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内容、承认一段适当期限内的特定撤回权,以及对网站的设计和展示施加规则。新的电子商务规定,为消费者和企业(无论是通过修订第15/2003号法律,还是通过特定立法或法典)提供明确的规则,将加强市场信心,并有助于国家法律框架与指南保持一致,该指南建议修订国家消费者保护政策,以适应电子商务的特点,并确保消费者和企业了解这些市场的权利和义务(联合国消费者保护指南第63-64条)。
作为安哥拉法律框架改进的一部分,在保护安哥拉消费者方面,还将与现有的机构框架相关,加强INADEC的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使其能够充分履行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多项任务。还需要找到办法为消费者协会提供资金支持,以便它们也能在全国消费者保护体系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