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2024年共受理841起仲裁案件,其中831起案件根据ICC仲裁规则审理。自1923年成立以来,ICC已管理超过29,000起案件,涉及来自世界各地的当事人以及跨越广泛行业和规模的争议。
2024年,争议平均金额为1.3亿美元,其中新案件平均金额为102亿美元,年末结案案件总金额为3540亿美元,创下了案件总数价值方面的空前纪录。争议金额中位数在新案中保持稳定(约500万美元),并在年末达到总待审案件1.4亿美元。
新注册案件涵盖了广泛的行业,包括建筑/工程、买卖、股权购买/转让和股东协议、分销/特许经营以及合资、合资企业或合伙合同。其中,建筑/工程和能源行业的争议占所有新注册案件的44%。
ICC仲裁院由来自136个国家或独立领土的2,392方参与,其中美国(167个)和巴西(156个)分别有最多的政党组织。欧洲政党的数量约占全部政党组织总数的40%,其中西班牙(137个)和意大利(101个)分别有最多的政党组织。
ICC仲裁院倾向于选择独任仲裁员而不是三人庭,这可能由以下原因解释:鉴于《加快程序规定》(“EPP”)的引入,该规定提供:“法院可以不顾仲裁协议中的任何相反条款,任命一名独任仲裁员”。
2024年,ICC仲裁院向法庭递交了110项判决的理由,包括86项对仲裁员挑战的决定。ICC法院越来越倾向于选择独任仲裁员而不是三人庭,这可能由以下原因解释:鉴于《加快程序规定》(“EPP”)的引入,该规定提供:“法院可以不顾仲裁协议中的任何相反条款,任命一名独任仲裁员”。
2024年,仲裁庭在62个国家或独立领土的107个城市开庭。最常选择的仲裁地包括英国(96例)、法国(91例)、瑞士(83例)和美国(72例)。
合同如往年一样,普通法是最常被选用的法律(125例),随后是美国一个州的法律(69)、瑞士法律(60)、巴西法律(44)和法国法律(42)。
2024年,ICC仲裁院批准了577项裁决,其中564项为终局裁决,112项为部分裁决,52项为合意裁决。ICC仲裁院在审查草拟裁决方面拥有专业知识,旨在确保质量、效力和可执行性。
ICC仲裁院鼓励为较简单案件或争议金额相对较低的案件提名/任命经验较少的仲裁员和/或年轻的仲裁员,并致力于提高对仲裁池和仲裁的普遍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