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管理审计发现,组织财政收入不规范,存在征收“过头税费”889.97亿元、未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806.31亿元等问题;财政支出固化问题突出,多安排国债发行手续费预算6.25亿元,未据实调减预算176.5亿元;部分转移支付管理不严格,8项转移支付和24项投资专项未按规定时限下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分配不细化,少收国有收益2.28亿元,63.5亿元项目被挪用或闲置;地方专项债项目全周期监控不严,发现各类问题金额1325.97亿元。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公益性社会组织等偏离定位违规获取收入3.49亿元,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清理优化成果不巩固,违规开展活动收费1.88亿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及金额1819.43万元。重大项目和重大风险审计发现,防洪减灾重点工程推进缓慢,灾后恢复重建和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存在闲置或被挤占挪用,部分资金分配使用不够规范,“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重大项目存在虚报套取、超需求安排、虚列支出或挤占挪用等问题,数据资源利用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存在数据共享应用梗阻、体系不健全、监管不严格、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重点民生资金审计发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相关资金存在保基本已有成果未巩固、补短板应补未补与过度建设并存、“问题校园”等问题,养老保险基金存在漏保脱保、不当增加基金支出责任、被挤占挪用或骗取套取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资金存在数量不实、质量不高、管护与利用不力等问题,惠农财政补贴存在截留挪用、恶意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发现,企业国有资产存在会计信息不实、项目投资管控不力、资产资金管理薄弱等问题,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存在服务国家战略及实体经济数据不实、违规掩盖处置不良资产、违规放贷揽储问题突出等问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存在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违规处理处置资产、截留套取挤占挪用资金资产等问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存在部分地区生态保护属地责任未压实、长江流域透支的生态环境未得到全面保护和修复等问题。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发现,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易发多发,一些民生领域乱象影响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花样翻新。审计建议加强宏观调控政策协调配合,深化经济重点领域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